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记忆,永远不会死去。
即便,那些曾经陪伴我走过这些记忆的人都已经离我远去,但是这些记忆却像是老树扎根一样盘根错节的缠绕在我的脑海里,驱之不散。它们日日夜夜的折磨着我已经因为失去的太多而变得麻木的灵魂,提醒着我那些已经发生的事情并不是一场荒唐的大梦。
本来,我是想将这些事情带进棺材,到死也不会说出来。不曾想,如今在我即将远行之际,意外翻出了一些破旧的照片改变了我的决定。
照片上面记录着一张张于我而言十分深刻的容颜,他们或笑或怒,或冷或傲,每一个神情都缠绕着我最深沉的羁绊。于是我想,我应该在自己离开之前将那些故事说出来,那些有关于他们和我的故事不应该就这么沉没于时间的长河中。
这是一个有关于另外一个世界的故事,故事的最开始,或许,应该从我23岁那一年说起了。
那一年,我从太原市一所重点大学毕业。
23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纪,意气风发,胸怀壮志又无所畏惧,充满了激情和热情,摩拳擦掌的想成就一番事业。
我也一样,走出象牙塔的时候,天真的以为十年寒窗可以为自己换来一个锦绣未来。结果当我真的走进社会的时候,现实给了我当头棒喝,也终于让我明白老祖宗那句“百无一用是书生”到底是多么沉重的真理。一连应聘数个好职位失败以后,穷困潦倒的我迫于生计无奈进入了一家国内知名乳企,当了一个最底层的牧场管理员。
面试结束后进入公司的第一天,经理在分配牧区的时候和我们说谁愿意去最艰苦的地方,谁就能立即转正,并且以最快的速度得到升迁机会。
我想,还有什么比我兜里只剩下十六块钱更加艰苦?于是,我一拍桌子说我去!
当时,整个会议室鸦雀无声,所有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了我身上。
我以为自己万人瞩目勇气可嘉,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大家那时候看我的眼神里并没有敬佩,事实上,他们只是在看一个傻逼。
就这样,我抱着公司的一纸调令踏上了分配给我的牧场。
从山西到东北,又从黑龙江坐了三四十个小时的火车一路去了遥远的呼伦贝尔市,然后又到冷极根河,最后花了十块钱搭了一位当地的达斡尔族的老乡的驴车晃了一整天的光景,一头钻进广袤的少数民族自治区。
那是一个当地人称之为“黑山岭”的地方,公司的牧区就在这里了。
其实,说是公司的牧区,倒不如说是一片少数民族聚居的草场,公司仅仅是在这里设下了收购牛奶的奶站罢了。
这地方地广人稀,数万公顷的草场只有那么几百户牧民。以蒙古族为主,居住在草场的旁边的大山里的鄂温克族也常常跑来这里做买卖,无非就是下来卖皮子来了,不要钱,就拿皮子换一些生活用品,然后会继续回到深山里过世代承袭的原始生活。
总之,那地方的风土人情和咱们现代社会完全是俩概念,我头一次去了的时候也不敢相信现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落后的地方!
我工作的奶站,就在草场和鄂温克族聚居的大山里交界处。
第一天赶到那里的时候,我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不过等我真正到奶站报道的时候才傻眼了,这里没有任何办公室人员,只有一个窝在蒙古包里的醉醺醺的烤火的老汉在等着我。
那老汉的名字我不知道,他让我喊他老瞎子,脸膛黑得很,也不知道他的肤色是那样,还是因为很久没洗脸了,深刻的皱纹爬满了整张脸,他的右眼是瞎的,也不知道当初受了怎样的伤,上下眼皮都长死了,看起来说不出的狰狞,身上带着一股子酒气和羊膻气混合后的味道,别提多呛人了,都辣眼睛。
当时我凑上去正准备和他握手,结果差点没被这股子气味呛得当场吐出来。
不过,出于礼貌,我还是硬着头皮做了个自我介绍,然后对着他伸出了手。
“又一个傻逼,第五个了。”
这是老瞎子和我说的第一句话,用他唯一还能睁开的左眼瞅了我一眼,然后直接给我丢下一句:“你的包子在后面,里面有床褥,想睡觉就去!记住,别没事喝酒给老子惹事,想去鄂温克族的地方玩,进山的时候别进他们后山的那条沟,尤其是晚上,明白不?除了这些,再没啥注意的了,你可以滚了!”
嘿这啥态度啊?要不是你丫是个残废,信不老子揍你?
我心里当时就嘀咕了一句,不过出于好奇还是问老瞎子他说的第五个是啥意思。
“第五个傻逼呗!”
老瞎子咧嘴就乐,露出了满嘴的烂牙:“以前来过四个,全干跑了,你是第五个。”
我问他为啥前四个被干跑了,老瞎子再没说话,闭上眼睛一会儿一口小酒,就跟有那二斤“猫尿”就能赛过活神仙似得,后来我憋了一肚子气转身离开了。
当时,我不知道老瞎子为什么这么说,不过直到我在这里生活了两个月以后,才终于知道为啥我的前任都被干跑了!
这里真心不是人待的,我的工作是收牛奶,肯定是要和当地的牧民打交道的,然后我才发现,这个地方的人非常野蛮,他们生活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到现在还过着最原始的游牧生活,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培养出了十分野蛮剽悍的民风,他们压根儿瞧不起我这个大学生,张嘴就说我嫩的跟羊圈里刚出生的小羊羔似得,埋汰人没个尽头,有时候比这个还过分,这帮人性子耿直,有啥说啥,总归没一句好听的。
咱也是暴脾气啊,好歹打小习武,也不能白白浪费了这一身的能耐不是?对于这里的人的态度我是把不满憋在心里头,就等着找机会逮住一个收拾一顿给自己长长威风,以后工作的时候也不用受窝囊气了!
你们不是崇拜武勋么?玩拳头,我也行!
终于,在一次收奶的时候,因为一个牧民嘲笑我,我爆发了,当时就指着他鼻子说有种咱练练,结果他倒是和我练了,可惜不是单练,是拖家带口带着十几号蒙族大汉给我练了,练得我鼻青脸肿的,最后被扔到他家草场上晒了大半天太阳,一直等天黑我才一瘸一拐的回了奶站。
结果老瞎子瞅着我以后,一点不同情,还露着满嘴的烂牙嘲笑我跟个傻狍子似得,猎人都放枪了,不赶紧琢磨着跑路,反而屁股炸开一朵白花回头瞧,不是找死是啥?
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夹着尾巴做人,再不也会仗着自己学过武就和人装犊子,好汉也架不住人多不是?草原狼就是草原狼,忒不讲究,一点没有骑士精神,要嘛不上,要上一大片,谁扛得住他们这么玩啊,我虽然脾气暴,但也不是贱皮子,不会没事诚心“找练”。
不过,日子过的虽然憋屈,但我也是咬牙捱下来了,不为别的,就为一口气我的前任都受不了这苦,所以都被干跑了,成了笑话,但是我能!!
一直在黑山岭生活四个月吧,我才终于交到了第一个朋友是一个鄂温克族的姑娘,名字叫萍子,她来自于一个相当传统的游猎部落使鹿部落,到现在打猎都不带用猎枪的,就是使弓箭。
萍子就是使鹿部落最好的猎手,弓马娴熟,尤其是箭法,说她百步穿杨一点不夸张,铁胎弓一拉一个圆满,隔着上百米一箭能把马鹿射个“对眼穿”!
啥叫“对眼穿”?
就是箭从畜生的左眼射进去,直接从右眼射出去,一击毙命不说,剥下的皮子不带眼儿,卖的价钱好!
反正,纵观深山里的好几个鄂温克族部落,就萍子能做到这一条!
而且,这姑娘长得俊,不像大草原上土生土长的老娘们,那大颧骨子能给人怼死不说,还带两抹高原红,因为缺水不好好刷牙,所以经常咧嘴一笑的时候,一露就是一嘴“黄玉米粒”,瞅着别提多酸爽了,反正我是不敢领教。
萍子就不一样了,明明是一猎人,但生的白净,属于唇红齿白的那种,鹅蛋脸,一米七三四的个头,而且因为常年打猎,整个人呈现的是一种健康的体型,不像大城市那些女人,瘦的跟妖精似得,总归,我觉着萍子放我以前的大学里头,绝对能算校花。
别说,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当时就相中了她那两条大长腿,盯着瞅了十几分钟,就差没长针眼了。
人长得美,还是最好的猎人,这一切就决定萍子是这片草场最受欢迎的姑娘,哪家小伙子没想着她的身段半夜锻炼“麒麟臂”啊?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萍子偏偏是谁家小伙子都瞧不上,打认识起就乐意跟我在一块,天天没事就往奶站跑。
萍子瞧上我的原因其实特简单,她想跟着我学学汉文,以后想拿着卖皮子攒的钱离开这鸟地方出去走走看看。
没办法,使鹿部落太传统了,在公家把他们从山里迁下来之前,他们一直都禁止孩子上学,怕丢了自己的传统,萍子打小就没念过书,虽说为了卖皮子会说汉语,但认识的汉字儿加起来不满一箩筐,她跟着我就是想学点汉文罢了。
不过,这姑娘哪都好,就是有点太剽悍,有次我看她可爱嘴贱就说了句“萍子,给我当媳妇生个娃,咱俩私奔,回内地生活去?”,结果可算惹急眼这祖宗了,朝着肚子就给了我一拳,二话不说扭腰一个过肩摔,干的我好几天没下得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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