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边缘性患者的心理治疗中,界限的设置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这是治疗最终得以成功的根本保障。
但是治疗师在对边缘性患者设置界限的过程却是困难重重的。
边缘性患者处在人生的“边境地带”,在那里运作的是全能化防御,将外在客体理想化并与之共生,以期防御自己的虚弱渺小。
那里没有正常的规则,她也无法遵循规则,因为规则是拉开她与外在客体之间距离的第三者,而与外在客体之间保持距离是她所不能容忍的。
因为她需要依赖外在客体为她提供可以使用的外在人格结构,一旦外在客体离开,而她又没有内在的具备独立运转功能的人格结构,她便会陷入崩溃和破碎的状态。
因此,对于用以来开治疗师与患者之间距离的界限设置,边缘性患者是深深抗拒的,似乎她进入治疗关系的使命就是破坏治疗师所设置的界限。
患者对界限的破坏后果往往是很严重的,这让他害怕自己对来自治疗师的规则的打破会引起治疗师的愤怒,内在的客体关系配对是犯错的小孩和惩罚性的父母之间的关系。
这是患者的偏执分裂性投射,引起治疗师的一致性反移情。而治疗师对界限的维持还会引起患者的要求共生的全能防御被破坏而产生的自恋性暴怒,他也会将这种暴怒投射到治疗师身上。
治疗师便会在患者的这两种心理机制下被体验为是一种愤怒的惩罚性的客体。
另一方面,患者对规则的破坏和对治疗师耐心的挑战也会引起治疗师真实的愤怒,如果治疗师不能有效觉察自己的反移情并做出恰当的处理,则有可能对患者进行真实的惩罚或者报复,从而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性的结果。
无论治疗师是被患者体验为是惩罚性的客体,还是治疗师真实地对患者进行惩罚报复,治疗关系都将面临破裂的危险!
而治疗师的恰当的具有建设性的处理,是既能维护设置,又能将患者引回到治疗框架内,还能让患者在界限的突破与维持之间真实地感受到界限的存在,这对患者界限感的建立是极有帮助的!
这不仅需要治疗师能够对自己的反移情进行大量的反思和觉察,又能始终瞄准治疗的目标,坚守界限。“不带敌意的坚决,不含诱惑的深情”是对治疗师能力的一种考验。
不让患者在打破规则的付诸行动的行为中获益,并且让患者明确意识到,只有回到框架内,治疗师才是可获得性的,只要回到框架内,治疗师就是可获得的,并且是不带惩罚的且能继续保持以往的稳定状态。
那么患者在一番权衡之后,往往会做出回到框架内的建设性的选择,而不会在打破设置的次级获益的迷途中越走越远,也不会在对惩罚性的治疗师的推动下愤怒而失望地放弃治疗关系。
另外,在心理治疗中,治疗师对患者的恰当的共情是建立治疗关系,维护治疗关系以及促成治疗最终得以完成的最基本的要素。
然而究竟怎样的共情才是恰当的共情呢?共情患者的哪一部分的问题才能促进患者的成长呢?是共情本我欲望,还是共情自我对分离的终极需要?还是共情超我对本我欲望的压抑?这是治疗师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恰当的共情要建立在治疗师对患者的深入的理解上。对边缘性患者来说,对能够引发他的投射性认同的治疗师能很快建立起牢固的关系,因为边缘性患者的病理固着点是出现在分离——个体化阶段。
更细致的划分,有的低功能的边缘患者在这一阶段没有得到足够的滋养,没有实现个体化的成长,人格没有发展到应有的水平。
对于这部分的患者,治疗师需要共情他的成长性需要,给予他足够的爱以保证患者自我的成长所需,但是在患者的自我发展到成熟水平的时候,患者的人格结构建立起来后,治疗师的共情中心需要调整,即共情患者的分离的愿望。
唯有实现了患者的自体与外在客体之间的分离,患者的人格结构才能发挥正常的功能,也只有患者的自体人格结构能正常发挥功能,患者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人。
而对于在分离——个体化阶段已经得到足够爱的养育的患者来说,内在的人格结构已经发育成形,只是因为在分离的子阶段遭遇创伤,没能实现分离,从而没能启动自体的内在人格功能。
他的潜意识愿望是分离和独立,因此治疗师应该在与患者建立起牢固的治疗同盟的情况下,共情患者的分离的愿望,这是患者自我部分的愿望,自我渴望与外在客体分离,渴望人格的独立,进而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这种情况下,治疗师对治疗框架的维护实际上就是在共情患者自我的分离愿望,因为治疗框架拉开了治疗师与患者之间的距离,搭建起了一个空间,让患者逐渐与治疗师分离,逐渐尝试启用自体的人格结构,并逐渐学会对自身的命运负责任。
因此,针对不同的边缘性患者,治疗师需要在深入理解患者的人格发展水平的基础上对患者进行恰当的共情,才不至于造成破坏性的结果。如果对低功能的患者没有给予足够的成长性需要的共情的情况下,就要求其严格的遵守治疗框架,设置清晰的治疗边界,要求患者独立自主,并能担负起自己人生的责任,则必然会损害患者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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