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酒店后,我立马用手机订了一张去广州的车票。
盛怒之下,我已然管不了那么多啦!
我现在就一个想法。
找到那个叫黎野的,然后用尽一切办法,杀掉他。
至于后果如何,我不会考虑!
我决定这么做有两点原因。
其一: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血债血偿,自古如此。
其二:我已经失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我不能在失去天叔,他要做的事情,我代劳就是啦!
…………………………
半个月后,广州,皇朝夜总会。
这是我来广州后找的第一份工作,别误会,我这么做并不是放弃了报仇的念头。
那个叫黎野的我虽然没听说过,但能让天叔都如此忌惮,那显然是个大人物。
我一个毛头小子想接触那样的大人物不可能有机会的。
我现在唯一确定的就是这个黎野是蓝道的扛旗人物。
自小我就是在赌档长大的,对于蓝道中人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这一行,今天可能是百万富翁,明天可能就是街边乞丐啦!
所以这行的人基本都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完全不拿钱当钱。
而皇朝夜总会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夜总会,我相信如果黎野还在广州的话,那么迟早我会在这里碰见他的。
或者悲观一点说,我就算在皇朝碰不到他,那么通过皇朝这么一个复杂的地方,想打探点关于黎野的消息也不难。
“剑南,天子一号包厢你去看一眼,看看客人需要什么。”
对讲机内响起领班的声音,我答应一声后,立马迈着小碎步赶了过去。
推开包厢房门,站在门口鞠了一躬。
“老板们好!”
这时,一个肥头大耳的常客就跟瘫痪一样的靠在沙发上摆楞这扑克斜眼看向我说道。
“小子,会玩吗?”
我连忙赔笑回道:“对不起老板,我不会。”
“哈哈,好,要的就是你不会,你要会我还不用你呢!”
说这,男子从怀中抽出了一千块钱现金拍在桌面上说道:“你就留在这屋吧,我会跟你们领班小文说的。”
就在我为难之时,一个悦耳的声音出现。
“剑南呀,你可别不懂事,你朱哥一会要是赢了随便甩你一点,比你打一个月工可强多啦!”
说这话的人是我们夜总会的一个头牌妈咪,她的交际圈很广,总督府的人,当地的混混,企业老板,她好像都很熟是的。
总之不管是什么层面的人,她都能说上滑,在我们场子内吃的很开,老板也很器重她。
她的花名叫可可,真名叫什么不得而知。
可可和一般夜总会内的妈咪不同,首先她很年轻并不像其他妈咪那样都三十开外,她的真实年龄应该也就二十五岁左右。
其次她并没有太多的风尘气,就连化妆都很少见。
习惯性盘着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穿着尽显窈窕身段的旗袍,一瞥一笑之间,媚态万千。
“可可姐也在呀!”
我笑着答应了一声,随意故作拘谨的接过朱哥手中的扑克牌。
四人玩的是诈金花,这也是我最熟悉的扑克玩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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