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老血喷在旁边的墙上,几颗牙齿落地上叮叮当当。
劫匪已经犹如猪头般昏睡了过去。
打完收工,许千秋双掌向下,气沉丹田,然后把拖鞋重新穿了回去。
依然就像一个大侠。
躲在漆黑小巷里面的黄发女人惊呆了,她抱着自己的皮包瑟瑟发抖。
“你你你,你是什么人……!”
“别害怕。”
面对受害者,许千秋自然要露出春风般的笑容。
他朝前走了几步,靠近了黄发女人,然后再次双手叉腰,说出了那句已经在心里嘀咕了许久的话。
“那是只鸟,那是飞机,那是超……!”
“啊——踹死你个臭变态!”
谁知他话还没说完,黄发女人就用大高跟鞋,一脚踹在他的裆上。
超人恐怕也有弱点,许千秋直接捂着裆跪倒在了地上。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这最荣誉的一刻,睡袍的系带突然散开了。
他就那么叉着腰,坦荡荡的暴露在了黄发女人的面前。
可怜的女人,前一秒刚从凶狠劫匪的手中逃脱,下一秒就被一个拿着拖鞋打人的暴露狂堵在了墙根。
她不得不抬起自己的那足足有十公分高的高跟鞋奋起反抗。
许千秋现在好像有点明白超人为什么要把内裤穿在外面了。
可是,身为得到了超人神威的男人,他怎么可能是一个暴露狂。
误会,都是误会呀!
他想解释,但是黄发女人已经走远,就像一个女侠!
……
……
从疑惑到接受,再到确认事实,许千秋一共用了三天的时间。
是的,他不但穿越了,而且还得到了超人的能力
就是那个内裤外穿的宇宙猛男的的超能力。
起先,许千秋只以为这是一场梦。
但是他实实在在的出现在了纽约的街头。
身体里一直有一股磅礴的力量想要喷涌而出,可他又找不到可以应用的地方。
就这么亢奋了三天之后,他终于在那个漆黑的小巷子把自己的超人神力给用了出来。
虽然其中出现了一些小曲折。
再次回到了那间破旧的汽车旅馆,许千秋依然辗转难眠。
既然事情已经得到了确定,那么他就要开始打算接下来的生活了。
毕竟不能一直住在这个汽车旅馆里。
虽说拥有着超人的能力,他的未来必定是衣食无忧。
可是身为超人,若是把自己的神力全部都只用在吃喝拉撒上,那可就太有损超人的威名了。
而且既然有他这个超人存在,那么会不会也有其他的超级英雄存在呢。
比如蝙蝠侠,闪电侠什么的。
如果有英雄,那么必定就会有坏蛋。
超人的死对头莱克斯·卢瑟会不会也存在呢。
许千秋在床上一直思考到了天亮。
他觉得就自己似乎身怀某种神圣的使命。
于是,他决定追随超人的脚步,先从第一件事做起。
是的,他要戴上眼镜,加入一家报社,成为一名光荣的记者。
他要游走在罪恶的街头,直击凶狠的犯罪现场。
一边有深刻的笔触写出最严肃的新闻报道,一边化身为超人用最强大的能力来解决所有凶恶的坏蛋。
这就是超人天生的宿命,为了世界和平。
当然了,要是还能遇见自己的露易丝·莱恩,谈上一场刺激的办公室恋情,那可就真的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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