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138 莱阳事件3(2 / 2)北岩之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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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作直接供出是狱头安排他这样做的,仵作与狱头本是天然同盟,狱中被打死的人,仵作验尸说是自杀,其他人也是没招,县衙也不会管,毕竟其他人极少懂得其中的门道,没想到在这里栽了。林荃心想,还挖坑害我,这次你们不死,我迟早挖个真的坑埋你们。

狱头肯定大叫冤枉,说是仵作编排自己,自己被绑到这里,肯定是被人陷害的,如何能害李殿良,其实他的嫌疑最小。县令不听他的话,问他在哪里被绑,狱头的家在城外,为何被绑到城内,况且狱头近二百斤的样子,饶是林荃钟意天生神力,把他扛过来也是费劲。总之,他在自己的行程上,始终不能自圆其说,就连晚上要到哪里去都说不出来,编排的几种结果都被县令找人否定了,所以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坚定了县令心目中,狱头就是要到李殿良家里来的想法。

其实他还是不够老道,以前只有自己欺负别人,忘了自己被欺负时候怎么应对,如果他就装作自己不知道,谁也拿他没招,结果县令一追问,就慌神了,胡乱替自己开脱。惹得旁边的邹氏一脸嫌弃的神情。

县令看向林荃,林荃笑笑,很是坦然的样子。林荃也是感慨这个县令这么狡诈,所有的问话都在点上,即使前世那些经历过刑侦专业训练的同僚们也不过如此。

县令心中也是惊奇,按说这狱头也是受害者,本来想让他说出仇家的名字,结果他居然不打自招,几句话就问出端倪,与李殿良遇害一事有很大的干系,即使不是他,也是他的同伙。

不过对狱头不利的证据越来越多了,在墙根下的鸡窝里,衙役搜出十两银子,银子不会有特征,但是装银子的荷包有,狱头也是懊恼,本来他是把银子给邹氏,结果邹氏连荷包一把抢了去,结果就成了这个样子。

这个荷包,一起胡吃海喝多了,好多衙役都认得,是狱头娘子缝的,这下好了,狱头说不清楚了。但是,县令心里清楚,这个东西不足以为凭,谁知道是不是凶手故意放那里的。

倒是可以诈一下,但是狱头死不承认,只是说,不知为何丢失的。其实,看客们想一想就知道了,此时证据链比较混乱,狱头被绑,按常理,就说明他不可能是凶手。

但是有人撑不住呀,为了立功心切,仵作大喊道,“大人,被子上有脚印,”果不其然,狱头的鞋与被子上的脚印正好合辙,说不清了,彻底说不清了,之前还可以说是别人绑他之后,栽赃。

再细细勘验,在死者的甲垢里,有皮肤的残余物,而狱头的脖子上的皮肤同样也缺了块,古代审案不会讲完整的证据链,有点影子就可以猜测,甚至定罪。虽然县令谨慎如斯,思维缜密,不去胡乱下结论,但是就在此时,狱头精神却崩溃了,一股脑把事情的经过交代出来。

即堂姐夫枣行村谭老二托他找人去祸害林家粮铺,他就找到了李殿良,给了他六两银子,让他去惹事,最好把粮铺给砸了,说好了就是打砸,砸完就跑,让林家粮铺开不起来就行。结果内部意见不统一,李殿良想讹点钱,还被林荃打了回来。按说此事对狱头来说就该了了,剩下的就是李殿良与林家之间的争斗。所以说性格害死人,狱头也是较真的人,觉得事情做得有些窝囊,以往都是很顺利的事,今天做成了这个样子。

白天他看到林荃击倒李殿良,于是他心生一计,与邹氏合伙闷死李殿良,嫁祸林荃,没想到出来的时候,就被人绑了起来,丢在李家。

在这个时代,口供是最有效的证据,既然如此,画押收监,连周围的证人都一一摁了手印,也就是说,狱头将来连翻供的可能都没有,红口白牙,也是铁案。

邹氏却死活不承认,即使被打了十大板,也是咬紧牙关不松口。县令仅凭狱头的口供,也无法证明邹氏是否是杀夫凶手,也无人能够证明邹氏是狱头的姘头,除非邹氏亲口承认。而且邹氏有不在场的证据,她去买药,回来就看到丈夫暴毙,就去报官,是狱头栽赃自己,而且她自诉与狱头没有任何交往,也无人作证她两人有来往。邹氏知道,一旦自己承认了,结果就是斩立决,甚至有可能被剐刑,所以她肯定顽抗到底,最终因为没有证据,县令只好释放了她。

县令在这个事情上,算是门清的人,既给出了真相,又照顾了乡情(乡情就是李殿良该死),不要以为县令喜欢破这些通奸杀人案,对他们的仕途没有任何好处,将来说不定就会被看作是教化不好,所以他将打击对象控制得很小,就是仵作也仅仅是打了二十大板,然后辞退,把府衙里仵作的小儿子调来,也算是处理得当。

不过人的命也真怪,李殿芳作为李殿良的堂弟,自从哥哥死后,就天天来骚扰邹氏,甚至用强,结果被邹氏用剪刀捅破了肝脏,死了,兄弟俩前后脚,间隔不超过十天。

过程恰好被几个玩耍的小孩子看见,童言无忌,县令只能采信了这个说法,邹氏也是无罪释放,李殿芳不仅丢了性命,连自己在县城的房子也赔偿给邹氏。大元朝律法就是这么可爱,强奸妇女,被杀就是要家产赔尽,当然必须当场发现,这个邹氏不简单。

邹氏连杀两人,为民间除害,自己毫发无损,白白继承了李殿良兄弟的一大笔财产,其实她也不是什么好鸟,她做的事情林荃都曾目睹。林荃第二天就对邹氏的行为进行了复盘,发现她的每一次行动都仿佛在自己控制之内,不给人以话柄或证据,也就是讲,她的思路特别清晰,看似与狱头合伙,实际上就是利用他而已,这女人又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令人恐惧的存在。

不光他,钟意和袁成也是这么看的,觉得此事就是在她的算计中。

但是,这样以来,她在莱阳城待不下去了,就回到西留娘家,迎接她的竟然是更加精彩的人生。

谭老二逃脱,不知所踪,县令也不想追踪,发了捕人告示之后,此案就此审结,狱头死罪,只有此一人受罚。

继续复盘,袁成问林荃,为何不向县令说出真相,林荃回答道,说不清。

又问,为何不把狱头放回去,还要绑他呢?林荃的意思是,事情走到这步,只能把他丢在李家,当时有种感觉,如果狱头不在,我们就是最大的嫌疑,但是县令没有证据,无法给林荃定罪。把他留在这里就是来搅浑这水,如果他不在,遇到不讲理的县令,以仵作的结论,就对我们用刑,强迫我承认谋杀李殿良,那就有趣了,当然,这是最差的情况,县令终究会知道,李殿良是被捂死的,如果狱头不在,林荃就有可能被下狱,好长时间出不来。

这也是他留薛三在家的用意,留一后手。

说白了,绑狱头,虽然是临时起兴,但也是无奈之举,证明一些事情确实很难。

袁成仔细想了想,此事如此处理,或许是最好的办法。

林荃接着讲,“很多事,获取真相并不容易,此案若狱头不招供,县令仅凭这些证据,实在无法定罪,只能用刑,迫使一方招供。例如邹氏,到底她有没有动手杀死李殿良,你我只是在屋外,并不确定,但是她脱不了干系,或许只有一种办法,能解决此事,就是在邹氏出门之前,将她与狱头二人全部杀死。不过也没有必要,即使县令冤枉我们,我们也有办法自证清白,就是道义来讲,李殿良之死,也是活该。”

后来林荃中进士后,赴县令大人筵席。席间,县令问他,是不是他绑的狱头,林荃承认。县令说自己早已经猜到,他给林荃复盘,认定此案就是狱头挟邹氏所为,再无其它条理可推,而且即便狱头不承认,县令也是会想办法定他的罪,毕竟县令早就想除去他,在林荃面前也很坦白自己的想法,林荃理解。当天,若不是林荃绑了狱头,邹氏可能就要遭殃了,就不是十大板的事了,即使狱头不承认,他也再无可能在县衙中立足,赶走是最轻的处罚。

进士迂腐,至今,林荃没有见过,所有的县令中,就没有一人不是人精。

县令说,商人杀人,一般而言,不会那么直接,除非逼到份上,这就是本案最大的疑惑所在;即便是杀人,目标也应该是惠家,毕竟惠家此事做得有些露骨。

林荃告诉县令,如果自己要报复,也会让惠家倾家荡产,李殿良更不会死在床上。不过没有必要,惠家在乡间也不是风评差的人家,逢灾年多有施粥,况且惠家也仅仅是捣乱,并没有置人于死地的想法。

总之,乡间的是非曲直复杂的很,不是黑白分明的社会,也是对县令大人恭维一番。

两人惺惺相惜。

后来,林荃推举县令为刑部主事,主持刑案审核。县令姓杨名廷和,湖广人士,官至刑部尚书,内阁大学士,有书《刑名勘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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