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白刃战的惨烈,就在于各种血肉横飞,各种惨烈的嚎叫,就在眼前。
没有上过战场的人,几乎是没法接受,一条鲜活的生命,直接被自己终结的。
李自成的安排,让冲过来的匪徒,瞬间遭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因为他们嫌弃天气炎热,很多匪徒甚至将上衣脱掉,根本就没有任何阻挡,而楚行这一方,则要求前排的众人,要么穿铠甲,要么穿蒙古的皮袍,而且皮袍最少要穿两层,可以有效阻挡地方的杀伤。
相较之下,一个碰撞,几乎都是对方的鲜血狂飙。
不过溅一脸血,甚至因为缺乏经验,砍人的时候吼上一嗓子,鲜血溅了自己一喉咙,呛得不住哆嗦,也很是让人难受。
被砍翻在地的匪徒,因为楚行一方,并没有使出全力,所以几乎没有被毙命之人,但却躺在地上,阻挡了后方的前进,不断的在地上翻滚哀嚎,那种痛苦,简直无法形容。
特别是李自成和二丫下手的时候,专门朝着人家的内脏下手,更是让人痛不欲生,倒在地上不住的捂住伤口抽搐,后悔非要来到这个世界上走一遭。
牧民们简直不敢相信,怎么跟饿狼一样的匪徒,在他们手里一个回合,就倒下这么多,而他们反而没有多少伤员。
李自成却不会给他们那么多思考的机会,当即又喝道:“再杀!”
战场上,强者为先,李自成指挥的好,众人自然听他的,一行人纷纷再次递出武器。
好不容易踩着喽啰兵身体过来的后继之人,刚想举刀,就被众人再次砍翻在地。
楚行也很震惊,他本来想象中的惨烈场景并没有出现,在李自成的指挥下,反而瞬间给对方造成了巨大的伤亡。
英雄寨当初如果有这样的人物,岂会落得今天这个下场。
“这便是军阵的威力吗?”楚行喃喃道。
他不由的想起了安塞之乱的那一晚,自己的师爷,也是率领几百人,利用军中阵势,顷刻间就击退了李自成的大军。
可见军阵这东西,真的非常重要。
他觉得,若是给李自成一段时间,他甚至能给自己训练出一支虎狼之师出来。
难怪人家能成大事,人家专业素质高啊。
楚行看向李自成的眼神,不由的多了几分敬佩。
反而是李自成,早就见惯不惯这种场面了。大明的军伍,尤其是正规军,不论是车阵,还是铳阵,还算复杂的鸳鸯阵,都很强的。
他最崇拜的三朝元老马芳马太师,发明的三叠阵,那才是真的强。
他有幸在操演中见过一次,火枪骑兵,骑射兵,刀兵相互配合,复杂至极,但是又威力极强。
在战场上可以反复冲杀,不断的消耗对手的有生力量。
现在这种情况,纯粹是小场面,对面的一群狗东西,还敢看不起自己,今日非得让他们看看,马王爷有几只眼。
李自成环视众人,“杀了人,别激动,更不要慌,武器端平了,不要乱,听我口令,雁阵,一步走!”
大家都没明白啥意思,只感觉腹中翻江倒海,只想呕吐,因为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之气,屎尿之气,实在是太难闻了。
但是当他们李自成的命令,又不由自主的往前走动。
尤其是雁阵的前排,是由秦英、赵甲、二丫以及一些勉强算是精锐的族人组成。
动作变化最快,纷纷挪动脚步。
赵甲和秦英也算是长见识了,激动的浑身颤栗,他们跟着大喊,“听李大人的命令,靠紧,拿好武器,不要乱了阵势。”
这群达尔部落的子民,端着武器,虽然队列因为走动而产生凌乱,但是却依然给对方强大的压迫力,这就是李自成的个人魅力和临战指挥能力了。
这样的人物,终究会成为一方枭雄。
而在他们前方,一众红盐池的匪徒,则因为接战不利,开始变得惊恐退缩,手中握着兵刃,也不知道该如何挥砍。
因为在李自成的指挥下,他们伸出一刀,最少要面对两个刀枪,甚至更多个,根本无从下手。
在他们潜意识里,对面一个部落的老幼,他们这帮人一吓唬,还不是手到擒来。
谁曾想,转眼间,一群老幼,就成了一群嗜血的饿狼,而且是无比凶残的那种。
看着对面的武器上滴答滴答的鲜血,严整的阵型,他们恐惧到无法自制,甚至有的人转身发疯似的往后逃。
而在队伍中,如同收割机一般存在的秦英和二丫,更是成为尖刀一样的存在,直接将对方的阵型捅出巨大的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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