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朝代以前,东方王国的实力都是要碾压与西方王朝的,
区区希腊联军又算的了什么,
当然,在那个朝代之后,东方国度就十分拉胯了,闭关什么的.....
没有脑子!
帕里斯十分惊喜,如果再给他几万人特殊兵种,分分钟灭了斯巴达,灭了雅典,消灭迈锡尼文明,占领整个爱琴海好不好。
当然,这也是痴心妄想,毕竟,这些兵种实力强大,但也需要极大的物资消耗。
想想几万人的陷阵营,玄甲军,铁鹰锐士就觉得恐怖。
陷阵营是重甲盾兵,就像是是古代西方的斯巴达三百勇士。
盔甲虽然没有它们穿的那般性感,没有那性感的小内裤,红披风,鸡冠头盔。
但是战斗力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他们人数不多,但作战极为勇猛,号称陷阵之志,有死无生,每位陷阵营的勇士都十分的悲壮,
他们的铠甲具皆精练齐整,每所攻击无不破者。
而玄甲军,就是属于东方最强势的时代之一的轻骑兵,
身穿黑色盔甲,那是明光铠,是一种护胸镜锃亮的板式铠甲,非常华丽,而且重量更加轻,防御力大大的提升。
远胜过这个时代的青铜铠甲。
而铁鹰锐士,就更加不得了,
步战和马战都十分精通,勇猛善战,而且各方面都很均衡,曾经一度成为战国时期的梦魇。
至于它们三类兵种到底孰强孰弱,却是不得而知。
毕竟,东方古代的特殊兵种都十分的牛掰,擅长以少打多。
趁着夜色骑着马前往太阳神殿后面的海岸线。
里山德看见帕里斯王子骑着马不知道前往哪里,连忙开口问道。
“王子殿下,请问你这是前往哪里?”
在马的帕里斯说道。
“无碍,我马就回来,无需担心。”
说完,就驾驶着马离开。
里山德担忧的看着帕里斯离去的身影,却并没有阻拦。
毕竟帕里斯是王子,自己又怎么能够以下犯呢。
帕里斯来到了目的地,果真看见了聚集在海滩的大量的东方面孔的士兵,让帕里斯感觉到十分的亲切。
在见到帕里斯的身影后。
从三大军团中走出来了三位身影。
其中一位身材魁梧刚正不阿披着重甲,还有一位下了马披着轻甲,最右边的那位则是腰间别着一把阔身短剑,背后背着一牛皮盾牌,
三人分别就是高顺,翟长孙以及司马错。
都是参与或者建设了这些赫赫有名兵种的创始人。
三人知道这就是他们新的主公,纷纷单膝下跪。
朝着帕里斯低头道。
“主公。”
帕里斯下马,扶起三位将军的手,
“各位快快请起,叫我王子殿下便好。
有了诸位,我帕里斯如鱼得水啊。”
帕里斯高兴的笑了起来,不由的说起了刘大耳的名言,
恩姆姆,这也是帕里斯十分佩服的人,哭出来的江山也是本事呀。
能够将仁义演一辈子的男人,不管别人怎么说,帕里斯就认准了他是真仁义。
但佩服归佩服,帕里斯却不打算学习他,始皇帝的霸道更加适合自己。
至于刘大耳的王道,恩姆姆,还是算了吧~~
“必对王子殿下效犬马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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