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她睡了个绵长的午觉,一直到傍晚才起来,蓝姿晚上不回来吃饭,佣人没做晚餐,沈奴去厨房随便找了点吃的糊弄过去,回房洗了个澡。
大约是白天睡太多了,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好不容易睡着,却又被电话铃吵醒。
是庄严的号,她看了下时间,马上十二点了,犹豫片刻,还是接了。
电话里传出的却不是庄严的声音,而是他的好哥们冯明瑞,“庄严醉了,你过来看看吧。”
“太晚了,我过去不方便,你……”
“富国万丽,你爱来不来!不来我就把他丢马路上去!”冯明瑞语气很不好,说完直接挂了。
……
富国万丽是高端会所,沈奴知道这种地方不是随便就能进,在门外就给冯明瑞打了电话。
很快,冯明瑞穿着工作制服从里面跑出来把她领进去。
大堂很开阔,足有数百平方,来来往往的宾客和员工,沈奴却一眼就瞧见了庄严。
庄严靠在大堂沙发里,身上的衬衫扣子解开了两粒,袖子挽起来,领带半松着,西装被随意丢在扶手上。
俊秀的脸上因为醉酒而泛红,添了几分撩人的潮气。
曾经,他是顶尖学府明华大学人人熟知的金融才子,全校女生都为之倾倒。
现在,他是能力出众的青年才俊。
才22岁,刚毕业就月薪过万,马上又要升职,比很多研究生都强。
“老庄,醒醒,看谁来了?”冯明瑞粗鲁地推了他一下。
庄严睁开朦胧的眸子,瞅见沈奴,像是不敢相信,黑漆漆的眼盯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猛地站起来,但是脚下一软,又狼狈地跌了回去。
“你怎么来了?”
他手忙脚乱地整理领带衣服,可手不太听使唤,弄了好一会儿,还是乱七八糟的。
冯明瑞一脸的没眼看,都被人给甩了,还这副怂样子。
注意到旁边的宾客路过沈奴时,脚步明显放缓,一直回头看,冯明瑞忍不住在心里咒骂了一句:
果然是个害人的妖精!
“我通知她的,不用谢我。”冯明瑞说完,转头挖了沈奴一眼,“我还有工作,他交给你了。”
对讲机传来同事的催促,冯明瑞快步跑开了。
沈奴看着庄严,“怎么喝成这样?”
“跟领导过来陪客户吃饭,对方是个内蒙人,太能喝了,没留神就喝多了。”庄严勉强站起来,手撑着面前的长桌,微微弯着腰,一米八六的身躯,依然高大。
这句话里不知道有几分真。
因为家庭问题,庄严过早接触社会,行为处事远比同龄人圆滑,如果他不想喝醉,有的是办法推脱。
沈奴没说话。
顿了顿,庄严又说:“对不起,我不知道冯明瑞借我手机是给你打电话,我……没想要打扰你。”
沈奴看了他一会儿,弯腰捡起他的西装外套,“我送你回去休息。”
冷淡的态度,让庄严眼中滑过一抹痛色,分手后,他们有两个月没见了,他伸手想握住沈奴的手,有很多话想要对她说,可他的手在半空僵了一瞬,又克制地收回来。
等沈奴抬头看他时,他又是一副笑脸。
“还能走吗?”沈奴问他。
庄严笑了笑,“我尽量。”
沈奴又看了他一会儿,有些无奈手扶住了他的胳膊,但是一转身,猝不及防撞进一双狭长冰冷的眸子里。
陆清臣和一行人从电梯厅的方向过来,平淡的目光像是无意地从她脸上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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