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以为,只要自己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就会迎来陆浩宇的目光,殊不知自己永远也比不上那人一分一毫。
她曾站在颁奖典礼台上看见他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另外一个人,她所有的一切都好像因他而改变。
这么想着,简然点开了林薇薇的短信“如果你真的爱他就应该离他远远的。”
简然关上手机,嘴巴一张一合说了句,声音轻到自己都听不见“神经病。”
爱这个词,或者之前是有的。当躺在手术室里,冰冷的仪器穿过自己的身体,明明已经打过麻药,可浑身依旧疼的难受。
她在回忆里不停的寻找那个她爱的陆浩宇,竟想不起自己究竟爱他什么。
执念是伤人伤己的。
恍惚间,记忆跳跃至很久很久以前,久到陆浩宇还不曾住进她的心里。
在躁动的青春期里,萌发的爱都是带着崇拜,她只是无意之中捡到了他的篮球,他站在篮球场迎着阳光喊着“嘿,小妹妹,把球扔过来。”
她只是没发育好,才不是什么小妹妹,他的同学都哈哈大笑着“你魅力不行啊,陆浩宇。”
他不是没有那个魄力,只是他的声音真的太好听了,还有他的笑容中好像有阳光的影子。
他走近她,接过她手里的球调侃着说:“小妹妹,你睡着了吗?”
她好像连他脸上闪闪发光的绒毛都看的一清二楚,他很白皙,不似球场上麦芽色的男孩。
简然一时呆住,依旧一言不发地站着目不转睛。
他用食指顶着篮球,冲着简然漏出满口的白牙说:“小妹妹,看我给你表演哈。”
她事后才知道她自己多么大胆,她就站在球场旁边树荫下,呆呆的看着他表演,直到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女孩,简然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自己竟然为了男孩,逃了一节课。
回忆着这些,简然已经将自己苍白的脸色画的淡雅轻熟,对着镜子念叨着:“如果当初我没有跑去篮球场,就不会爱上他了吧。”
只不过是一眼,便深深的把你刻在了心里,我很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篮球打得好,不是因为你表演有多精彩,应该是刚好那天遇见的是你。
她精心地打扮了一番,苍白的脸上因着妆容有了气色,小巧的瓜子脸,因着腮红的效果带着薄薄的红晕,长而翘的睫毛,白透的肌肤,清冷的眼神,好像全世界都与她无关。
她想她应该去接触不同的人,应该去交不一样的朋友,应该有自己的人生。
她忽然想要体验在周末时刻和朋友聚聚餐是什么样的感觉,会不会像同事说的那样美妙。
这样想着,时子恒的电话就已经打了进来。
简然站在约定好的酒店附近的公交站牌处,记得当时她还是学生的时候,她为了赶上陆浩宇坐得公交车,摔了个大跟头,一瘸一拐地上了车。
他见到是她,有些惊讶,再看到她浅色牛仔裤上全部都鲜血。她还能咧着嘴笑。那是他第一次背她,他的后背很坚实,也很温暖。
他就像一味良药,能治百病。
“滴滴滴”简然的思绪被一阵喇叭声拉回现实。
时子恒眼底带着柔柔的笑意,漂亮的唇形浅浅一笑,漏出绅士般的微笑。
狭小的空间里,她透过后车镜对上时子恒的眼睛,微微一笑。
随即,她的目光凝望着窗外地霓虹灯,喧嚣热闹的夜晚,有多少无处安放的心在飘荡呢。
时子恒通过后车镜看着望着窗外发呆的简然,率先打破尴尬“听同学说你现在做到业务主管了,很厉害啊。”
简然扭过头对上后车镜里时子恒的眼睛说:“你都三甲医院上班了,很出色啊。”
她的容颜落进时子恒的瞳仁里,她变得越发漂亮了,五官是精致的雕塑品,但吸引他的不是她的美丽。是她弯弯的眉毛下的眼睛,他在她的眼睛里找不到焦点,空茫的眼神中带着消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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