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秦烬辩护(1 / 1)否闹闹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请问你对你挡住别人上班路来采访有什么看法?”秦烬看向第一个提问的记者。

记者面色尴尬,就听秦烬说:“这就是我们对吉祥村相关事件的一切看法。职业所需,职责所在。”

仅是八个字,却得到了在场所有记者的共鸣。他们不约而同地往后退,给秦烬和唐沁让路,换了个心态后他们的注意力变了。只觉得,从他们面前经过的两个人,好配!

*

受舆论影响,秦禾律师事务所近日各个部门都变得极其忙碌,有律师受此事件多接了些单子忙手中的案件,但也有因此而被客户不信任认为他们没有道德决定更换律师的。但不管是哪种心静,所有人都迫切希望这件事快有个结果。连各位合伙人都对接手案件的实习生秦烬,备受关注。

时间在所有人的期待中变得飞快,当到曹明堂事件开庭时,已是初秋。

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秦烬下了车撑着伞进入法庭,旁听席上坐满了人,有得到允许来旁听的记者早已拿出笔本准备好记一些能引起舆论暴动的词语。

记者记得第一位是:无罪辩护。

控方对面站起的男人,白色衬衫衣袖挽起露出有力的臂膀修长的手指,金丝框眼镜遮住些桃花眼的撩人,多了几分冷峻严厉。

控方听到秦烬要做无罪辩护,险些拍案而起,却收到对方的提问:“我国刑法有规定不许对刑事案件做无罪辩护吗?”

没有。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允许做无罪辩护的。

可全国舆论都将曹明堂定为强女干犯,你秦烬却要做无罪辩护。法官扶了下自己的远视眼镜,看向这胆大包天的人是什么神态。

秦烬手持答辩稿,视线却未看向答辩稿,他神色平静,声色清冽平稳:

“从主观层面来看,曹明堂对梁丹丹并没有强女干的故意意识,他是想娶其为妻,同时根据吉祥村的风俗良俗来看,他们具有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从客观层面来看,梁丹丹经鉴定具有精神病史,曹明堂对其实施的囚禁行为并非是对其企图进行强女干的伤害行为,而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的行为。即曹明堂不符合强女干罪的主客观要件,我方不认可控方的强奸罪罪名。辩方发言完毕。”

要不是心中有坚定的信念,法官差点都要信了秦烬的话。法官问秦烬:“那辩方是觉得他就无罪可有吗?”

旁听席坐着的唐沁也看向秦烬,秦禾也看着自己的儿子,面色复杂。

须臾片刻。

秦烬中指推了下眼镜:“曹明堂涉嫌故意伤害罪,因梁丹丹的死亡系自杀,与曹明堂的伤害行为无因果关系,曹明堂可从轻处罚。”

秦禾舒了口气,作为秦烬的父亲,他这一刻是高兴的。至少,他的儿子还尚有些少年气性在。

控方冷笑了下,道:“根据相关视频可知,梁丹丹生前将曹明堂定义为强女干犯,此为被害人是受强迫逼迫的,另有警方通过DNA查验找到其家人,可正视梁丹丹走失时精神正常。她是被曹明堂或者说吉祥村相关人员逼迫成那样的。曹明堂也确实是将其囚禁在笼中,又对丹丹不愿意的情况下与她进行行为,这完全符合强奸罪的法定要件。”

本站域名已经更换为m.adouyinxs.com 。请牢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