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竟然不不知道我们衡晋的寒王吗?寒王是皇上的皇叔,是先皇最小的弟弟,比皇上年纪还小十几岁呢,寒王文王双全,为人正直,受到所有人的爱戴,统领着神秘的玄色军,只是寒王在多年前受了重伤,现在赋闲在家,但是寒王的余威犹在,连皇上都要礼让三分的。至于我信任之人,还真是有一个,当初我救过他们母子,后来他母亲过世后,他去了京城,投奔了一个没有儿子的族叔,顶替了他族叔的差事,现在在驿站做跑脚的信差,他也经常跟我通信,很值得信任。”
“太好了,有这样一位身份地位贵重的王爷在,咱们的计划有望了,您老附耳过来。”
“妙,妙啊,真是个好计策,谁都没有露面,你等着,我现在就去安排。”
“夫子,等等,您的字迹可能会被人发现,这样您写好后,要交出去的那两封给我,我来誊写一遍,到时候就算被人查到也不知道是您写的,给您朋友的就用您的字迹写。”丽娘赶忙说到。
“你竟然识字。”何夫子还真是再一次被这个姑娘给刷新了认知。
“呃,不算识字,就是认识一些,有些只认识一部分,但是照着誊写还是没有问题的,还有就是我不会用毛笔,能不能给我拔一根公鸡翅膀的那个羽毛啊,我用那个沾着写。”丽娘满脸羞红的说到,哎,自己好歹是个大学生,在这里变成半文盲加手残了。
何夫子把事情很快就办妥了,然后读了一遍给丽娘听,丽娘觉得这个老先生还是有文化的,自己那直白的话经过了老先生的润笔,完全变成了一篇辞藻华丽的上佳之作啊,然后丽娘费劲半天,终于磕磕绊绊的把这封信看完了,还好自己能大概认出来,然后歪歪斜斜的写下了相同的文章,字实在是丑得很。
三封信很快往不同的方向送去了,丽娘还是不安心,自己虽然心脉受损了,但是自己还是没有办法在这里等着,她脸上的淤青也散得差不多了,俊俏的模样也渐渐显露出来,穿上了翠儿专门给丽娘做的衣服,丽娘也没有那种小孩子面对陌生环境的扭捏,所以整个人的气质完全变了,根本不像一个小婢女,丽娘执意要到锦城去看着,不然她不放心,何夫子拗不过她,只好同意,然后让老管家陪着她一起去,但是还是怕丽娘被认出来,然后有给丽娘搞了一张面纱,戴上之后露出了一双灵动可人的眼睛,完全就是一个千金小姐的样子,丽娘可不会什么含胸驼背,低头,这可对身体不好,她学得最多的就是抬头挺胸收腹。
丽娘在老管家的带领下,来到了锦城,找到了秦府,丽娘就静静的在暗处窥视着秦府的动静,
过了好几天了,丽娘脸上的淤青彻底散了,除了一条红红的小印子,丽娘用一根发带给自己扎了一个小小的马尾,整个人犹如明媚的阳光,让人一看到就觉得心暖暖的,尤其是眼睛,完全是画龙点睛的效果,是一个比起衡晋国第一美女黎娉婷生的女儿还要美上七八分,老管家看到,都震惊了,也幸亏当初这孩子满脸淤青,否则这容貌被人看到,还不知道会落得什么下场,现在再怎么不好,但是自由了。
丽娘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自己到底长什么样,更不知道老管家的担忧,所以当丽娘准备就这样出门的时候,老管家拦住了他,告诉她她不可以这样出去,她这样的容貌太过招摇了。
可是丽娘心里很着急,却已经过了四五天了,还有六七天就到十五了,可知府府和秦府并没有什么动静,自己必须等再想点什么办法。
丽娘打开正对着秦府的大门,可是那里并没有什么动静,自己不能这样等了,她突然想起管家说的自己的容貌,也许自己可以利用一下,她赶紧叫来了老管家,去买了胭脂水粉铜镜还有一把小匕首,一套纯黑色的衣服回来,这也是丽娘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容貌。
丽娘用胭脂在自己受伤的地方画了一朵桃花,加粗了自己的眉毛,头发挽成了一个丸子头,整个人已经完全变成了另一个集美貌和妖艳英气于一身的女子,再换上了黑色的衣服,靴子里藏着匕首,但是却又一眼可以看出来,让人知道她不是一个弱女子,装扮好了之后,打算出去问问老管家自己这样有没有很英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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