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太阳这么大,你非要出来自讨苦吃。”
丁丧走在果州街道上,对身后的丁荒唧唧歪歪的抱怨:“待会力气耗尽了,我可不给你抓人吃,更不可能把你背回来。你自己看着办吧,死在太阳下不要怪我。”
丁荒依旧是黑袍、斗笠、蒙面巾还有皮手套,捂得密不透风,在阳光下微微喘息,低声问道:“我感觉自己的力量在快速流失。怎么回事,僵尸又不是鬼魂,为什么会怕太阳?”
丁丧慢悠悠的解释道:“僵尸虽然喜欢阴暗,厌恶阳光,但也不至于被照一下就受不了。而且你还是最不惧炎热的干尸,根本不怕日晒。”
“关键是你的灵魂刚刚复原,魂魄和身体没有完全融合,魂魄不能躲在躯壳之中避光,等于直接在阳光下暴晒,不怕才怪。”
丁荒呼了口气,又问:“这种状态,会持续多长久?”
“嘿嘿,那要看你自己了。”
丁丧笑道:“融合快的话,,三两天就可以了,慢的话,十年八年也不一定。更倒霉的,身躯和魂魄不但不能融合,还在不断分离,最后魂消魄散。”
丁荒抬头看了眼初升的朝阳,很是担忧:“清晨的阳光就让我这么难受,等到中午,岂不要被晒死?”
丁丧见他脚步踯躅,转过身来说道:“其实你的情况也不太严重,是你太过饥饿,魂魄虚弱,捱不过阳气。只要喝饱了血,在大太阳下行走一天也没问题。”
“怎么样?想喝血的话,咱们去弄一些来。”
丁荒也感觉神乏魂虚,只好点头道:“也罢,不要人血,禽兽之血就可以了。”
丁丧对他咧嘴一笑,招手道:“跟我来,保准让你吃到心满意足。”
转身就往一条街上拐去。
丁荒见他面色诡异,心中暗自警惕。对方肯定没有打消重新操控自己的心思,说不定前面就有什么陷阱等着自己呢。
“哼哼,你有你的算计,我也有我的后招!”
丁荒冷笑一声,拔腿跟了上去。
果州四面环山,州城建在山间平地上,城池也不甚大,全是青石筑造的房屋,道路也是青石铺就,石生青苔,十分古老。
古人起的早,大早上的街巷就挤满了人。
店铺开门迎客,小贩沿街摆摊、叫卖,官员骑马坐轿,走卒护卫开路,农夫小民脚步匆匆。车马拥挤,人声鼎沸,十分热闹。
往来之人除了汉人之外,还有许多服饰特色鲜明的山民,大都断发纹身,相貌凶野,腰携刀具,背着背篓,带着山中野货来售卖。
丁荒本来还有些担心被人认出身份,却在街上时不时看到一些装扮诡异之人。
有背剑高歌之游侠,有大吃狗腿之肥僧,有妆容妖媚之女道士,有高髻持杖之法师,还有一头红毛,表情冷酷的刹玛特
总之个个都神头鬼脸,奇装异服,跟漫展游街似的,奇形怪状,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但街上之人却只是稍稍躲避了一下,依旧各干各的,没有特意去看或者群起围观,经过的衙役、士兵也视而不见,显然都见惯了这种人。
相比之下,一身黑袍的丁荒反而不太显眼了,几乎没有人刻意去观察他。
“呵,这么多奇葩!”
丁荒总算松了口气,脚步身姿也放松下来,若无其事的在街上闲逛。
丁丧在人群中穿梭,很快钻进了一条偏僻又肮脏的小巷。
丁荒跟进来一看,左右许多绑住的家禽家畜,嘶叫吵闹,混乱不堪。
光脊梁的屠夫不停挥刀屠宰,禽兽尸体满地,到处都是污血。铺子里挂着屠宰好的禽畜,案后站的男女正在招揽客人,分割肉块。
“原来是屠宰一条街啊。“
他明白了丁丧的心思,被血腥味诱的直流口水,舔了舔獠牙,等待重孙子给自己奉上鲜血。
谁想丁丧一直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穿过屠宰街,到了尽头的一处小广场上。这里也充满了血腥气,地上一块块的黑斑一看就是陈旧血迹。
“是人血!”
丁荒闻着熟悉的味道,心头一紧,问道:“这是哪里?你要做什么?”
“你先别问,等着就是了。”
丁丧留下一句话,头也不回进了一所院子,不一会便抱着一个陶罐走出门来,大声吆喝:“血来喽!”
他把罐子递到丁荒面前,笑道:“快喝快喝,还热着呢。”
丁荒不用闻就知道是人血,又惊又怒道:“你又杀人?”
“在城里杀人?你当我傻?”
丁丧叫了一声,说道:“赶紧喝,不然就浸住了,血气腐败,没了滋养之效。”
丁荒没有动手,瞪着他问道:“这人血,到底从哪里来的?”
丁丧不耐烦的解释:“这里是法场,官府处决犯人的地方。那边院子里关着几个死囚,今天就要处斩,我和里面的刽子手是熟人,叫他们现在就杀,然后取血给你。”
丁荒望着陶罐里的血液,嗜血欲望难以抑制,但是人性又让他反胃恶心,怎么都伸不出手去接,愣在原地踌躇难决。
“喂,你到底喝不喝?”
丁丧来气了,大声叫道:“想要活下去,必须得喝!”
“你知道我为你买这罐血花了多少钱吗?整整三百两银子,还欠了那刽子手一个大人情。”
他越说越气,愤愤骂道:“你一个僵尸,倒要做好人,什么罪错都是我他娘的给你背,你还不情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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