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
陆小千一脸懵逼。
这人谁啊,为什么非要追着他不放呢?
还有,任千秋又是谁?
傻妞又是谁?
陆小千,完全就是属于一根经的单细胞生物,直到现在,他都还没反应过来,今天发生的太多事情,都难以解释。
比如说,他的身手为什突然变得这么好。
还有,从楼顶上掉下来,本应该被那根尖锐铁锥刺穿身亡的。
再比如说,那个帅得不像话,但是却在大白天穿着女式睡衣出来招摇的人,以及他手中拿着的那柄血煞长枪。
这些,都不是能够用科学能够解释得通的。
他满心疑惑的时候,却没发现,自己已经被车上的三个小偷盯上了。
小偷,也是行有行规。
这条线,这列公交车,就是他们三个的地盘。
小偷的老大,是一个手臂上刻有蜈蚣纹身的一米八五大高个儿。
穿着一件篮球背心。
手臂上的肌肉隆起,一看就是一个不好惹的家伙。
如此莽汉小偷,手中却夹着一支雪茄。
可惜没舍得点。
就只是这么叼着。
那雪茄的烟头,都已经泛黄了。
可见,叼的时间已经不是一两天。
老大名字叫王天霸,是这一带有名的小混混。
旁边那个女人,是他的女朋友。
一看就是个暗黑萝莉。
那打扮,和小丑的女朋友倒是有几分相像。
不良少女,出来混社会,总是要傍个大哥的。
女人名叫孙飞燕。
王天霸和孙飞燕坐在座位上。
站在他们旁边的,还有一个瘦瘦弱弱,长得贼眉鼠眼的家伙。
和宝莲灯前传里面的五哥一模一样。
他名叫小武,也是小偷三人帮的一员。
但是地位最低。
三个人都是从小无父无母的孤儿,无奈,也只能入行做了小偷。
王天霸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行家里手,一眼就看中了刚刚上车的陆小千。
“这小子包里有货!”
“小伍,去!”孙飞燕示意小武动手,上前找机会干他一家伙。
只要成了,今天的晚饭就有着落了。
“我不敢……”但是小武看着有些怂。
但是老大当面,也不敢太大声音,只能弱弱地说了一句不敢。
“过去!”老大王天霸终于亲自下令。
王天霸:“过去!”
“小武,胆子大一点儿,有我和你天哥在呢,快!”
王天霸:“去!”
小武犹豫了一下,拿着手中的报纸,慢慢靠近了陆小千。
虽然胆子小,但毕竟是老手,从小就干这行的。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周围的乘客也都没发现,小武就已经得手了。
成功从陆小千的背包里拿出了一个什么东西,用报纸包着,回到了王天霸身边,将东西递了过去。
竟然是傻妞!
但是王天霸自然不认得这东西,左看看右看看,这就是一娃娃,根本不值钱,于是对手下小武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脑子被门夹了,啊?
你偷这玩意儿干嘛呀,偷手机啊!
再去!”
不得已,小武拿着报纸,又朝陆小千走了过去。
王天霸拿着傻妞,越发生气。
“这什么东西这是?”
于是拿着傻妞在公交车的护栏上敲了两下。
“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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