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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年夏。
长风乍起,拂去了一整季的燥热。
沈雁书的签售会上人来人往,她坐在荫蔽处忙不迭的重复着签名,白皙的脸上挂着微笑。
在签名的过程中,有读者问她:“雁书,你写了这么多年的青春校园小说,有没有想换类型写写?”
沈雁书伸手抬了抬镜框一笑,回答得很保守官方:“现在不会,但未来说不定。”
“雁书,你的青春是什么样的?是因为平淡如水,才写这类型的来怀恋青春吗?”
“不是。”沈雁书慢慢的摇头,翻开书在上面落下一个签名才回答,“我的青春——”
她眸子里藏着笑意,继而又暗淡下来,只说了一个词:“轰轰烈烈。”
在她沦落深渊的时候,她在深渊里看见一束光,她始终无法分辨这抹光的来处。
世人都说地狱无光,可有个人对她说地狱里有光,她不但信了,还信了一辈子。
他来自地狱,身上无光。
她沦陷地狱,不相信任何光。
签售会结束时,有记者过来采访她:“你的青春里有没有最让你难忘的人或一段感情?”
沈雁书不假思索的点头:“有。我的好闺蜜陈也,她是我低谷时期的慰藉,她这个人本身就是一束光。”
记者又问:“还有吗?比如你的恋爱。”
沈雁书低头一笑:“对不起,我不想说。”
“雁书,你在《窗户外的你》上写了一句‘有的青春是用来怀恋,而我的青春,我想把它埋葬在人迹罕至的地狱。’是写给书中的他还是另有其人呢?”
“写给他。”沈雁书回答,一双眸子逐渐深沉,“我和他挣扎着逃了出来,再把我这辈子觉得最珍贵的东西埋葬在那里。”
因为他已经逃了出来,所以他发现不了。
记者继续问:“那这个他,一定是对于你来说,最重要的人吧。”
“不重要了。”沈雁书抿了抿唇扬起嘴角,释然而笑,“希望他好,不愿再见。”
彼时,人群里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转身离开,他走到门口,又回头不舍的看着人群里的沈雁书,眉眼间的青涩俊美尽数褪去,优越的下颚线给他添了一丝凛冽,他那不厚不薄的唇紧紧抿着,唇角微微勾起,严肃而清冷。
男人骨相很美,但皮相有专属于男人的那种英气,年少的他连女生见了都自愧不如。
他悄悄回转过头不忍再看她,半晌,他才用仅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了一句:“沈雁书,一辈子这么长,我们总要见一面吧。”
“那他在你记忆里,有没有留下什么,比如一次回眸,一次牵手?”又有人问。
沈雁书看着加了滤镜的人群,甜甜一笑,斟酌良久说:“他的微笑唇很甜。”
他的微笑唇很甜,仅此而已,又不止于此。
男人坐在车里,看着沈雁书出了签售会现场,他启动车子跟了上去,直至警察局门口,看见她站在那里,烈日下的风拂动她的纱裙,没戴眼镜的她面前所有的事物都是朦胧一片。那里没有任何乘凉的地方。
很久后,从警察局里出来一个男人,看样子比沈雁书大不了几岁,寸头,这么热的天,他裹着一件外套。
骄阳似火,毫不怜惜人,就这么直直的照射在人脸上,热而疼。
男人笑着拥上了沈雁书,久久无言。
他记得这个人,叫沈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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