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没有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最多挺到明天就算是老天爷开眼了。
做为一个从军足五年有余的老兵,孙茂跟随大军征战数次,已经砍下了两个敌人的脑袋,按照军功他本可以升到队正一级,但是眼看着跟着自己一起千里征战的乡人一个个倒下,再也回不到家,孙茂一咬牙把那两个脑袋送给了死去的乡人。
校尉大人为此狠狠的抽了他几鞭子,然后解下腰间的玉佩扔给了他。
火长摁着他的脑袋喊的震天响,说他祖坟上冒青烟了,居然能入得校尉大人的眼。有眼馋的凑过来准备花半贯钱买下来,被什长一巴掌啪掉了两颗牙。
娘的,半贯钱就想要,校尉大人身上随便一件东西都得好几贯,当老子的兵没见过世面吗?
这是孙茂在军中引以为傲的大事件,自从这件事后,孙茂感觉自己走路都不一样了,隐隐的有一种飘在空中的恍惚感。
能在战阵上活下来就已经是很多人做不到的事情了,如果还能砍掉两个敌人的脑袋,那本事指定小不了,起码不是榆木脑袋。
可是一直自我感觉良好,自认有点本事的孙茂,此刻却没怎么明白眼前这个皮肤白净的年轻人是什么意思?
每个字都听到了,可是凑成一句话又让他迷糊了。
把自己所有听到的话都从新回想了一遍,还是和他说对不上号。
深山隐士的话就是晦涩难懂,难怪皇家发了好几道榜文请隐士出山做官呢。人家说的话自己听都听不懂。
可是后面的意思孙茂还是大概明白的,遂说道:“大丈夫死则死,不必多言。”说的文邹邹,磕磕绊绊,这还是他听戏文听来的。
没有现成的药物,只能先把两人的伤口简单处理一下再想别的办法。
既然要考这两个人帮助自己寻找人类文明,苏小义当然不会让他们两个人死去。更何况自己身为医生,十几年接受的医德教育也不会允许自己这么做。
“想活命就听我的,虽然我不敢保证你的腿还能如往常一样自如,但是起码不会少上一截。”虽然没有细致的查看,但是苏小义觉得让两个人站起来的问题不大。可能走路的时候会有点跛,但是不会影响行动。
从醒过来看到自己血肉模糊的双腿后,孙茂就对生死有了直接的判断。别说保住腿,就是活着回去都是奢望。
自大军西征以来,因为严寒和粮草问题,很多人睡着睡着就变成了一具硬邦邦的尸体,连一句话都没留下。
自己命大才活到了今天,本以为到这里这辈子的福气算是用完了,没想到眼前的人告诉他能活命,还是保住腿,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好事。
“你真是高人隐士?”孙茂问道,如果不是高人隐士,他实在想不到该怎么解释。太医署派来的那些医工根本就不可能治好他的腿。即使自己命大活着回去,双腿多半也会被他们用斧头砍去,然后扔到住所自生自灭,能不能活下来就看天意了。
至于太医署丞孙太医,他这样的微末之人自然不可能见到,更不要提医治了。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可敢一试?”苏小义必须确定,自己在救他的时候不会被偷袭。万一这家伙觉得自己会害他,趁自己不注意,一刀砍过来,那自己就赔大发了。看着孙茂手里的横刀,自己的脖子顿时有些凉意。
“如果真如公子所言,我二人必当舍命相报。”孙茂眼冒泪花,如铜铃的大眼依然泛红。
看看依然昏迷不醒的同伴,心中升起了一批活下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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