返回第八十九章 体制(2 / 2)宇文郡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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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后来政党政治逐渐成型之后,民选阁员的选举则采用了多数制的办法,即获得大选的党派能够获得资政院民选议员的全部席位。获胜的党派将可以由其全权指派名议员进入资政院而不受谕令干涉;联合获选党派则根据各党派登记在案之党员数量来分配席位。

这一办法最初因为监管不力而发生了非常恶劣的丑闻,皇帝也经常借用这一渠道干涉资政院的组成。

钦选阁员一共有0名,略多于民选阁员,这也是大顺二元君主立宪的本质所在。

钦选阁员全部由君主提名。其中宗室王公为10人;各大都督府辖区所属的王公世爵共15人;国朝勋臣20人,帝京大学、帝国大学、进士馆大学等高等院校中退休的各类教育界人士10人,从非内阁部门中退休的常务公务人员20人,以及商界纳税多额者15人。

世爵阁员除非犯下重罪被褫夺了爵位的,一般阁员的位置是世袭的,如果继承人在继承爵位时未成年,其监护人可以代替其参加资政院讨论。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若世爵人丁稀少,无法继承爵位,以至于出现议席流产的况,那么流产议席均由皇帝直接指派民间人士出任。

由于大顺对于世爵的继承有各种严格的考核要求,即便人丁旺盛,王公贵族们的爵位世袭也未必顺利——所以这一点也就成为皇帝干涉国会的体制漏洞之一。

中国国内主要活跃的宗教有传统的道教和汉传佛教,在西北一带有势力根深蒂固的回教传统,在东南地区则由于受到国外传教士的影响,存在不弱的基督教势力。

此外来自印度的基督教张孙宗宗派和在雪域有很大影响力的黄教,虽然备受朝廷打压,但也在国内存在一定影响力。

资政院在开院之初,就设置了二十位灵职阁员,以代表在国内的主要宗教。这是一种政教趋于合一并且由政府主导宗教的体系,同时也被后来的宪法学者、政治学家认为是朝廷对其合法的一种塑造。

根据资政院的院章,由朝廷委任管理各大宗教团体的行政管理组织,如中华回教协会、中华佛教总会、中华正教会、中华自治公教会等组织,可以自行推选指定数量的灵职阁员。

可是由于大顺并未推行过真正的宗教团体自治政策,顺朝境内的一切宗教团体,都要接受朝廷指派的各种公会、总会组织管理,事实上其人员的选拔完全是朝廷行政方面的安排。

因此这一方面的议员,事实上也完全由朝廷和皇帝指定。

这种二元制的国会构成,使得大顺国政始终维持着高度稳定,促成了高宗以后的历代繁荣局面,可也为后世的改革造成很大阻碍。

特别是皇帝手握过大的权力,其肆意干涉国会、指定议员的权力,在后世必然遭到各界的群起攻击,并最终成为仇恨的集火点。

也是因此,后来大顺的全部反体制活动,都被集结到了共和派的旗帜之下。

无论左还是右,所有反体制分子都以共和之名对朝廷和皇室发起攻击。

而且毫无疑问的是一点是,对大顺来说,君主制在后来的确成为了其国家体制的最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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