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章 孤狼(1 / 1)季灵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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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有福义正词严地控诉沈安安,手指却没有离开茶台上的木匣子。事实上,在匣子打开的瞬间,他的心里已经泛起阵阵涟漪。

六年多前,大景国的军队攻打梁国都城启封。启封城之战持续两年有余,是梁国覆灭前的最后一战。战火燃烧之处尸横遍野,战死的,饿死的,病死的人不计其数。

早在大景伐梁之前,汪有福为了躲避梁国军队抓壮丁,已经带着父母妻儿东躲西藏多年。

他们一家背井离乡,一路往北走,因为他在无意间听说,培元镇附近的山林中有一座桃花寨。任何人只要找到山寨的入口,便能和家人一起,在山寨中过上安稳日子。

那时候的培元镇犹如一座鬼镇。汪有福把家人安置在城内的废弃宅院内,日日进山寻找桃花寨的入口。可是直到他们快要饿死了,他依旧不知道山寨在哪里,更不要说入口了。他甚至不知道,桃花寨是不是真实存在的。

某天,当他垂头丧气地回到镇上,发现妻子和儿子都不见了。他疯了似的到处寻找他们。旁人告诉他,一定是他出去的时候,他们没有藏好,成了“两脚羊”,被人宰了。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他的叔伯兄弟都死在了战场了;在他们来到培元镇之前,他的母亲病死了,他的父亲饿死了;他们躲在培元镇,好不容易熬过冬天,他不过出去一小会儿,他的妻子和儿子怎么可能变成两脚羊!

他到处寻找他们,一遍一遍呼喊他们的名字,直到他倒在地上。迷迷糊糊间,他看到一群人拿着刀子,缓缓靠近他。

如果他也变成了两脚羊,是不是就能见到妻儿最后一面了?

这是他闭上眼睛之前,脑海中最后一个念头。

不知过了多久,他恍恍惚惚感觉到,有甜丝丝的东西流进他嘴里,他努力吞咽。直觉告诉他,他一定在做梦。逃难这么多年,他早已不记得米汤是什么滋味,那怎么可能是米汤呢!

他昏昏沉沉睡着,不愿意睁开眼睛。

又过了几天,他听到耳边有一个声音说,寨子里不养闲人云云。寨子?他猛地睁开眼睛,看到自己躺在大通铺上面,身上竟然盖着被子。他狠狠掐了自己一下,很疼,他还活着,他不是在做梦。

他跌跌撞撞跑出屋子,入眼皆是农田与房舍,还有一大片绚烂的桃花,隐约可以听到鸡叫声,狗吠声。他环顾四周,除了西边的大河,其余三面都是连绵的山脉。

他记得培元镇的西面是兆安江,水流湍急。

原来,桃花寨就在兆安江边的山坳深处?

如今,他找到了桃花寨又怎么样呢!父亲奄奄一息之际,他亲口答应父亲,哪怕他舍了自己的性命,也要为汪家留一个根。他没有做到承诺,他的家人死绝了,他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

他疯了似的跑向兆安江,他要把自己沉入江底,他已经没有活着的理由了。

就在他连滚带爬来到江边,跌倒在烂泥中的时候,他第一次见到了沈安安。她穿着桃红色的袄裙,手中拿着翠绿的长笛,一个人站在花团锦簇的渡口。

夕阳中,她那么漂亮,那么干净,那么高贵,就像是富贵人家的千金大小姐。她的美丽让他想到了瘦骨伶仃的儿子,想到了一个接一个走向死亡的亲人。

在这烂泥一般的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都不应该存在,包括她。

他一步步走向沈安安。他要毁了她,再结束自己的性命。

就在他满是淤泥的脚掌跨上渡口的那一个瞬间,沈安安轻声吐出八个字:“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他停下脚步,眼睛死死盯着她。

沈安安抬头朝着启封城的方向看去,一字一顿说:“战事快要结束了。说不定你可以找到他们的。”

他没有回应她的话,视线依旧牢牢锁定她。

她一定没有见过战事,他见过两军厮杀过后的战场。满地的鲜血,满地的尸体,还有成群的苍蝇、秃鹫,那就是人间炼狱。她连战场都没有见过,她没有资格说出,“战事快要结束了”这几个字。

他双手握拳,整个人仿佛被乌云笼罩住了。四周没有其他人,只要他往前走几步,就能把她推下兆安江。

沈安安似乎对危机毫无知觉。她轻轻地笑着:“只要战事结束,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不可能好起来了!他在心中呐喊。

沈安安叹息:“桃花寨不养闲人,不过我可以安排你跟着田大强卖山货。每隔半个月,你就能在附近的村寨住一晚上。”

直到这一刻,汪有福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他哑声说:“我不是人,我是两脚羊。不,我是狼,吃人的饿狼。”

“我知道。”沈安安转身看着他,“就在刚才,你想杀了我。可是——”她顿了顿,加重语气,“相比杀了我,你有更重要的事,你不得不去做的事。”

随着沈安安的这声“不得不”,汪有福胸口的戾气突然消散了。正如她说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是他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之后的大半年,沈安安兑现了承诺。汪有福跟着田大强学习打猎,每隔半个月,他就去附近的村镇寻找妻子和儿子。

那天之后,汪有福再也没有机会靠近沈安安,毕竟她是大当家最疼爱的女儿,是山寨中最尊贵的大小姐。他远远看过她几次,她不是在骑马蹴鞠,就是在看书弹琴。

汪有福第二次见到沈安安,是在山寨突生变故之后的第三天。

那天傍晚,夕阳的余晖尚未散尽,桃夭居已经灯火通明。穿过漫天的白色丧幡,他被沈安安的丫鬟胭脂带到了渡口。

与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一样,沈安安独自站在码头上,手中握着碧绿的长笛。与他们第一次相见时不同,这一次她穿着纯白的孝服,头上戴着白花。

他上前几步,对着她唤了一声“大小姐”。

沈安安闻声,回过头看他,嘴角含笑。

汪有福永远记得那个笑容,那么美丽,那么冷静,那么胸有成竹,仿佛她早就知道,他一定会答应她的要求:混入岐山县县衙,成为她的眼睛。

一晃眼五年过去了。五年来,他为她做过很多事,她也兑现了她许下的每一个承诺。金银对他这种孑然一身的人来说,它们毫无用处。她给他的报酬不过代表着事情的难易程度,以及她的诚意。

两锭金子代表着,他需要以性命相付?

这是他乍然见到金子,两眼放光的原因?

汪有福讥诮地笑了笑。曾经,他试图把自己沉入兆安江。这些年,其实他一直都在江底。

恍惚间,他很想问一问沈安安,五年前如果沈昭也死了,她的亲人全都死了,她有勇气继续活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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