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明媚,正到了傍晚时分,不远的山腰上炊烟袅袅。
裴明珠搬来一个小杌子,坐在了草屋前。
转身看了一眼今天努力的成果——房顶上铺得齐整的干草,刨得油光水滑的屋檐子,重新糊上草纸的雕花窗户,还有大门口装饰的黄白色小野花……
啧,不愧是我。
裴明珠夸了自己一把,看着看着,思绪却忍不住飘回五天前的自己家的大别墅里。
哦,那里有她亲爱的老爸老妈,还有她的欧式旋转大楼梯,哦她的超长十二米大吊灯,哦,她的私人游泳池,她八千万的四层大别墅哇!
想她裴明珠从初三开始写文,一直到大学毕业两年兢(jian)兢(feng)业()十年才打拼下来的江山啊!
就一夜归零,从满级账号变成需要闯新手村的菜鸟,真是一把辛酸泪……
哦,没错,她穿书了,穿进了她自己开了三个月还没填满的的马里亚纳海沟一样的深坑里。
而且,这从她穿进这本小说到现在,已经有二十五天了。
二十五天前的凌晨三点,裴·美女·著名言情作家·饱读诗书·明珠左手边放着自热火锅,右手边放着冰镇西瓜蹲在电脑前码字,正写到男主为了救女主而重伤被女二所救时,几百年没下过大雨的C城里,天空之中忽然就聚起了厚厚的乌云,“次啦哐当”一声巨雷劈碎了她家窗户,四米宽巨雷落在了她两天没洗的大油脸上。
然后她就发现自己穿成了一个为了推动男女主相遇而生的炮灰公主。
关于这位公主的角色设定,说详细点也就是一个不受宠的公主为了逃婚而跟迎宾宴会上的一名和自己长得八分像的舞女——也就是女主互换了身份从而逃离皇宫,却又因为受不了民间的苦楚而在两年后回宫认亲的路上被接到消息的女主杀死——的炮灰。
要说为啥一定要让她死……裴大作家表示,她只是不想再多出一条剧情线了,简而言之——
她懒得写。
谁能想到,她恰好就穿成这个角色了来着。
“或许,这就是我写文luo更并且没有大纲没有框架还想把自己的名字写进书里的报应吧。”裴明珠想。
微眯着眼看向远方的青山,手上捏着一个缺了一口的陶土茶杯,往唇边送,身后是焕然一新的豪华版“小破屋子”。
她抿了一口茶,待茶水在口腔里回甘,咂吧了一声,将视线收回。
“呜——汪!汪汪!”
一只灰皮小土狗从屋后“哒哒哒”地跑出来,停在了离裴明珠一丈远的地方,咧着大嘴朝裴明珠叫唤,舌头吐着老长,一双乌黑的眼珠子就落在裴明珠的身上,直发亮。
“阿丑?”丑式歪头,憨憨的样子逗乐了裴明珠。
她两手一拍:
“过来过来。”
阿丑狗头一抬,后腿蹬了一脚,下一秒就窝进了裴明珠的怀里。
她摸了两把阿丑的毛,满意地点头:不错——干干净净的,看来今天没去什么泥坑子里或者草垛子里乱窜。
“今天倒是听话,知道干净着回家,还知道看看人脸色才上来凑近乎。”
阿丑显示能听懂她的话。呜呜叫了两声,裴明珠在它脑门上轻轻地拍了一巴掌。
“还敢叫唤,怎么,我捡着你的时候自己多脏心里没点儿数?脏不溜秋的长得还跟个皮蛋似的,丑得我都不想捡你回来。”
狗子没出声,安分地趴在裴明珠的腿上。又听见头顶在嘀咕:
“幸亏我善良……”
这条狗是裴明珠刚出宫时看到的,她典当完舞女身上的首饰,出了当铺就看见这条狗歪歪愣愣地往地上倒,身上都是伤,狗毛和血污凝固在一起,一撮一撮的,看起来比她的境地要惨。
总之,她对一条丑狗产生了惺惺相惜的情绪就是了,果然,老天爷总是喜欢“饶你一条狗命”。
本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心态,裴明珠把它捡回了家。好生伺候着,养了十来天的伤,前两天才刚能蹦哒,就出去给她惹了一身的泥巴。
坐了一会儿,裴明珠正感慨着,突然地,狗子从她身上跳了下去,冲向了小院的栅栏外,兴奋地窜上窜下,还连连“汪汪汪”地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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