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到了长安军的“低”战力,刘仲当然是死命欺负李世民再说。
而且欺负李世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一旦抓住或是杀掉了李世民,这一仗他们或许就赢了。因为他是李渊的儿子。
当然,这有一个前题,就是定阳军没有先被唐军打崩了。唐军的重甲实在是太无解了。
刘仲看了一下,他必须在二十二万大军全与唐军的重甲步兵交手前,打杀了李世民才行。
毕竟哪怕是草原狼面对狼爪子抓不破,狼牙咬不穿的敌人,他们也会怕。
现在没有崩,只是因为他们人多,他们可以轮换。还有许多人没有与重甲陌刀手交过手。
哪怕是撤出的军队告诉其他人,唐军重甲打不穿,也不会引起军队的不安。毕竟越是打老了仗的军队,越是不会相信有什么防御惊人,打不穿的盔甲。他们只会嘲笑战友的无力。
更何况军中也有军将管理,不可能让他们随意交流。
所以,只要二十二万人马没有全与唐军的重甲交上手,这一仗就可以打下去。
这么些年来,他刘仲也不是什么都没干的。
“你们几个,看到那身穿明光甲的唐将。他就是李渊的儿子李世民,只要拿下他,必是大功一件。”刘仲马鞭一扬对着身边的几个勇士说道。
勇士制度同样是刘武周学习胡人的。
这勇士不用学习指挥军队,他们只要能打不怕死就可以了。所以勇士可比将军容易训练多了。
“我等遵将军的令!”
几个勇士一听,自是眼冒金光,死死盯上了李世民。
对胡人而言,头狼拥有猎物的分发权,有功的狼同样可以分到最好的猎物。
而在施行劫掠的刘武周对这点同样是不吝惜的。
什么财物与女人,大把大把的给。
这也就造成了定阳军闻战而喜的现实。
“唐将受死!”一个定阳军勇士冲了上去。
“唐将受死!”
……
第二个、第三个……第五个。
“你们……”李世民吃了一惊。
是,他李世民是喜欢用猛将耀武扬威,什么一挑二、挑三……挑五,挑十几的,绝对是心旷神怡,让他李世民整场战斗下来都是身心愉快。但是这不等于他李世民就喜欢自己上。
李世民其实很有自知之名,不要说罗士信这等高手,就是程咬金也俘获过李世民。
当然,程咬金俘获李世民与双方的武道没有太多的关系,程咬金俘虏人的秘诀只有一个,运气。
真打不过程咬金的,早让程咬金三斧头砍死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对李世民而言,让别人冲锋陷阵,击杀敌将,与他自己上还是不一样的。
而现在,很明显李世民身边没有人可以帮他代打,对方也不会允许代打,直接便冲李世民来了。
这仗,怎么就打成了这样?
李世民的一张脸都窘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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