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去华盛顿街区。
“嘟嘟嘟……”
在弗兰克林骑着摩托车的时候,兜里的手机也叫了起来。
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就接通了电话。
“嘿!碧池!!”
他接通电话之后直接就骂了一声。
“碧池,你在干嘛呢?最近我接到个新活计,你要不要来我这了解看看?”
那边传来了一个轻挑的男性的声音。
对于这个声音,富兰克林是一点都不陌生。
这是他从小的玩伴拉玛的声音。
拉玛戴维斯。
“我正忙着呢,我这也有活要做!”
富兰克林因为是骑着车,所以只能长话短说。
“你能有什么活?嘿!你听我说,最近有几个小子总想在背地里面搞我们,我早就看他不爽了!”
滴滴!
前面传来车子的喇叭声,富兰克林迅速调转方向,才躲过了即将迎面撞的轿车。
“嘿曼!你他妈快死了吗?”
拉玛这里传来了嘲讽的声音。
“你听着,现在我没空跟你废话,我这儿真的有一笔活,如果干完了以后我就不用在西门手底下受气了!”
“你在开玩笑吧?如果不在他手底下干活,我们能去哪?”
那边的拉玛的语气有些后怕:“你该不会没忍住跟他吵起来了吧,听着我们要向他道歉,要不然我们以后连这个活都没有!”
“难道你想去跟……”
他的话还没讲完,富兰克林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拉玛的性格就是这样,畏畏缩缩奇奇怪怪,虽然他们俩是好兄弟,但是富兰克林跟拉玛的个性真的完全不一样。
拉玛眼高手低,想干大事,但是却没那能力,还总是闯祸。
富兰克林很快就到了目的地,在这里环视一圈,他果然就在角落里看到了一辆黑色的跑车!
哪怕那辆跑车是黑色的,车身光滑洁净的漆面也在反着光,相当地刺眼。
古罗帝!
这种车的防盗系统都不赖,但是富兰克林也不是闹着玩的,他的看家本领就是偷车。
所以他走前去,经过一番研究之后,最终还是选择捡起了路边的一块砖头,砰的一声打在了玻璃。
手伸.进去,开锁。
然后他就了车,按下了打火键。
嗡!嗡!
这引擎爆裂的声音瞬间就炸了出来。
富兰克林立刻就驾驶着这辆车,想从这里离开。
车身的晃动让常轩醒了过来。
转身往旁边一看,就看到了一个满脸紧张的黑皮肤小哥,正开车盯着前面。
稍微愣了一下,他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好家伙。
偷车偷到侠盗祖宗这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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