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内,一片不可思议的声音。
“什么?不犯罪?”
“为什么啊?你虚构的这个案例中,这不是明显的受贿么?”
“这不是板上钉钉的犯罪么?”
连上铺正跟老婆孩子视频的张技术员,此时猛地翻身,也趴着护栏瞪着眼睛向下望去:“啥?”
“不犯罪!”林林开始解释,“首先我给大家科普两个概念,法律职权和事实职权。
法律职权是国家给予的责任本职义务,是依法确定的职权,事实职权是你在这个职位上所拥有的权力,甚至是私权。
在这个虚构的案例中,gng、n、ju长去找校长,利用的是法律职权还是事实职权?”
刘源搓着下巴的胡子,脱口而出:“当然是事实职权,他又管不了校长,不是一个系统的。”
林林追问:“那他谋取的是正当权益还是不正当权益?”
“当然是正当权益。”
“所以,在这个虚构的案例中,gng、n、ju长不构成犯罪。
受贿罪,必须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谋取正当利益时,必须利用的是法律职权才构成犯罪。
gng、n、ju长谋取正当权益,且没有动用法律职权,只用了事实职权,所以不构成犯罪。”
“原来如此!”
“万万没想到啊!”
“这真的是出乎我的认知了。”
张技术员冲着威信视频里的儿子道:“要不咋说还得多学习呢,听到了吧,没文化能行么,是不是儿子?”
林林再举例:“那么,如果gng、n、ju长没有去找校长,而是找到了教育ju长,分给教育ju长5万块钱,让教育ju长帮个忙,去处理学校这个拖欠工程尾款的问题,请问教育ju长构不构成犯罪?”
“也不构成!”
“应该是不构成吧!”
“gng、n、ju长都没犯罪,教育ju长当然也没犯罪啊。”
“错,教育ju长构成受贿罪。”待众人惊呼声落下,林林道,“教育ju长直接管辖校长,这件案例中他利用的是法律职权,而不是事实职权。
虽然他谋取的是正当利益,但运用了法律职权,所以构成受贿罪。
所以,受贿罪的评定可以从两个维度考虑,1,是否谋取正当利益,2,动用的是法律职权还是事实职权。
只要动用了法律职权,必然是受贿罪,不管是不是谋取正当利益。
在谋取正当利益时,动用法律职权为受贿罪,未动用不犯罪。”
张技术员惊呼:“gng、n、ju长这块,这不是法律漏洞么?难道收钱办事还不用承担法律责罚了么?”
“的确是法律漏洞,在法律层面上是无罪的。但是,这是违纪行为,会有另个层面的处理,所以他也逃不了,大家放心。”
有人问道:“那这个案例里面,送钱的刘哥呢?”
众人纷纷望向刘源。
“别这么看我?这是假设,是林老师虚构的案例!我又没干过这事儿。”刘源说罢,直勾勾地看着林林,特别虚心地请教,“那我呢,犯没犯行贿罪?”
“法律层面上,不构成。因为行贿罪,也是建立在谋取不正当利益之上的。你谋取的是正当利益。”
“哦!”刘源发出了长音。
“刘哥虚惊一场啊!”
“哈哈,可把刘哥吓坏了!”
“真是涨见识了哈,对于我们这种法盲来说,真的是打开了新世界啊!”
“再分享一下其他案例,挺有意思的啊。”
林林笑道:“大家还想听哪方面的,我可以讲讲。”
刘源刚要提自己的想法,突然有人急急忙忙跑进来道:“刘哥,你的内部消息真准,京视的记者真的在今天晚上赶过来了。”
“不好意思啊,林林,你继续,我有点儿事儿去办下。”
刘源起身,推门出去,只见远方开来一辆公务车,车身上“京城电视台”五个字越来越清晰。
京城电视台,华国官方电视台,是整个国家的宣传窗口,虽然今晚只是来记者采访,刘源哪敢小觑?
他们这个工程备受瞩目,是要上京视新闻的,只可惜明天接受采访的是上面的大领导,他这个项目经理哪有什么露脸的机会?
但真要是能上一次京视,那足够自己吹一辈子的了,家人跟着都有光啊,以后真要是跳槽,这都是他值得大书特书的地方,假如真有机会登上新闻,他一定得把播出画面进行录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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