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林月野闲来无事,随手打开了车载广播。
——“哇唔小A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听说盐城大酒店将举办一场有史以来最为盛大的婚礼哦!”
——“对对对我也听说了!这次居然冠上了‘世纪婚礼’之称,好羡慕哦~想知道到底谁是女主角呢?”
这嗲里嗲气的对话让林月野感到一阵不适,她转头看了眼坐在副驾闭目养神的江映,却不想被车窗外整齐划一的豪车车队吸引去目光,“头车”是一辆纯白色的敞篷版迈巴赫,那少说也是千万级别,随之而来的是同色的宾利和布加迪威龙,不过上面都扎着喜庆的大簇红玫瑰,看起来越发非驴非马。
看来电台里说的都是真的。林月野也算是见过大场面,可嘴里也止不住“啧啧”了两声——万恶的资本家!
“这么俗气,你喜欢?”江映不知什么时候醒了,双手交叉枕在脑后,声音懒懒的。
他的脸型和长相有一种很具有代入感的男友气息,像他这样五官立体的“浓颜系”长相,虽然乍一看会给人以距离感,但看久了,就会越来越顺眼,所以不管在处于哪个时代,都是非常吃香的存在。
“哪有什么喜欢不喜欢,我只是在想,今天又是哪个老头儿取小老婆啊?”林月野晃着脑袋,满不在意。
“你说话够狠的。”江映朝她竖起大拇指,随即拿起了手边的矿泉水。
林月野冷笑三声,这场面,她在十二岁时便见过了,可巧,男主角是他亲爹。
果然,人生愈合的永远只是表面,哪怕如今时过境迁,林月野也无法做到云淡风轻的回忆起那件事,这感觉就像被亲近之人在背后放了一支冷箭,不偏不倚,正中心窝子。
她还记得自己十三岁生日那年。
往年给自己庆生,林家上下总是热闹得不像话,林月野的爷爷奶奶虽然早逝,但好在还有外公外婆疼她,她还记得有一次,因为自己嚷着要学骑马,外公就特意把郊区的一块地皮建成马场,哪怕自己还没上过几次马背便使性子不去了,外公也没对自己说过一句重话。
还有舅舅……
说起他,林月野心中一阵泛酸。
舅舅名“沈思越”,当年也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总是一口一个“小公主”的叫着,隔三差五便从世界各地搜罗好东西送给自己,换着花样哄自己开心……
只可惜十三岁那年,一切都变了,沈家毫无征兆的落败,外公因无力填补公司的巨额财政漏洞,无奈跳楼,而舅舅,也身陷囹圄,至今仍未出狱。
—
那年冬天,她忍不住对父亲的思念,背着沈慈意偷偷跑回林家。
也不知道小小的人儿怎会有这样的勇气,竟独自坐上从未踏足过的公交车,靠着记忆中的路线跨越大半个盐城,几经波折,最终找到了身处城郊的林宅。
林宅的前身是座老宅院,防着地气湿重,老宅院建高高的石基上,若要走正门,便少不了要爬上二十多阶石阶。
等到林月野来到林宅大门时,额头已经沁出了一层细蒙蒙的薄汗,可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进不去了。
她当然没有钥匙,门外修建花枝的园丁不知道她是打哪儿来的“野丫头”,面色不善的嚷着要她走。
林月野的心跳得很快,那时的她还没有炼就这一身坚硬的盔甲,小小的一团,在叱骂声中掉起了泪珠子。
好在家里的帮佣卢姨发现了自己,悄悄把她领了进去。
走进里屋,温热干燥的暖气包裹着她单薄的身躯,林月野环望四周,却发现一切都变了,以前沈慈意喜欢画画,家中无处不挂着名师大家的画作,而现在,却被一幅幅崭新的“全家福”和不像样的小孩儿涂鸦所替代。
林月野想起以前林睦雄从来不允许自己往墙上乱贴东西。
林月野摇了摇头,收回飘远的思绪,想去找找豆包——那只外公送她的伯恩山犬。
可她四处唤了半天,也没看到那只温柔大狗的身影。
往常,只要她一进家门,豆包不管在哪儿,都会第一时间冲上来迎接它,为此,它还挨了卢姨不少骂——“你看你的脏爪子,别把咱们大小姐的裙子给抓花了!”一边说着,还一边假装抬手要去打它,但最终,却也只是揉揉它毛茸茸的大脑袋。
林月野又穿过自己居住了十二年的“家”,轻车熟路的找到二楼的书房,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她绕到大大的书桌前,想看看自己的照片是否还摆在爸爸每天工作的案前。
因为林睦雄曾满含温情的对自己说:“就算再辛苦,只要看看我们念念的照片,也不觉得累了。”
是的,“念念”是林月野曾经的小名。
林月野满怀期待的踮起脚尖,半身俯在案上,只见照片中,被林睦雄抱在怀里的林心心笑容甜美。
哪还有自己的身影?
那一刻,林月野心头涌出一阵苦涩,泪水顺着下巴尖扑嗒嗒打在手背上,却也浑然不知,也是在那一刻,她终于懂得,“心心念念”——原来在林睦雄心中,她和林心心孰轻孰重,早就有了论断。
只是以前自己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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