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手里拖着两只大野猪,臂弯挎着猎物,背上背着野菜野果,心满意足地下山。
下山时比上山要危险,山路陡峭且布满石头,如果不小心踢到,可能会跌下山。方汉让乐幼寻进筐子里,乐幼寻本来不打算给他增加负担,想到筐子里还有灵草,如果她不在里面,方叔用来放果子,会把它们压坏。她乖巧地坐在筐里,腿放在一边,给灵草们让出空间。
回到小村庄时果然是下午,村口聚集了几乎剩下的所有村民,大家喜笑颜开地帮他们把猎物都卸下。这几天的任务就是处理好这些东西,或剥皮,或晒干,或腌制,参加打猎的十几个人家里多分一点,剩余的其他村民家平分(拿自己种的粮食换,粮食打猎的人平分)。
乐幼寻坐的那个筐子很大,她有点拽不动,于是把里面的东西放在吃完东西的包袱里,灵草放在最上面,拿着就往方叔家跑。
因为是小孩子,也没人注意她,她顺利地回到家里,把包袱放在桌子上,拿出灵草。
或许是泥土包裹的缘故,它们看上去跟刚采到的时候差不多,没有蔫的迹象。
乐幼寻随手接了一碗水想把它们放在碗里,腓腓阻止她:“这里的水不如山上的水好。”
乐幼寻拿出下山之前灌满泉水的竹筒,把它们放在里面,水浸过植物,青翠欲滴。乐幼寻喜滋滋地想,肯定值很多钱。
村民们把要分的鲜肉分完,剩下的腌制好或晒干还需要几天时间,于是带着分得的东西回家。
乐幼寻听到外面传来声音,蹦蹦跳跳出去迎接方叔方婶,要帮方婶拿东西。方婶不舍得让她拿太重的,给她一小袋果子,道:“寻寻洗着吃。”
因为方叔一起参加打猎,分得很多猪肉,方婶有腌制猪肉的方子,就把本来要一起腌制的猪肉带回来自己腌。两个人毕竟上了五十岁,力气不如当年,实在提不动那么多东西,打猎时领头的汉子就逼着村里游手好闲的懒汉给他们搬。这人出了名的懒,吃饭的粮食都靠村里救济,每次说去城里帮工,干不了两天赚了几个钱就挥霍光,一把年纪还没成家,人人都看不起他。
懒汉三十多岁正值壮年,背上背的东西比方叔方婶还要少,手里提着两只野兔,跟在方家人后面,
乐幼寻没注意他,毕竟她现在大概只有一米二左右,仰着头跟人说话太费劲了。她自顾自地跟方婶说话撒娇,懒汉无意中看了一眼,立刻猥琐地上下打量起来。
这个小姑娘真是这两个老家伙的孙女?土鸡能生出个凤凰,还真是奇事。看她幼嫩的小脸,就知道没干过什么活,门都不怎么出。她父母为什么要把女儿送到这个破村子养?
懒汉的目光又停留在她还未发育的身体上,身上穿的一般啊,衣服还有点旧,不知道那小身板摸起来会是什么滋味。他不怀好意地笑道:“小娇娇,来哥哥这里,哥哥给你吃果子。”
乐幼寻不知他的底细,以为是村里的叔叔,虽然语气让她本能地有些不舒服,但他帮着方叔方婶搬东西,应该不是坏人。她乖乖地过去说:“叔叔好。”
“叫哥哥。”懒汉油腻暗黄的脸上笑容更加猥琐,从裤兜里掏了掏,掏出一个干瘪的果子。
乐幼寻当场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怎么回事,这个老大叔多大了还让她叫哥哥,身上那么脏,味道还不好闻,果子也干成那样了,谁要吃?可不接受的话,是不是不太给方叔方婶面子,让他们觉得她嫌弃农民,看不起人?
方汉沉声道:“幼寻,过来。”他不知道懒汉打的什么主意,但他那个德行,这果子说不定是从哪偷摘的,看那样子不知道放了多久,幼寻怎么能吃这样的东西?
方叔给她解围,乐幼寻松口气,快速跑到方叔旁边,装作忘记懒汉的话,转而跟方叔聊天。
懒汉有些尴尬,把手里的果子随手扔掉,心中忿忿,现在连小妞都看不起他了。等她再大个三四岁,让她知道知道自己的厉害,嘿嘿。
几人把东西在堂屋放下,懒汉还待趁机调戏一下乐幼寻,在堂屋里没走,无意间看到她摆在竹筒内的三株灵草。
懒汉心中一震,里面有一株草他认识!他在城里做活时曾认了个大哥,有一次大哥被人砍断一只手,惊慌失措地拿着许多黄金去药铺买药,哭天求地地哀求那掌柜,才给了他两片叶子。把叶子捣成糊糊往断臂上一涂,两个月之后竟然长好了。他当时看的清清楚楚,那株掌柜宝贝地养在盆里的草,还没有这株一半大呢!
如果能得到这株草,他的后半生就是天天喝酒赌钱逛青楼也不愁了!
懒汉呼吸急促起来,往灵草的方向大步走去。乐幼寻正在放着灵草的桌子上挑果子,看见他大步往自己的方向走,表情还特别扭曲,吓得叫道:“你想干嘛!方叔救命!”
方叔和方婶蹲在地上处理猪肉,听到乐幼寻呼救,看见懒汉一副要扑过去的样子,惊得抄起切猪肉的刀,厉声道:“你想对我孙女干什么?当心老子砍你的头!”
懒汉见他手里锋利的刀刃上还沾着血,被金钱冲昏的头脑清醒几分,赔笑道:“没有没有,方叔你误会了不是?我就是看桌上那些草长得怪喜人的,想拿过来看看。”
乐幼寻听了连忙把竹筒抱在怀里往房间里跑,边跑边说:“这是我的,你不许抢!”
她真的没想到会让人看到,看到就算了还被外人认出来。按理说腓腓给自己摘的应该是整片山中灵气最多最珍惜的药草,怎么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认出来?
关上房门,乐幼寻通过契约呼叫腓腓:“非非,快回来帮帮我,有个人要抢灵草!”
她焦急地等待腓腓,从门缝里往外偷看。
懒汉后悔自己太冲动,还没把东西拿到手就在眼皮子底下被人拿走了。他确认那个小姑娘再怎么也不可能认得那是灵草,只是看到它们长得好看就采回来了,还把灵草放在水中。他记得当时掌柜是把它种在土里的,再让小孩这么折腾下去,灵草死了怎么办?
懒汉想到以后荣华富贵的生活,咬牙道:“方爷,我叫你一声方爷,你把你孙女手里拿的草卖给我行不行?我愿意出三两银子。”话说出口他的心都在滴血,三两银子啊!那可是他最近才赚到的,还没来得及用呢。
方汉被他的话惊住,先不说这懒汉竟然能攒下钱,他愿意花三两是为什么?三两都够生活两年的,就为买几根草?他又不是傻子。细想来,进山打猎之前还没见幼寻有养花花草草的爱好,这几根草肯定是从山里采的,说不定她运势好,采到什么灵草了呢?退一万步讲,即使是普通的草,也是乐幼寻的,不是他的,没有让他卖掉的说法。
“不卖不卖,谁知道你打什么主意,你去问问村里人,这话说出去谁能信你?放下东西就赶紧走!嘴里不三不四的,别脏了我屋子!”
懒汉被方汉滴血的切肉刀逼退,一步步退出方家,嘴里还不停哀求:“方爷,方大爷,我说真的,我真愿意花三两银子买,不信你跟我回家拿,我现在就给你。乡里乡亲的你这么赶我出去别人怎么想?”
“呸,你这个没用的废物,以后再别踏我方家门!”
两人的动静惊动了其他人,见方汉拿着刀,方婶在一旁怒目而视,懒汉哀求的样子,顿时一头雾水,问道:“怎么了这是?”
“这畜生想欺负我孙女……”要抢我孙女的东西。这句话方汉还没来得及说,闻声赶来的大汉听说自己安排去给人做事的懒汉欺负人,怒目圆睁,打断方汉的话,厉声对懒汉喝道:“真是狗改不了吃屎!我就听说你在城里欺负了一个十二岁的姑娘,被人打断腿老实躺了半年,还以为你改好了,没想到七岁的女孩你也下得了手!”
懒汉目瞪口呆,他是觉得乐幼寻长得可爱,但也没想过现在就对她下手,只是想抢灵草而已,怎么到了他们嘴里就成欺负小姑娘了?他刚要辩驳,想到灵草的事绝对不能让人知道,硬生生忍下这口气,语气卑微道:“对不住,真的对不住,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你说不敢就不敢?当人傻子呢!”大汉愤怒地揪住懒汉领口,把他拽到村口一顿好打,边打边大喊他的“丰功伟绩”,让村里人特别是有女儿孙女的都离他远点,这人死不正经。
懒汉被他打得在地上抱头翻滚,听他这么说,慌忙辩驳道:“我真的没那个意思,更何况村里那些老娘们黄毛丫头长得一个赛一个磕掺,我怎么会看上她们?”
好家伙,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惹了众怒,村里的女人不管老少,有的拿木棍,有的拿烂菜帮子,有的还端了给野猪肉褪完毛的开水,不管三七二十一都往他身上招呼上了。
大汉在一旁看他被娘子军殴打,摇摇头冷笑着走开,准备去给老方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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