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章 一个三旬老汉的前尘往事(上)(2 / 2)白邪步轻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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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倒不是县城里的人。

而是出生在县城外那光秃秃大山里的人。

算是半个山人,也算是半个农人。

而这样的环境,自然也不可能有太好的家庭。

而他的祖上也都是这样的人。

想当年,18岁的刘宝强,也算是个朝气蓬勃的大小伙子。

不过正所谓半大小子,饿死老子。

别看他这一辈儿只有两女一男。

可上面有爷有奶。中间有爹有妈。大姐虽已出嫁。但小妹只能算是半个劳力。

再加上那样的环境。山上没什么可捞的,地里也不敢保证旱涝保收。

也就是赶上了改革春风那几年的打工热,有点心气的刘宝强就选择走出来,就跑到南方去打工了。

当然了,当时的他心气还没高到想依靠自己改变家里的环境。只是想给家里减轻负担。贴补点家用罢了。

所以他到了南方也不挑不捡。是能干啥干啥,有啥就干啥?

也好在他人又高马大老实又听话。

去了不过两个月就在一家电子厂当起了保安。工作不算累,看起来还挺人模狗样。

也就是靠着当时那个造型。既意外又闪电般的迎来了自己的桃花运。

和一个据说是当地的女工“结合”了。

并且还是一发入魂,珠胎暗结了。

是不是很快很迅速?

但更迅速的还在后边。

刘宝强18岁。女工呢,也只比他大一岁。

不像刘宝强这样的山村人民。

这位女工可以算是半个城市人。

看起来很有个性,很有主见。

再加上这个年纪还抓着叛逆的尾巴。

那么做出这样的事情好像就很合理了。

不过这个尾巴刘宝强应该是没抓住。所以主动权一直在女工的手里。

或许是琼瑶小说看多了。

女工是不听取任何人的劝解。不仅好像当时和家人闹翻了。而且还义无反顾的和刘宝强回到了平县。…也可以理解为刘宝强只能把她带回平县。

毕竟刘宝强也不过是个刚刚成年的山里娃。小事或许他自己能决断,但这么大的事他咋敢瞒着家里。所以他只能回家。

“家”?

一间用姐姐的彩礼刚起的瓦房,两间经久不衰土的坯茅草屋。

不算太破旧,但绝对算是农村的标配。

以这样的地方,居然迎接来了传说中的城里人是何等的荣幸。

啥都不说了,刘宝强的老爹老妈立马把还没住多久的砖瓦房腾出来。

毕竟这肚里面还有他们刘家的第4代。

其心情不说是举国同庆了,那也绝对是欢天喜地。

但即便是这样。

这样的环境。

还是有点颠覆了从小在“市”里长大的女工。原本那不切实际的冲击。

不过毕竟当时已经略有一些显怀。只能让她勉强接受了这份现实。

因为时间的关系,婚礼很简单。连证都没来得及领。当然了,也是因为暂时领不了。

毕竟两人的年龄还都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更何况那个年代证明手续户口都是麻烦的事情。

但更麻烦却是肚里的孩子。

所以也只能一切从简。

可也就是在这太过简单的天地里。

女工后悔了。秃山,秃地,毛草屋。

可能在她来看,别说是琼瑶剧了。就算是抗战剧也不至于这样。

所以她又怎么可能不后悔。

而她的后悔也直接践踏了这个朴素的山村家庭。

可能是悔的有点过分。

孩子出生的时候并未足月。

是个男孩。但好像比女孩还要瘦小。5斤多一点。有那么一点先天不足的意思。

但即便是先天不足。

也就是刚刚生产完,孩子刚出月。

已经悔到极致的女工,留下一张纸条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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