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缓缓说完,整个人长出了一口气。
舒服了。
秦明听完宋江这几个月的经历,却不由神往。
快意恩仇,义海豪情,不过如此。
秦明当官久了,早已忘记了年轻时候的热血,此刻倒是被宋江的经历点燃。
“如此说来,兄长正是托塔天王晁盖等人的大恩人。”
“那事不宜迟,我等现在就收拾东西,前去投奔!”
说干就干,于是众人开始制定弃寨章程。
十几辆马车得先筹备好,马上上装的自然是众人的家眷、钱财、衣服、行李。
还有两三百的好马,鸡鸭猪狗可以不带,但这些马一匹可不能少。
再之后便是人员。
如今清风山有两帮人,一帮是原清风山的小喽啰,总共也就三百多人。
另一帮则是秦明带来的军汉,有百十号人。
这些小喽啰多是本地人,众人决议,有不愿意一起去梁山的,那就发些遣散费,让他们投奔别处。
青州很大,最不缺的就是山贼,投奔哪座山都能有个落脚的地儿。
若是愿意和他们一起走,就和秦明所带来的军汉编在一起。
军汉领头,分作三队,清风山的小喽啰们编入进来,一起冒充围剿梁山泊的官兵。
如此鱼目混珠,可保万无一失。
以上,就是众人商议的计策。
搁古代是三十六计里的最后一计——走为上计,但要搁近代,那得叫战略转移。
……
他们不是搬家,基本只带一些贵重物品和生活必需品而已。
所以一夜忙碌,东西便收拾的差不多了。
次日清晨,开始转移。
第一队人马由宋江、花荣率领,先行离去。
第二队人马由秦明、黄信率领,作第二批走。
第三队人马人数最多,作为收尾部队,自然由清风山三位当家率领。
“大当家的、二当家的,这寨子我烧啦。”郑天寿举着火把,询问起燕顺和王英。
清风山三位当家,郑天寿上山最晚,虽然与燕顺、王英二人感情不错,但对这寨子没有多少留恋。
但燕顺就不同了,这可是他的家业,是他从无到有,慢慢累积起来的家业。
一开始这清风山,只有他燕顺一人,他自然对这寨子感情最深。
如今一把火就要烧了,他肯定有几分不好受。
王英只是摇头,他是第二个上清风山的,虽然这寨子不是他造的,但他寨子的感情仅次于燕顺。
因为燕顺是个马贩子,郑天寿是个银匠,他们都是普通出身,但王英却是穷苦出身,比他们还不如。
只有到了清风山,王英才告别流离失的生活,终于有了一个家。
这世道啊,就是这样。
王英作为一个穿越者,前世所学在这水浒世界毫无用处。
他对历史的了解只有高中水平,他虽是理工科,却造不了肥皂,搞不出火药。
如果这个世界有台电脑就好了。
但就算有电脑,他在这里编个软件出来,也没用户啊。
王英其实最想读书,老话讲穷学文富学武,而他家里穷,选读书这条路才是最优解。
而且以他小镇做题家的勤奋,考个秀才举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结果呢?
家里太穷,买不起四书五经,村子太穷,自打爷爷辈记事起,他们整个乡就没出过秀才。
想读书,得去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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