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了那个混蛋律师要帮忙,我当场就有些后悔,却并没有反悔。除了对常悦那个女人的怜悯之外,我还对她有些好奇。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会在自己的生死存亡之际找萍水相逢的人帮忙?
按照约定时间,我在一个假日去往那个律师的事务所。出了门,上了地铁,然后我就掉进了深海。
无法挣扎,但是我也无需呼吸。仿佛就是一条本来存活在水中的鱼一样,即便我被丢进了海洋,却极其适应。
已经放弃了挣扎的我开始思考这到底是怎么一种情况。可就在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车厢里,依旧呆呆地站在那里,拿着手机看。原来,那不过是我站在车厢里头睡着了,只是做了一个掉到海中的梦。
不对……
若是说我是做了一个梦,那我首先要入睡。我当时的姿势一如往常在平稳地铁里的那样——仅仅是站着,连扶手都不会去碰。以这样的一个姿势,我势必不可能睡着。
手机依然稳稳地拿在手上,但已经黑了屏。若它还没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它在我睡着的时候必定要掉落。别说我在海里呆了几分钟之久,即便是睡着了一瞬间,也必定有感觉。
如果说做梦的时间比现实的时间快好几倍。那做了一瞬间的梦,感觉像是过了几分钟也有可能。想到这里,我连忙抬头看看站牌指示灯,却猛然发现这时距离我掉进大海之前已经过了三站之多,同时也已经坐过了站。
我停止了思考,连忙跑到车门处等待下车。纵使坐过了站,至少证明了我刚才在海中的时间与现实的时间相差无几。那也就是说,我并不是在做梦。
这是个离奇的感受,但毕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并且周遭的人也似乎并没有察觉我有任何异样。自觉并没有必要将这大脑偶尔的短路放在心上,我便继续去尽承诺过的义务。
那个姓陈的混蛋律师是个戴眼镜的中年人,一脸狡黠。这家伙肯定是个精明的家伙,可这样的家伙却呆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律所。
这律所的装饰都很陈旧,陈色的办公桌和铁皮柜子,让我仿佛是穿越到了几十年前。也许是因为是假日,整个律所里只有他和在前台坐着的一个白发大叔。
按照白发大叔的指示,我走进了办公室。一进入他那有着一张老式红木办公桌的办公室,他就高兴地前来和我握手,浑身散发着市侩气。与其说他像是个律师,还不如说他像是个生意人。这家伙的名片上面写着“陈光”,大概不会是别人的名字。
没准是被他那假装的亲切感染到了,我也笑着对他说:“对不起,陈律师。我坐过了站,迟到了。”
“哦哦,没关系。”陈光说着,便开始给我介绍常悦那案子的相关情况。
女房东的证词:
这对夫妇刚来的时候,我就觉得那个女的冷冰冰的,肯定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丈夫还好,斯文和善。若不是看他丈夫是个正经人,我肯定不会租给他们的。谁知道,他们常常拖欠租金,不到次月底都不会付的。贫贱夫妻百事哀,早知道这样就该早点赶他们走好了。
邻居的证词:
他们呀,每天不是大吵就是小吵,能有一天安宁算是不错了。不过你别说,他们要是有一天在家里安安静静的,反而让人寒心。谁知道是不是其中一个把另外一个给弄死了?太可怕了,这种担心要到第二天再听到他们吵架才能消除。出事前我就听到他们又吵过一次,好像是说那女的怀不上娃,然后没过多久就听到了楼下的响声。
报案人的证词:
那天我是下班回家,路过那里。我看到男人面朝天地从那个阳台掉到了巷子里头了。过了一会儿,那个女的从阳台冒出脑袋往下看。由于太害怕,我没有上前查看,但是我还是报了警。
治安管理员的证词:
我到了现场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围观,都在用手机拍照。我驱散人群,等待警察的到来。可是,从我到现场那时起,就没有见到这男的老婆。她一直躲在楼上,等到警察来了才将她带了下来。她大概很恨她的老公吧。
法医报告的简述:
死者死于脑颅损伤和颈椎折断,两者程度严重,均为致命伤。除此之外,伴有肩胛骨复合性骨折,符合高坠特征。其断裂程度也符合从死者家中(五楼,楼房一共六层)坠下的推断。
从死者躺卧的姿势推断,死者很可能是仰面从阳台跌落。死者体内检出微量酒精,推断事发时死者应处于清醒状态。从死者的指甲上检出了其妻子常悦的皮肤组织,与常悦左手手臂上的抓痕吻合。
死者的小腿上有擦伤的痕迹,而阳台围栏上也有死者的皮肤组织,估计死者事发当时应该是坐在了较宽的围栏上。
事发现场没有打斗痕迹,除了一快递箱表面有快递员的指纹外,现场没有第三者指纹、组织或足迹。死者遗体附近有破碎的啤酒瓶,酒瓶上有死者的指纹。另外,妻子常悦身上有八处新伤,五处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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