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小欢顿时目瞪口呆,怎么还有这波操作,这台词坑自己也是够狠的呀!
大人眼看着两人要斗起嘴来,惊堂木又一敲,呵斥道:“公堂之上,休得胡来!那个……小狗子,你接着说。”
看到堂上的大人对“小狗子”这名字也是难以启齿,余小欢差点又忍不住暗笑,可是大人看了看桌上师爷的备注,又说:“你……余小欢,不许打断!”
小狗子狠狠地瞪着余小欢,说:“昨日在大街上,大家看到他都躲得远远的,他浑身脏臭得很,怎么可能有人愿意借衣服给他?”
余小欢很想狡辩说:“人家李秀才是读书人,怎能跟你们这些凡夫俗子一般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可惜大人不许她打断,而且这些家伙肯定会假装不知道眼镜是何物,所以只好把自己的嘴皮子功夫收起来,静看好戏。
“而且,他还要抢……对了,他抢了一个烧饼,可见此人好吃懒做为非作歹,就不是个好人。”小狗子慷慨激昂地说,“大庭广众之下,他就敢抢烧饼,遇到李秀才那样文弱的书生,岂不是要抢劫了!所以草民认为,肯定是这个大坏人杀害了李秀才!”
余小欢万万没想到,这连自己名字难听不难听都分辨不出来的小狗子,竟然这么能说会道,咋不去说书卖艺,还当什么小乞丐呀!
小狗子见余小欢被他气得满脸通红,倒说得更来劲了。“还有,今日一大早,我便看见他鬼鬼祟祟的,兴许是手又痒了,正估摸着要寻找下一个目标。我就仔细瞧了瞧,发现他背后的衣服上沾了好多血迹。大人,你看,就是这衣服背后。”说着,小狗子的手指又指向余小欢。
余小欢支着下巴在想:小狗子看着年级不大,也就一个十来岁孩童模样,可这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本领可比我强多了,莫非这小狗子才是主角?那《侠客行》的男主不也叫狗杂种嘛,比小狗子难听多了,好像小狗子跟这个人设差不多,看起来傻愣愣的,实则是个大智若愚逢凶化吉的种,可是让这么一个是非不分随意诬陷好人的笨蛋当主角,也太让人难以接受了吧?
反正如果剧情真的是这样的话,她余小欢是第一个不服气的!毕竟,一路上受苦受难的可是她嘛,凭什么让一个莫名其妙诬陷她小毛孩捡了便宜?
余小欢正胡乱揣测着,一个官兵过来就把她外面的衣服给扯了下来。
“喂,你这是趁机揩油吧!”余小欢怒道。不过也不由地暗自庆幸,昨日换衣服时,她发现没有内衣可穿,于是就在里面裹了一层布条,又穿了两件外衫,以防万一自己走路的时候晃动……否则这会儿……
官兵听不懂她的话,懵了一下,就对堂上的大人说:“大人,这确实是血迹。”
于是,惊堂木又一响,大人威严怒道:“大胆刁民,还不快从实招来!”
这次惊堂木的声音,比之前拍打得还用力,别说余小欢被吓了一跳,大人也被这声音吓晕了好一会儿,手掌缩到案台下抖擞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余小欢拜倒在地,高呼道:“大人,草民冤枉啊,这纯属是诬告,是无中生有!草民若是因为抢劫杀害了李秀才,那草民为何连吃一个烧饼的钱都没有,这不合推理。再说了,草民若是杀了人,怎么还会穿着带血的布衣呢,不应该早早地丢弃,毁尸灭迹么?草民昨晚在大街上被一辆马车从身上跨过,想必血迹是从马车上掉落下来的,对了,那马车就是……”只是,余小欢的话还没说完呢,就被后方的家仆打断了。
“大人,他在胡说八道!”家仆的声音很大,震得所有人都惊呆了,竟没有一人敢说他扰乱公堂,“哪有被马车压过去还安然无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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