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是人的天性,荆哲竖着耳朵偷听。
“听说了吗?陈公子一大早就出城了!”
“哦,陈公子之前就说要去京州参加会考,待考得功名,还准备向丞相家求亲,今天应该是启程了!”
“嘁!”
说话的人朝四周瞟了一眼,不屑道:“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听说昨天晚上,陈公子在春水楼里作诗输给林公子请来的一个练习生,还把雍州第一才子的称号给让出去了,羞愧难当,所以才去京州的!”
“真有此事?”
“千真万确!我三姨家大表哥小姑奶奶的大儿子就在林知府家里做工,我就是听他说的!”
“……”
几人说的热火朝天,路过的荆哲有点无奈。
劳资就不配拥有姓名了?
不过他也能理解,这话必定是林文耀为了打击陈剑南才故意放出来的,而这些吃瓜群众都是平头百姓,平日也不会去春水楼那种风月场所消费,信讹传讹倒也正常。
继续往前走。
“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此等佳句,令人神往!”
“听说阿坤公子并非读书人,只是个学习时长两年半的练习生而已,却有如此大才,实乃天赋异禀!”
“只可惜昨日未去春水楼,不能一睹阿坤公子之风采,实在可惜!”
“天不生阿坤公子,文坛万古如长夜!”
“……”
这想必就是读书人的圈子了,更接近事实真相,荆哲听了,通体舒坦。
继续前行,看到几个打扮妖艳的女子正在路边跟人打听什么,身上穿着单薄清凉,让人看了一阵脸红。
不会吧?
这些风尘女子白天就开始揽客了?
荆哲红着脸瞪着眼,一刻都舍不得移开。
细听之后才了解,原来雍州城里不止春水楼一家青楼,还有另外一家,叫做醉梦楼。
红尘勾魂,醉生梦死,倒也贴切。
春水楼跟醉梦楼虽都是青楼,但风格又不太一样,一个偏爱文雅诗词,一个更火爆直接。
读书人都是文艺青年,所以春水楼的名气比醉梦楼要更大些,尤其是昨天晚上荆哲写了那首词后,春水楼在雍州城里的名气更大了。
醉梦楼的人也不是傻子,按这种势头下去,等这首词传遍安国,来寻访的人不可计数,她们哪里还有翻身之日?
所以她们今天派人出来,想寻昨天为春水楼题词的阿坤公子,回去也帮她们题词一首,好跟春水楼分庭抗争。
而且听那些女人的意思,更希望阿坤公子多题几首,直接把春水楼干倒,她们会皆大欢喜。
荆哲听了不禁咋舌,看来只有同行间才是最赤果果的仇恨。
被拉住问话的人也没见过什么阿坤公子,但又不想在女子面前丢了面子,遂按照他们心中男人的模样开始胡诌。
什么“身高八尺,身材彪悍”、“脸大如盆,满脸横肉”、“膀大腰圆,虎背熊腰”都出来了,荆哲在旁边听的蛋疼。
那几名女子听完也一脸茫然,顺道走来,正好看到荆哲和憨憨二人。
眼神在两人身上打量一番,贪婪的多看了荆哲几眼,最后还是把视线落在憨憨身上。
“敢问…可是阿坤公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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