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方的走访笔录中可以看出,三名死者在下午放学之后就一同来到了案发现场。
刚来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异样,他们在一起吃了饭,然后又在一起游龙戏珠的发生了关系。
就在他们玩累了准备睡觉的时候,一个不速之客来到这个房间之中。
这个人三名受害人可能认识,所以他在三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入了现场。
那人来的时候应该是手里拿着吃,四个人坐在一起吃了些东西。
吃完之后,四个人应该是一起躺在床上说了会话,然后慢慢的都睡着了。
凌晨两点左右,这个人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用绳子挨个将三名受害人勒死。
因为那些吃的里面被那人下了安眠药,所以他们都睡的特别的死。
就算那人后面将他们三人全部勒死,他们也浑然不知。
现场地面上的血迹应该是鸡血之类的动物血液,并不是人类血液。
凶手这么做的原因,大概就是为了掩盖自己在这个房间里留下来的痕迹。
任何动物的血液,只要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之下都会凝固,凶手自然知道这一点。
所以他在留有自己痕迹的地方,全部都涂抹了动物的血液。
这样一来血液凝固后结块,就会将地面上自己遗留下来的痕迹给遮盖住。
就算是警方在侦查的时候想到这一点,那么在铲除血液凝结层时,因为血液凝结层与地面紧密粘连,所以很容易就破坏掉了痕迹。
因此上就算是警方想到这一点,能够拿到证据的可能性那也是微乎其微的。
凶手在勒死三个受害人之后,还将三个人的尸体特意摆放在了卧室的地面上。
从尸体躺卧的姿势来看,凶手这样摆放一定是有目的的。
至于是什么目的,萧飒暂时还想不出来,但是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与三个死者肯定认识。
“凶手既然这么大费周章的掩盖自己的痕迹,那就说明只要发现一丁点线索,警方就很有可能将他顺藤摸瓜的给揪出来。”
萧飒站在卧室中自言自语,他摸索着自己的下巴仔细思考着这里所有的一切。
“既然凶手将客厅厨房等所有地方都涂抹了动物血液,那为什么这间卧室却没有?”
又一个疑惑从他的心头升起,“既然凶手能够将这个房间里所有与自己有关的痕迹清理的如此干净,那又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的在厨房和客厅做那些事呢?”
随着他对整个案件的深入了解越多,他心中的疑惑也就越多越多了。
在这个案发现场之中,有很多不符合常理的地方存在,甚至还有很多的矛盾地方。
从卧室里出来,萧飒走到阳台上,将厚厚的窗帘拉上,然后走到门口打开了客厅的灯。
灯光亮起,整个客厅里所有的景象瞬间就呈现在了眼前。
客厅的地板上,到处都是已经凝固的血液,但是客厅里面的家具上却异常的干净。
房间里整个客厅的布置非常的简单,布艺沙发,玻璃茶几,木质的电视柜,一台盖尔冰箱。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东西。
萧飒走到沙发和茶几前,仔细的观察了好半天,最终还是没有任何的新发现。
沙发和茶几上太干净了,连一丝尘土都没有,更不要说是别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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