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输赢,在你不断贬低的时候,自己先跑一个一万米试试再说。
我们不能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不能低估了明星的能力。
陈枫身为华国大佬,一定不会,以素人身份,签入经纪公司,然后出道的方式,进入娱乐圈。
他要做就做一个有地位、有权势,能完全掌握自己命运的明星。
甚至,他想改变娱乐圈的一些不良风气、一些潜规则,像刚才所说的,那种道德很坏的演艺经纪公司,一定要打击,毁灭掉。
在华国,他做生意,办公司,可以斗争,可以亏损,但不能缺德。
这是人格问题。
既然抛弃常规的进入娱乐圈方法,并且想有所作为,那只有成为资本,然后进入娱乐圈。
斯特恩看着陈龙,觉得眼前的这个年轻的男人,一个明明认识了很长时间,但又觉得特别陌生。
他心中,那个多重人格的灵感又出来了,想着这个构想很不错,完全可以编成一个电影剧本。
“陈龙,那祝你成功,希望能早早的看到你的作品。”
“你会的。”
陈龙拿着六十万的支票,兴冲冲的离去。
一共六十万,再加上二十万的存款,陈龙资本接近百万了。
他决定也去创建一个娱乐经纪公司,来改造他所认为的娱乐圈生态。
鹰国有着很多的经纪公司,有的经纪公司很小,只有几个艺人。
这些经纪公司没有什么资源,只是对娱乐圈的规则稍微熟悉一些,有着一定的人脉。
陈龙想自己去注册一个经纪公司,了解了一下程序。
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比较复杂,所以他决定还是去收购一家有资质的娱乐经纪公司。
收购好一家公司,然后再进行改名,重组,最后彻彻底底的变成完全属于自己的公司。
前一段时间,他了解了整个蓝星的娱乐生态,以及目前鹰国娱乐圈的现状。
现在,他得亲自去寻找一些小的经纪公司,然后把他收购下来。
他不由的感叹,多少年了,自己没有亲自去做这些具体工作,以前都是开一下口,手底下的人都办的妥妥的。
现在都是亲自上阵,突然有一种不忘初心的感觉,挺好。
这天,他接到了一个叫哈里斯·谢尔曼书商的邮件,表示对《暮光之城》感兴趣,想对版权授受问题,进行具体的谈判。
书商会经常搜索一些还没有出名的新人作者,来出版他们的书。
这些还没有出名的作者,即使他们的书很好,也不会给太高的价格。理由就是,你是新人,所以只能给新人的价格。
说实话,无论给什么样的价格,都是赌。
毕竟,能脱颖而出的新人作者,还是很少的。
然而,他们的第一本书,或者说第一本出名的书,往往是最充满灵气的,说不定也是他一生中写的最好的一本书。
就是这么奇怪。
你是新人,即使你的书很好,但你的版税不会高。
然后,你出名了,你的价格高了,但你书的质量说不定不如你以前写的书。
书商签书,靠的就是自己的眼光。
这些书商,一般来说,不是一个纯粹的书商,而是版权商。
他们很多时候更是看重书衍生出来的其他版权,比如影视版权。
所以,他们买书的时候,不会单独去买一本书的文字出版版权,还有着影视、动漫等等的其他版权。
这些书商从业时间长了,看的书多了,对市场的需求了解了,多半他们的眼光也就正确了,能买下来的书,亏本的很少。
最近出来了一本新书,作者是鹰都戏剧学院编导系的学生,不过也是一个新人。
书名叫《暮光之城》,讲述的是一个少女和一个吸血鬼家族的故事。
这本书是融合了多文化的魔幻作品,除了主流思想以外,非主流异教文明,各种民间信仰,神话传说,都在作品中大放异彩。
作品充斥着多种矛盾力量的对抗,人与吸血鬼之恋,吸血鬼和狼人之间的比拼,吸血鬼家族间的较量等。
书很不错,故事很好看。
这本书好像没有写完,但看到第一部分的时候,就能发现这是一本很不错的书,有爆款的可能。
哈里斯·谢尔曼是一个书商。
他三十岁,从事这个行业,时间不长,也是刚刚接手父亲的公司。
对于这本《暮光之城》,哈里斯更看重的是影视版权。
他简单的看了这本书的内容,觉得进行电影改编,会更受欢迎。
他发了邮件,希望陈龙来办公室细谈一下。
陈龙悻然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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