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几天,曹子修几人几乎天天过来拜会,想方设法与李元霸搞好关系,他们花钱大手大脚,根本不计较金银。
……
距离徐州八十里处,有一座桐山,桐山上有一伙山贼,为首之人名叫祝大毛。
一名山贼急匆匆跑进山洞,道:“山下掌眼的传来消息,他们终于找到了目标,山下有一头肥羊。”
“喔?”祝大毛眼睛一亮:“快,仔细说说。”
这山贼咕咚咚灌了一阵酒,道:“目标是一家酒馆,酒馆在徐州城外,距离徐州城有三十里路。”
“徐州城?”
祝大毛咧咧嘴:“那是吕布的地盘,吕布又岂是我们招惹得起的。”
“大当家,桐山周围已经被我们抢干净了,没有值得下手的目标,接下来,只能在徐州城附近抢劫。”
“那你与我说说,一家酒馆有什么好抢的?”祝大毛道。
“大当家,这几天,经常有穿着体面的大人物前往这家酒馆,给他们送了许多东西,单单是箱子就抬了六七口,我们的人亲眼看到了。”
“如果你说的是真的,这群大人物,为什么要给一家破酒馆送礼物?”
这名山贼摇了摇头:“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们打探清楚了,酒馆晚上只有两个人,一个身材高大的白脸后生,瞧着还有些力气,剩下一个又干又瘦,估计风一吹就倒。”
祝大毛在空地上来回踱步,他本是黄巾军的一员,后来黄巾军被打乱,他们一伙人便落草为寇,做了打家劫舍的山贼土匪。
“大当家,动不动手?”
祝大毛将牙一咬:“动手!点齐兄弟们,让他们乔装改扮,先潜伏在徐州附近,天黑时动手,抢到东西就跑,量他们也抓不住我们。刚才你说,酒馆晚上只有两个人对嘛?”
“肯定的,我们的人踩了好几天。”
“那么,我们明天就出发。”
虽然现在情况还不明朗,但山贼嘛,如果一切有把握了再动手,那大家就永远不要抢劫了。
打的就是快去快回,在对方还未察觉前,我们已经抢了东西回来了。
祝大毛深吸一口气,感觉秋夜的空气已经已经有些冰冷:
“再不抢劫,冬天就到了。”
天亮之后,祝大毛把山寨的兄弟聚在一起,一共五十余人,命他们换上普通百姓的打扮,三五成群,分散出发,靠近徐州城方向。
徐州城外,万年老店。
吕奉先坐在酒馆内,举着一碗酒,杨欢坐在柜台后,双手操着袖子。
“老板,再来一壶酒。”吕奉先举着空酒碗道。
“酒缸在那里,你自己去取吧。”
平时吃饭都恨不得别人喂到嘴里的吕奉先,竟然真的站起身,弯着腰从酒缸里打了一壶酒。
最近几天,一伙人几乎天天来这里喝酒。
吕奉先甚至开始喜欢这个地方。
乱世天下,百业断绝,而在这徐州城外,竟然有一个贪财的酒馆老板,认真地经营着一家酒馆,说来也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
今天,店内只有吕奉先一个人,他举着酒碗,未开口便哈出一道酒气。
“杨老板,那李元霸和我相比,你觉得谁强谁弱?”
杨欢扫了他一眼,道:“元霸只是力气大一些,战场厮杀的本事,怕是不如将军。”
“哈哈哈。”
吕布放声大笑:“没想到老板你也识得英雄。某自幼从军,大小战阵数十场,数次刀头添血。诛董卓,扶保汉室江山,逐曹操,解救徐州百姓。试问今日之宇内,又有几人是某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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