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你这么个主家,是他们的福气。”姬老头抬头朝楼上看了一眼,扭过头朝柜台后的张礼喊道:“张掌柜,把你身后酒架上的酒葫芦给老夫拿来。”
在张礼身后有个酒架子,上面摆着几个大酒坛子,酒坛表面被摩擦得光滑锃亮,是他祖父留下来的,少说也有五六十年的历史。
不过现在已经不属于他了,里面的酒也不再是几个月前的劣质黄酒,现如今的酒水,净无杂质,宛若清泉,酒香丰溢,便是隔着老远都能闻到,好似闻之便能醉人。
昨日,有幸尝过一杯,今日依然回味无穷,张礼敢说大唐没有比这酒更好的酒水了,此前他说的计策便是把酒架上的好酒开封一两坛,以酒香吸引顾客前来,只可惜李宽没有答应。
听得姬老头吩咐,张礼赶忙朝身后看了看,在酒架的第二层角落,发现了姬老头口中的酒葫芦,然后送了过去。
“喝两口?”姬老头拔开葫塞,在李宽面前晃了晃,酒香四溢。
李宽摇了摇头,他倒是能喝酒,虽说现今年纪小,可大概是因为有胡人血统的原因,他的酒量也不差,只是他一般不喝酒,就像他平时难得大鱼大肉一般,尽管每日大鱼大肉鸡鸭牛羊的生活意味着生活水平优越,但李宽始终认为平日里清淡小菜,到了节日在操办荤腥的传统生活方式更好,若无喜庆要事,酒这种东西自然能不喝就不喝。
姬老头也不劝酒,虽说一个人喝酒未免无趣了一些,但他始终认为酒桌上劝酒是最伤人品的事。
一口小菜一口酒,三口下去,楼上便传来李进宝的声音,“姬老,您来了。”一边打招呼,一边往楼下来,视线就没离开过姬老头手中的酒葫芦,一看就是被酒香吸引来的。
姬老头一乐,“正愁没人喝酒,正好你小子起来了,来来来,喝两口。”
李进宝咧嘴一笑,脚步不由得加快几分,走到近前先是给李宽行了一礼,这才坐到了姬老头旁边,也不讲究,拿起姬老头喝过的酒葫芦就抿了一口,抹了一把嘴巴,大声道:“爽,这才是男人应该喝的酒。”
大概酒香太过勾人,勾住了一位江湖游侠打扮的年轻人,年轻人扛着一杆枪摇摇晃晃地走在长街上,枪首挂着一个酒葫芦,里面空晃晃的,似乎已经被喝空了。
闻到空气发散的酒香,他脚步不禁一顿,先是闭着眼睛嗅了嗅,然后抬头看了眼迎风招展的绣着“太平客栈”的幡子,最后摸了摸腰间干瘪的钱袋,长叹了口气,看着大堂里喝酒的姬老头和李进宝,踯躅不前。
李进宝正好面对大门,自然发现了门外的年轻人,站起身走到门口,笑问道:“这位客官,要住店?”
年轻人玩笑道:“不会是黑店吧?”
“客官这是哪里话,咱们这儿可是正经人家做的干净买卖。”李进宝一脸正色地说着,他抬手一指那面正迎风招展的大旗,“客官瞧见没有,这可是我们少爷专门找手艺精湛的绣娘写的,太平无事,无事太平,总之是住进了我们的店,就太平了。”
年轻人咂摸了下这句话语中的隐含意味,轻声道:“龙王打哈欠,好大的口气。”
李进宝嘿嘿一笑,也不多说,放眼整个大唐,哪间酒楼、客栈的老板有自家少爷身份尊贵,若此处都不太平,那就没有太平的酒楼客栈了。
扛枪的年轻人显然是好酒之人,到底没忍住身体里的酒虫勾引,迈步走进了客栈。
客栈新开业四个月来,姬老头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客人来,便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见到跟在李进宝身后的年轻人,心底倏然一惊。
他这些年走南闯北的,见过不少世面,哪怕是被朝廷通缉的亡命之徒也见过不少,这个看似寻常江湖游侠打扮的年轻人,身上有一种别样的“味道”。
血的味道。
一个人手上的血债多了,身边自然而然就会生出一种气场,如同一个人的气质,看不着也摸不着,但它又是确确实实存在的。
进来的这个年轻人绝不是那种初次闯荡江湖的雏儿,而是一个老江湖,轻描淡写之间取人性命,心平气和,已然是将生死当作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
这种江湖游侠,最是可怕,年轻人血气方刚,心无畏惧,热血一上头,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不拿别人的命当命,也不拿自己的命当命。
姬老头看着年轻人,听到年轻人轻哼一声,便收回目光,压低了声音给李宽提了一个醒,“此人不简单。”
对于姬老头的提醒,李宽没放在心上,他在商场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一个人是好是坏,立身行事正与不正,多少还是能瞧出来一些,不管扛着长枪的年轻人简单,还是不简单,进门便是客,是他开业以来的第一位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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