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的雨水就像是多情女郎的眼泪,总是说来就来。
只不过是几分钟时光,天空中的月亮就不见了,乌云翻滚着堆积在高高的天际,雷霆和大雨一同落下。
教堂里,刚刚参加完哀悼的人们纷纷登上了自己的汽车,带着雨天的寒气和葬礼的肃穆,驶向城市的各个方向。
“克雷蒙,你爷爷当年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儿子们和他一样成为一名军官,结果我忙于经营工厂,你父亲现在又不幸去世了。我的此前提议你考虑的怎么样,有没有去军队的想法?”
“没有。”
穿着黑色正装的克雷蒙用冷冰冰的语气回答了伯伯的问话。
他看上去十六七岁的年纪,面容柔和,脸色苍白,有点病恹恹的,只是一双眼眸倒是很有精神,让别人很容易记住这双苍狼一般有神的蔚蓝色双眼。
更准确的说,他有一双看不到少年人天真和稚气的眸子。
现在,克雷蒙正在用这双眼睛盯着自己的伯伯,想要看透对方虚伪笑容后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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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蒙的全名叫做克雷蒙·斯坦。
他的爷爷参过军,最高的时候做到了第二骑兵团的中校,算是一名不大不小的军官。
靠着爷爷留下的人脉,他们家也算勉勉强强够到了上层社会的边缘。
在这个处于资本主义萌芽和旧式贵族统治的黄昏交叠的特殊时代里,能投胎在这样的家庭,克雷蒙应该有点小膨胀。
毕竟,借用狄更斯的一句名言,“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
社会阶层近乎于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底层社会人们活的朝不保夕,工人的平均日工时高达16个小时,上流的绅士小姐们依然可以无忧无虑的出入纸醉金迷的宴会。
更不用说,在两个月前原身不幸落水之后,克雷蒙脑海里不知道为什么,觉醒了一段奇妙的记忆。
庄周梦见了蝴蝶,蝴蝶变成了庄周。
或者……用更通俗的话来解释,他似乎变成了一个穿越者。
懂的都懂,穿越者是世界上最牛逼轰轰的职业。
他们吟的了诗,做的了赋,上马能击贼,下马能安邦,就算想不开了从悬崖上跳下去,也有白胡子的靠山老爷爷在悬崖下等着收你做徒弟。
但克雷蒙实在膨胀不起来。
首先这个世界很危险,举个例子,克雷蒙仍然记得今天晚饭时桌子上那份《海滨日报》骇人听闻的新闻标题——《小心!凶手就在我们身边——维也纳大道吸血鬼杀人惨案》
没错!
这个世界上竟然有吸血鬼这种和穿越者同样不科学的物种的存在。
不过,这和克雷蒙暂时没有太大的关系。
自从血族最后的帝国在几百年就土崩瓦解,尽成尘埃之后,人类早以从被圈养的血奴变为了世界的主人。
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随着父亲的意外离世,自己的好日子也就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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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不太好,可能不太适应军队的环境。”
克雷蒙说的是实话。
他天生骨骼纤细,而且还容易折断,就像是个瓷娃娃,虽然没到软骨症的地步,但军队绝对不是病秧子的一个理想的去处。
“一个男孩,就是要在军营里历练一番,才能成为真正的男人做成一番大事。你表哥不是也在军营里吗?你没看他穿着中尉的制服,在社交舞会上有多受欢迎。”伯伯皱了皱眉头,他没想到克雷蒙拒绝的这么干脆,换了个语气,循循善诱。
克雷蒙如果还是那个天真的少年人的话,可能很容易被伯伯富有诱惑力的说辞打动,好在他不是。
“有些天生就适应做某些事情,有些人天生就不适应,这不是磨炼一番就能改变的。”
“更何况,表哥是在骑兵服役,而您想要去的,是步兵。”
克雷蒙歪歪头,凝视着伯伯的双眼。“我们都知道这其中的差别,所以我建议在谈话变得丑恶之前打住。”
贵族子弟参军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可步兵营绝不是通常用来镀金的好地方。
如果你带着你从家中迁来的价值几万银基尼(货币单位)的名马,成为一名高贵的骑兵,那军队生活只是社交生活的延展。
你的服役生涯充斥着各种上流的舞会,穿着笔挺的军官制服,腰上别着军刀和手枪,手捧玫瑰游走在沙龙之间,让各色名媛为你而倾倒。
就像是他的表哥,作为斯坦男爵的第一继承人,军队里的日子简直潇洒极了。
在部队中,服役的兵种很重要。
虽然随着火药和步枪的大范围应用,骑兵的重要性在不断降低。
但哪怕是最低级的骑兵,都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光要自己养马这一点,就将苦哈哈们拒之于门外。
骑兵军官还有义务带着手下参加各种联谊聚会,有钱人的财富让他们在骑兵团中依然能保持着优渥而舒适的生活。
如果你受不了骑兵的开销,次一点的去做一名炮兵,还能去参谋部当一位技术官僚。
但如果你不幸成为了一名步兵……抱歉,这种泥腿子成群的地方……每年甚至会有不少人因为严苛的操练而落下终身残疾,那可真不是什么有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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