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弟,你这是做甚?”石宝是个好奇宝宝,什么都想问一问。
“这叫做脱脂,平日里大鹅,鸭子等水禽没事便梳理羽毛,不是因为它们爱干净,其实是在往上面涂一层油防水。”
说罢便从蒸笼里取出羽毛晾干,又找来一把细沙,将一张小纸片埋入其中,又在大锅中将沙子不断翻炒,等到沙子表面烫手,纸片却还未点燃之际倒出。
“为什么要放纸片?”一道突如其来的声音把叶泽吓了一跳,原来元觉也被吵醒了,远远看到灶房这般热闹,便走过来看个究竟。
叶泽道:“纸片将燃未燃时的温度,在我的家乡被叫做一百八十度,是最适合做鹅毛笔的温度。”
“原来如此。”元觉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叶泽又把羽毛管插入倒出的热砂内,等沙子凉透后拔出,此时羽毛管已经从半透明变成了不透明。
“有趣,有趣!”石宝兴趣大增,劈手夺了过来想看个究竟。
叶泽大急,拧着石宝的肉让他还回来,石宝见叶泽很是生气,这才乖乖还了回来,嘴里还不断埋怨叶泽小气。
“平日里吃饭,俺没少让你多吃肉,今日却连跟羽毛都舍不得让俺看,抠门!”
叶泽白了一眼石宝道:“这能一样吗!”
石宝很是郁闷,想让元觉评评理,却看到一旁的元觉面色十分凝重。
“休要扯皮,此事事关重大!勿要耽搁了四弟。”不等石宝开口,元觉便直接堵住了他的嘴。
叶泽又去院中拿了石宝的开刃大刀,沿着四十五度角切下一小段羽毛管,然后……开始日常发愁。
元觉想了想道:“我房中正有一把锋利小刀,是我平时割劲木所用,不知四弟用不用得上。”
叶泽大喜:“二哥有这等好东西,怎地不早点拿出来!”
“你也没问啊!”
去元觉房中取了小刀,在羽毛尖的中间钻了一个小孔,小孔至笔尖的最尖端轻轻划出一条划痕,只在最尖端划透一点。
又去取了纸、墨,深吸一口气,沾了墨汁,在纸上大大地写了一个叶字。
“成了!”叶泽举起手中的鹅毛笔向大伙炫耀。
“我试试我试试!”石宝急不可耐,拿到手比划了两下,才尴尬道:“那个,俺不识字~”
元觉和尚拿过来,写了一会,皱着眉头道:“不错,和毛笔用起来完全是两种感觉,这种笔要更容易上手一些,只是书写时有些晦涩。”
叶泽点头道:“在我的家乡,毛笔叫做软笔,而类似羽毛笔这种,叫做硬笔。”
“至于晦涩的原因嘛,只要勤书写,多练习,笔尖磨圆以后,书写就会非常流畅。”
元觉也道:“软笔的书写,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练习才能写作,而这硬笔,虽也有要求,但门槛却大大降低,非常适合启蒙所用,其材料也很廉价,若能推广出去,定是一件名留史册的好事。”
“只是万物有利必有弊,却不知这鹅毛笔,有什么缺点。”
叶泽道:“缺点嘛,就是损耗比较严重,需时常拿刀重新切面,不过并无什么大碍。”
“真是神奇的东西。”元觉拿着鹅毛笔越写越流畅,嘴里赞叹不已。
“却不知四弟家乡是何处,怎会有这等精妙的东西。”元觉似不在意一般随口问了一句。
“而且这种制作工艺,一般都是独门秘方,四弟是如何学会的?”
“我的家乡吗。”叶泽望着远方道:“那是一个很好的地方,那里的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无论遇到怎样强大的敌人,他们都从未退缩过。”
“那里的人,勤劳,勇敢,富有创造力,她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强的地方,但是确实这个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地方。”
“它的名字,叫种花家。”
“奇怪的名字。”元觉随口道,脑子里却在疯狂搜索这个地名。
“二哥莫要想了,这个地方,依稀只在梦中出现过。”
“或许她在过去,或许她在将来,也或许,她在另一个时空。”
“我很想她啊,我是她不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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