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要倒在千里长征的第一步了?
真的要去货站扛麻袋么……
麻袋……
【土豆一挖一麻袋?】
【一挖一麻袋!】
突然两句刻在骨髓里的奇怪暗语在李煜南的脑海里蹦出来。
咦……
【土豆.....】
脑洞大开的李煜南,心念电转之间,就想到了一位即将在小说界崛起的扛鼎之人。
不戳!
就是那个男人!
【退婚流的扛把子——天残马铃薯!】
2007年最火最流行的是什么?
答案有很多,一千个人眼中自然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在李煜南看来,那绝对是网络小说无疑。
为什么?
文东哥的粉丝现在就在这杵着呢,这说服力难道还不够?
还非得要马铃薯哥把他卡里的九位数读出来给你听?
李煜南记得清清楚楚:之前有一次出差住酒店,老板跟他说没房了,但店里有客人想和他一起拼房。
那晚的室友好像是个黑丝妹妹,不过房费挺贵的,一晚上就要800。
假如他以后天天住这种拼房酒店的话,按他的体格,他得住个三人间。
一天1600。
Emm……
好像能住170年。
住个总统套的话……
“吸溜~”
李煜南有点激动。
而且,对于眼下的他来说,写小说这条路再适合不过。
首先能挣钱。
其次,网络小说门槛很高吗?
需要精通八国语言,还是得懂五六种编程语言?
司法证、计算机二级证、教师资格证?
不!这些统统都不需要,只要你会讲故事,你就可以入门。
巧了,对于一个江大文学系的硕士,还有着几年工作经验的编辑而言,讲故事这种最基础的职业要求,李煜南再精通不过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可是2007年!
这时候,三哥可还没掀桌子呢,只要你想写,什么都能发出来。
要是再过几年,等三哥吃饱了……
Emm……
小说?
女的?
脖子下面不是腿?
封!
封!
封!
……
等到那时候,这碗饭可就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吃的了。
最后,别忘了,他手里还有个王炸呢。
未来十五年的记忆,你以为跟你闹呢?
从2007开始,李煜南不敢说所有爆火的小说他都看过,但百分之六十绝对有。
那些如今看起来像坨屎的槽点,放到2007不说全都是是王炸,也得是4个2级别的。
像什么: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扮猪吃老虎】
【兵王再归都市生活,发现他女儿竟然在乞讨!】
【豪门赘婿竟然是无敌战神!】
【咸鱼系统竟然能发钱】
【瞎子眼睛竟然能透视】
……
太多太多。
虽然说有这些题材不一定意味着小说能爆火,但最起码也可以给成功的可能性加上个九成。
剩下的一成,只要李煜南同学脖子上顶的不是夜壶,那仅凭这些半抄半写的小说就足以让他拼一辈子总统套房了。
想到这里,李煜南已经有些急不可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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