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当面冲突,正派之士也会损失惨重,不如我们先仔细查找他有什么把柄,然后以此要挟,岂不更妙。”杨家门主道。
“畏头畏尾,能成什么气候。”李承十道。
这么多人从午后二时许直商议到黑,互相争论不休,唇枪舌剑,还没有个具体策略……
突然,书院大门被一阵风给撞开了,外面传来一句响亮,“一帮乌合之众,朽木安能筑成塔。”来人一个蜻蜓点水,快入快出,将八岁的窦景鹏携着腰夹带着飞了出去,轻功之快,实是吓人,庞秋水大喊一声:“不好,这是我刚收的徒弟,快追。”
原来劫走窦景鹏的不是别人,而是在马坡山一带非常有名的“夜玹子”,此人武功超群,又异常聪慧,是一江洋大盗,但与一般盗贼不同,此人夜间到处探情,探风声,然后白出动,易容技术很高,在道上结交许多江湖怪人,影求道追仙四人组”分别是尖鼻子木神相,此权大心细,办事几乎从未出错,不过木神相痴迷政治,醉心于仕途之道,他使得一手“牛毛细雨”针,百发百中,鲜有失手大脑袋古春遥,此人力大无比,两只带链的铁锤,被他使得虎虎生风眼睛鬼机灵,此人武功很高,又是使毒解毒的行家最后一位是独臂金元宝,此人面色黝黑,一张漫长脸,大眼睛,手拿一只判官笔,以字诀引剑诀,武功不可低估。
当然在这四人中,夜玹子最佩服木神相,有大将之风,一夫当关,决胜千里之外。
夜玹子夜里窥得哪家有厚厚的家底,白就易容成各种角色,混迹在家丁中神不知鬼不觉的就盗有很多珠宝,他用这些珠宝把自己打扮的风风光光,至于剩下的钱就散的精光,吃喝也好,施舍于人也罢,总之就要日日光,夜夜光,反正第二又来了。
他也并不是完全的江湖怪人,也偶尔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每当遇到当官的欺负农民,就立马站出来除暴安良,他最看不起这些当官的,眼下中原大地早已陷入水深火热中,而当官的却只知道声色犬马,莺歌燕舞,完全不理会百姓。
庞秋水并不了解此人,只晓得此人是江洋大盗,由于担心徒儿安危,立马带领众弟子跟着出门追去,其他各派人士依旧在讨论擒“龙”之计,毕竟窦景鹏与他们关系甚远,因此不便趟这趟浑水。
庞秋水一路追踪而去,此人专找人烟稀少的荒野径逃去,一路向西路过高家坡,田字社,马局,由于此人轻功甚快,庞秋水便让静放带领众师弟先回到“鹏程馆”,他带领几名轻功不错的弟子直追而去,只见庞秋水左右脚互换着点地,纵身一跃,上了一座山,过了这山,前面就是一条直通的大道,庞秋水高喊:“你擒我徒弟做何,我们一向井水不犯河水!”
“我看你徒弟骨骼惊奇,是练武奇才,想收他做关门弟子,如何?”
其实夜玹子是听了一位庸医的话,只要取二十个儿童的一只眼睛,即二十只眼,将它捣碎熬成汤,熬三炷香的时间,然后口服即可,这样便可治愈他所爱的女人左眼中的“云”,那个女人并不知情,而夜玹子本人也不愿意这么做,只是他太爱这个女人,于是他只要孩童的一只眼,并会给他大把的钱来弥补自己内心的痛苦。
毕竟夜玹子是携着一个孩童,很快庞秋水就赶到了,并且截住了他。
夜玹子眼见得不到好处,就立刻放了窦景鹏,轻身着地,了句“江湖再见”,然后跺一跺脚,纵身越过前面的土丘,轻功甚是潇洒,既然徒弟安然无恙,就不必再去寻仇了。
第二,师徒几人在金家镇有名的酒楼,“福运酒楼”,吃了饭,就匆匆赶回归一山,毕竟派中还有许多事情需要掌门亲自处理。
转眼间,五年过去了,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前面提到的窦景鹏将遇到的朋友,如今已长成十一岁的飒飒少年,而他们确实就在那一年相遇了,阳春三月,这个飒飒少年在师父问及姓名时,响亮地回答了“李诗鹤”,他还解释是出自素有诗豪之称的刘禹锡的秋词,“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李诗鹤是个优点大于缺点的人,东风细雨的一个黄昏,两个少年进行了他们人生中第一次交流,已经在归一山学艺五年的窦景鹏对这个新来的少年颇有好感,与其他师兄弟不同,他们总爱捉弄新人,例如一个叫徐良才的师弟就用地堂腿横扫过他,他们的师兄弟排位是按照岁数大,而不是学龄,徐良才欺负过后,李诗鹤刚想还击,没想到徐良才身后又出来两个人,是徐良才的帮手,李诗鹤只好铩羽而归。
这个黄昏两人相识了,李诗鹤仔细观察了他,眉清目秀,像从诗里走出来的少年,如沐春风,李诗鹤首先开了口:“真是幸运能做师父的徒弟。”
“我叫窦景鹏,我就不觉得幸运了,我最贴心的探子下山了,他离开了归一山而且永远不再回来咧。”窦景鹏十分懊恼地。
“这么,我也很惨,我和我两无猜,青梅竹马的女伴分别了,以后不知何年何月再相见。”李诗鹤才十一岁,根本就是一个初出茅庐,情窦未开的毛子,他之所以这么,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二人在一起玩耍,形影不离,别人总爱开他们的玩笑,他们是牛郎织女,偶尔唱两句仙配,“夫妻双双把家还”。第二个原因是把两个如胶似漆的人分开确实会难过。
“她叫什么名字?”窦景鹏问。
“名楚楚,官名楚伊人”李诗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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