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章 被迫出山(2 / 2)好梦昼初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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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姜芳,此时却不仅不帮小丫头,反而一昧的责骂。

这让胡锋有点替小丫头寒心。

“你怎么来了?”姜芳看到了胡锋,问道。

“你们带小雨去龙家了?”

“她年纪不小了,也是时候帮家大人做点事了。

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早就在宅院里做丫鬟了。”

“你们看看她身上的脚印,就是因为你们带她去龙家,这是被人欺负了吧!”

“还不是她自找的?那龙家小丫鬟那么多,为什么龙少爷不欺负别人,就欺负她呢?”

胡锋被姜芳这句话一下子把怒火激了出来,脱口而出一句:

“放屁!”

这话一出,姜芳愣了,胡海愣了,胡锋自己也愣住了。

按礼法来说,骂父母,这可是大逆不道的事。

姜芳的眼睛,霎那间红了,她不敢置信的看了胡锋一眼,然后咬着牙,扭头走了。

胡海看了看胡锋,叹息一声,也走了。

而小丫头胡青雨,则惶恐的站在一旁,小脸都吓白了。

——

姜芳抹了把鼻涕和泪水,一边走一边骂:

“狼心狗肺的东西,我这么多年来起早贪黑的,为的是什么?

还不是为了你这个白眼狼?

以后你是死是活,我再也不管了。”

但是她走着走着,却径直走到了张宝家。

来到张宝家家门口,坐在门口缓了一会儿,然后将眼泪擦干,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

手帕里,有大洋,也有铜钱,握着这铜钱,她敲响张宝家的大门。

——

深夜。

胡锋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

他仔细想了一下,姜芳为什么以前不让胡青雨去干活,偏偏是胡锋打伤张宝后,才让胡青雨去?

难道,这一切都是因他胡锋而起的吗?

胡锋惹了祸,家人被牵连。

这让他心里难受至极。

忽地,一个念头闪过——我不能继续躲在武馆了,我要去挣钱。

钱钱钱!

命相连!

要是有钱,这个家,也不会像现在这样。

——

烈阳烘烤着大地。

几名官差押着囚车而行。

囚车上,锁着一个人。

那人双臂、双脚甚至是脖子,都被粗铁链锁着。

“这天气也太热了!”

“头,要不——我们歇息一会儿,等过了日头再赶路吧!”

“不行!”

为首的官差断然拒绝,然后对众官差道:

“大伙打起精神,这【金脚带】是个危险无比江洋大盗,我们需要尽快将他押回大牢。

金脚带还有同伙,我们在路上多耽搁一会儿,危险就会增加一分。”

——

烈阳之下,官道的另一侧,此时走来了一人。

此人穿着粗麻长袍,一对布鞋,白袜子,胳膊上搭了个包袱。

其年龄不大,十二三岁的样子,此人正是胡锋。

本来按照胡锋以前的想法,他是想着在武馆苟着,慢慢的修炼武艺。

但是家里那些破事,实在是让他头疼不已。

因为钱,家里一地的鸡毛。

胡锋实在是太压抑了,他决定出来赚钱。

听说钩武县城赚钱的门路多。

在钩吾县城,无论是想当杀手,想做大侠,想干拳师,还是想打拳台,都能赚钱。

缺钱缺急眼的胡锋,怀揣着致富梦想,朝县城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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