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那道旨意着实令我两难,我便佯装身子未愈,拖延着不想回去。倒是花银,私有什么事情要与观尘商议,便随月初一同去了天界。
本神君闲来无事,便偷了他得一些银子和酒窖里的万年百里香,去人界逛了一圈。
此前行的匆忙,未有心思细看,今日才发觉三千五百载日升月落,人界早已是沧海桑田,不复往昔模样。
我寻了个热闹的地方从祥云上降下,找了间人气不错的饭馆,点了几样招牌菜就着百里香。
听这儿地人说,这里叫羲和,在人间传说里,羲和是“太阳女神”的象征,也是阳光、希望、美好的象征。正如它的名字,这里民风淳朴,王者尚德尚礼,人民安乐,向阳热情,庙堂与江湖一片祥和,正是处处充满希望、方方都见美好的阳光之国。
听闻这里数百年都未发生过战争,不知是否是由于太过安逸,此间财力似不太富强,我方才点了七道招牌菜,不过才花了一两银子不到。
千寻斋,这已是这一代最为高级的饭馆了。
内部的装潢设计着实是辜负了这名字的意境,土墙土砖,二层小楼,有门无窗,连个包间都没有,外面的风一吹,便能将沙土带入你的酒菜里,你若是嘴巴张的大点,直接吹进嗓子眼里也不是不可能。
不要本神君是如何知道的。
今日恰好大风,本神君恰好靠窗。
酒意微醺以后,本神君迷迷糊糊的差点以为自己身处大漠,错把店家的鸡毛掸子当成了仙人掌,一根一根的拔毛数”刺“。店家几次上来劝阻,都被我勾了勾手指给打跑了。
不要看本神君对付妖魔鬼怪和神仙不太擅长,对付手无寸铁的凡人还是不在话下的。
诚然,那些酒后之态我自然是不记得的,以上这些,都是那位帮我醒酒的好心人告诉我的。
“我当是谁敢用仙法在人界作乱,竟然是你。”
此时此刻,那位“好心人”就坐在离我两三尺的地方,与我隔着一张桌子。
他虽长得不赖,但却是一副瘦弱苍白的样子,时不时还捂着嘴轻咳两声,显然是个病入膏肓之人。我捏诀探了探,经脉不通,并无灵力。
这个病怏怏的男人,我并不识得。
可他却一副认识我的样子。
“你既识得我,便该知我前些年生了场大病以后,记性便不大好了。”
“我自然是知道你并非故意忘了我,只是毕竟共患难一场,你将我给忘了,我还是有些难过的。”
共患难?我疑惑。凭他的身子骨,若是共患难也是我单方面的救了他吧。
仿若猜到我心中所想,他无奈地笑笑,“那些年,我的身子并非今日这般。今日你我各自这般,便是由于那场祸乱,你我败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当年临姜妖皇墓中受难的并非我一人。看他这副模样,倒是比我还惨上几分。
“我是临羽。”
临羽,妖族皇长子!
我愕然,“你若真是临羽,又怎会与我去刨你老祖宗的坟?!”
“我几时与你去刨过坟?”
我琢磨着,大概是临姜妖皇墓里的积水真能让人的记性便差,他想了半天才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啊,大抵是年轻时的一时糊涂,被你随便两句话就给诓住了,错信了你的人品。”
“你解释归解释,这么公然质疑本神君的人品可不太好。”
“无妨,你臭名昭著多年,也不差我这么一个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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