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马铃薯哥能拼几次房?(2 / 2)浪大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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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要倒在千里长征的第一步了?

真的要去货站扛麻袋么……

麻袋……

【土豆一挖一麻袋?】

【一挖一麻袋!】

突然两句刻在骨髓里的奇怪暗语在李煜南的脑海里蹦出来。

咦……

【土豆.....】

脑洞大开的李煜南,心念电转之间,就想到了一位即将在小说界崛起的扛鼎之人。

不戳!

就是那个男人!

【退婚流的扛把子——天残马铃薯!】

2007年最火最流行的是什么?

答案有很多,一千个人眼中自然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在李煜南看来,那绝对是网络小说无疑。

为什么?

文东哥的粉丝现在就在这杵着呢,这说服力难道还不够?

还非得要马铃薯哥把他卡里的九位数读出来给你听?

李煜南记得清清楚楚:之前有一次出差住酒店,老板跟他说没房了,但店里有客人想和他一起拼房。

那晚的室友好像是个黑丝妹妹,不过房费挺贵的,一晚上就要800。

假如他以后天天住这种拼房酒店的话,按他的体格,他得住个三人间。

一天1600。

Emm……

好像能住170年。

住个总统套的话……

“吸溜~”

李煜南有点激动。

而且,对于眼下的他来说,写小说这条路再适合不过。

首先能挣钱。

其次,网络小说门槛很高吗?

需要精通八国语言,还是得懂五六种编程语言?

司法证、计算机二级证、教师资格证?

不!这些统统都不需要,只要你会讲故事,你就可以入门。

巧了,对于一个江大文学系的硕士,还有着几年工作经验的编辑而言,讲故事这种最基础的职业要求,李煜南再精通不过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可是2007年!

这时候,三哥可还没掀桌子呢,只要你想写,什么都能发出来。

要是再过几年,等三哥吃饱了……

Emm……

小说?

女的?

脖子下面不是腿?

封!

封!

封!

……

等到那时候,这碗饭可就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吃的了。

最后,别忘了,他手里还有个王炸呢。

未来十五年的记忆,你以为跟你闹呢?

从2007开始,李煜南不敢说所有爆火的小说他都看过,但百分之六十绝对有。

那些如今看起来像坨屎的槽点,放到2007不说全都是是王炸,也得是4个2级别的。

像什么: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扮猪吃老虎】

【兵王再归都市生活,发现他女儿竟然在乞讨!】

【豪门赘婿竟然是无敌战神!】

【咸鱼系统竟然能发钱】

【瞎子眼睛竟然能透视】

……

太多太多。

虽然说有这些题材不一定意味着小说能爆火,但最起码也可以给成功的可能性加上个九成。

剩下的一成,只要李煜南同学脖子上顶的不是夜壶,那仅凭这些半抄半写的小说就足以让他拼一辈子总统套房了。

想到这里,李煜南已经有些急不可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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