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如今两人都已成年,虽然是表妹表哥的关系,但也需要注意男女有别。
因此见了面互相都是彬彬有礼。
“表妹,这么早就出门去了吗?”
林诗音笑道:“表哥好眼力,我出门走走。”
潜意识中,林诗音心中并不想让李寻欢知道,刚才自己是去了隔壁白园。
李寻欢也不以为意,没有过多询问林诗音去了哪里。
对于林诗音,李寻欢对自己感到十分自信。
表妹早晚都会成为自己的女人!
毕竟自己如此优秀,不仅长得帅,而且文武双全。
等这次科举结束后,自己也必定会考中状元!
“表妹,最近我要准备科举,无法陪表妹,还请表妹见谅,等到科举考完,我定然会带表妹游遍西京!”
林诗音点点头:“那就预祝表哥高中。”
不卑不吭,眼神没有了以往的忧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真诚的祝福。
两人分别后,李寻欢突然感觉到有些不对劲,但是又说不来,好像表妹对自己有了几分生疏?没有了前几天第一次见面时的亲切感。
而前往后宅的林诗音也感觉到了自己的态度变化。
表哥,好像没有白无忧洒脱。
而且,似乎也没有白无忧英俊……
不知不觉,林诗音开始在脑海中处处拿李寻欢与白无忧进行比较。
越比较,自己对于白无忧的好感似乎越来越大……
吃完饭,洗好了林诗音带来的碟子,白无忧锁好门,打算去听听曲。
至于去哪儿听曲,自然是群芳楼。
那里是西京十大青|楼之一,姑娘们唱跳一绝。
当然,白无忧去了,只是单纯的听曲。
就好比听前世的偶像演唱会一般。
而且,群芳楼的姑娘唱的曲子,要好听的多。
吴侬软语,温润动人,一舞妖娆,沁人心脾。
听了半天的曲子,顺便在群芳楼吃了饭。
来到不远处的茶楼,听说书先生讲故事。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说书先生果然有几分本事。
抑扬顿挫,故事节奏把握的十分巧妙,每一个故事情节都能满足底下茶客的爽点。
说书人一拍醒木,高声道:
“只见这老乞丐大喝一声!剑来!
只见一道白光自天外而来,瞬间斩尽四大金刚!
群雄惊骇,震慑不已,没有一个人敢动。
这是,有人猛然惊呼道,是剑神!
天不生我李天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原来这老乞丐正是当年号称剑神的李天罡!”
茶客听到这里,神情激动,拍桌而起:
“剑神李天罡果然牛b!恨不能当时在现场,见识到这万古一剑的精彩!”
众人感叹完毕,纷纷催促:
“接下来呢,接下来呢?”
说书人渴了一口水,露出黄牙,笑眯眯道:
“要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讲解!”
下面茶客顿时骂骂咧咧:
“涅妈妈的!又是明天才讲是吧?”
说书人陪着笑,连声道歉。
白无忧摇了摇头:
“哎,断章狗哪里都有,即便穿越了,依然少不了断章狗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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