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上午她对佘豹所说的卖画生活不过是谎言。
用现在的话说,她就是一个宅女。
鲜少出门不说,除了自己族类,一年到头,甚至连续几年,她也难与外人说上句话。
偶有闯入的毛贼、流浪汉之类,多半会很快露出异心,或见色起意,或想财色兼得。
他们的下场,多半是落荒而逃。
也有部分,为安莲娜同类提供了饱餐一顿。
而佘豹,已经打破了异族在她家里待的时长记录。
不过这在爱莲娜意料之中。
她从昨晚,就发现了佘豹的不同,好像是狼人,但又不那么难闻,而且胆子很大呢……
……
正在佘豹要接过钱时,爱莲娜的手却收了回去。
“你好意思吃白食吗?”她调笑得看着佘豹,似乎多了丝人味。
“我这可不是吃白食。”
“不是?”
佘豹点点头,一本正经道,“嗯,我个人称之为软饭。”
爱莲娜眉头一皱,并不理解是何意思。
“想继续在这住着,就要帮我做事。”爱莲娜将钱拿着回到了画架旁。
只见她将那副已干透的画作卷起,又拿起一个纸筒将画卷放入。
最后将纸筒与钱一起交给佘豹。
“出门右转走过两个路口,第三个路口左转,大概第四五个店铺,是一家甜品店,把这幅画交给店主。”
“如果你喜欢甜食,你也可以在那里买到你的晚餐。”
爱莲娜吩咐道。
佘豹接过,心中又一次感叹历史的相似性。
书中男主这会刚刚卖掉身上一块玉牌,租下爱莲娜旁边的房子。
正当他出门想买东西吃时,遇到了难得出一次门,欲要去送画的爱莲娜。
然后男主借口报答,主动要帮忙。
虽明知道那可能是吸血鬼聚集地,但他正是存了了解爱莲娜社交朋友圈的意思。
这会的他,颇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
或者说,他就是虎比一个。
而女主爱莲娜也轻易答应下来。
对于对方的身份,两人早心照不宣。
书中的女主和此时的女主,都有一个想法。
即看看这个有趣的“狼人”,胆子到底有多大……
此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懒得出门。
……
那家甜品店,确实卖甜品,但更多的,是为吸血鬼加工食物。
就如爱莲娜吃的那红色果冻,就是店长用动物血液专为其制作,而其余吸血鬼的,自然是人血。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部分吸血鬼度过了茹毛饮血的阶段。
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吸血鬼也对纯粹吸食人血,没了年轻时兴奋和快感。
虽然没有对除了血液的其他食材的味觉,但至少追求下口感不是?
而这样一家甜品店的店长是何种族,自不必多言……
这个时候又是傍晚,正是吸血鬼开始活动的时间。
……
佘豹清楚自己即将面对什么,但没有丝毫不安,只有兴奋。
一来原书男主都没有遇到直接的危险,没道理他会碰上麻烦。
二来嘛,那店长是个萌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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