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志明在今后的几天里,依然如故的拿着偷拍机,四处逛游。曾经几次,被派出所的辅警盘查。在看了言志明的身份证后,辅警们都放行了。
这让言志明坚定的认为,自己看上去还算个好人!最起码是看上去,还算个好人。
不过,幸好没有搜身。不然,要是搜出偷拍机,估计辅警们第一反应就是——这小子是个变态!找小姐还带着录像机!不一定挨打了,但是罚款是肯定的了!
言志明不愿意和警察们搭上边,具体原因他也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但是言志明知道,一旦惊动了地方的警察,自己的工作就等于结束了。
……
后来,言志明听说阿青虽然搬走了,但是并没有离开这个城中村,她依然在附近拉客。这让言志明心中有些怅然——尽管这个词的具体含义,言志明还不是很了解。听说,那次被洗劫后,阿青去找徐瘸子,徐瘸子在接受了阿青的“馈赠”后,说:“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你就打我电话。”几天后,阿青拉到了一个男子,但是完事后,那个男子没有按照承诺给阿青付费,双方争执了半天,男子还给了阿青一个耳光。阿青拿出电话拨打了瘸子的号码。几分钟后,瘸子带着几个光着膀子,前胸后背都纹着“带鱼”的人,在院子里拦住了正和阿青纠缠的那名男子,随后将那男子一顿暴打,男子跪地求饶,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看到大获全胜,瘸子像个骁勇善战的公鸡一样,趾高气扬地站在阿青面前,吹嘘地说:“这里没有我摆不平的事情。”然后就指示几个“带鱼男”先走了。徐瘸子堂而皇之地又走进了阿青的出租房里……
这些事,都是言志明从一名叫做小桃红的女子处听说的。
小桃红应该是来自四川,因为她说话的时候常常带有“啥子,啥子”的口头语。她个子不高,眼睛很大,一笑就有两个小酒窝。
小桃红不是一个人租房住,和他住在一起的还有一个男人,也是四川口音,喜欢说:“格老子的,格老子的。”
这个男人总喜欢经常光着上身,身上条条肋骨像键盘一样凸起。他穿着一双拖鞋,穿着一条极大极大的大花短裤,短裤里足以塞进一头大象。短裤就搭在并不突出的胯骨上,仿佛随时都可以因为震动而掉下来。
小桃红的男人没有工作,也什么都不干。白天昏睡,夜晚吃完小桃红做的晚饭后,就嘴角挑着牙签出去打麻将了。而小桃红在洗漱完毕后,就打扮好了,出门找男人了。
小桃红和男人,住在言志明的隔壁一家出租房里。言志明之所以能注意到他们,是源于一次打架。
有一天黄昏,言听到隔壁院子里响起一个女人的哭声,声音异常尖利,伴着尖叫的哭声中,好夹杂着什么东西抽打在身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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