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与伞面碰撞,略大的风带着部分雨滴落在段更的裤子上,带来阵阵寒意。
看着不远处的警戒线,段更抿了抿嘴。
“汪!”
脖子带着半截铁链,还瘸腿的狗在警戒线附近咆哮,看似凶猛,当然夹着屁股下的尾巴已经出卖了它的胆怯。
“野狗,白眼狼!”
“听说就是这玩意儿咬死那大爷的。”
知道一点情况的街坊邻居摇头说道:“没有那回事,你别看这个凶的很,其实怕人怕的厉害,根本不敢咬人。”
“那为什么都这狗咬死了人?”
“因为警察破门的时候,狗嘴里有肉。”
“那是因为狗饿极了,没有人喂东西,舌头舔破了尸体的皮肤,舔到了血的味道,所以吃起来的。”
一个戴着眼镜,衣着得体的年轻人说道:“你们再看那个条狗,身上全是烟烫出来的疤,毛秃成那个样子,明显属于死者虐待过。”
众人这才注意到狗的身体情况,全身惨不忍睹,脖子上基本上已经没有了毛,尾巴还断了半截,背上还全都是黑乎乎的疤。
“虐待狗的事确实有,但这个狗终归是吃了人,尝了人的味道,搞不好以后还会吃小孩呢,还是用铁锹给打死吧。”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咳嗽道。
不少人点头,非常赞同这个建议。
“呼老爷子说得对,不管怎么说,这狗吃了人,不能再活着了,任由它这么流浪的话,说不定哪天就把小孩咬死了。”
野狗仿佛听明白了这些人说的话,目光死死盯着他们,尾巴也不在夹着,略微的垂了下来。
好歹有过一梦之缘,段更凑了过去。
“你们与其说狗的事情,不如想想是谁杀了人。”
戴眼镜的年轻人道:“悄无声息地死在家里,要么是小偷入室,惊醒老人,变杀人抢劫,要么就是熟人作案,总不可能是鬼杀人。”
死者房子里。
搜集证据的警察们盯着地上那成人足迹大小的蛙脚印,陷入迷茫。
有人小声道:“青蛙精杀人?”
刑警大队长马卫国双手抱胸,脸上看不出表情。
“队长,死者脖子上的粘液和指甲缝里的皮肤组织都已经提取好了。”
“鉴定清楚,不对劲的话,就直接通知十一局。”
没有外面人想象的杀人抢劫留下的翻箱倒柜,也没有熟人作案留下的痕迹。
房子里只有一具被勒死,并且被吃了半个手掌的尸体,一地的血迹,以及一路延伸出去的青蛙脚印。
其实,到这里马卫国就已经初步判断这是传闻中的妖怪杀人,不过他还抱有一点的幻想,人杀人总比妖怪杀人好得多。
前不久,突然出现的十一局就是为了处理这种事件建立的,不过燕云市到现在还没有发生一起奇怪事件,他还拿不定主意是否需要叫那些奇怪的人。
当然,他也不是一个认死理的人,如果时代变了,那这些东西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不能因为自己自以为是的傲气让队员们冒风险。
湿漉漉的感觉让他格外的舒服,顺着鼻梁流下的雨水湿润嘴唇,他兴奋地盯着警戒线内凶案现场,这种感觉让他格外的刺激。
他认为自己是天生的杀手,干脆利落地杀戮,让所有人都找不到痕迹,在这个没有监控的老旧小区,没有知道杀人者是谁。
没有人会想到,这只是激情杀人。
看过许多电影、电视剧的他知道,最难破解的凶杀案除去随机杀人,就只有激情杀人了。
尝到第一次刺激甜头的他瞪大瞳孔,在人群中随机挑选起下一位受害者。
他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在了段更旁边装模作样的眼镜仔身上,从一开始,这个家伙就有种在寻找存在感的趋向,一直在自以为是的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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