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十一 胡奴(1 / 2)摘明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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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李元镇成为林冬年的第五年,十五岁的少年身子像柳枝抽条般疯了长,去岁新做的衣衫,今日再看,那裤脚又是短了一截的样子。

十二岁那年,林大夫妻送八弟去村里的老秀才家上私塾,一季奉上一担粮食。

但是八弟却有些自己的心思,在老秀才家读了一个月的“之乎者也”后,就开始频频逃课。

老秀才气不过,逢他来上课,就特意问些难题刁难他,想要挫一挫他的锐气,好叫他安心读书,没成想他倒是都能答上个一两句,有时候还能反驳地秀才老脸做红,想那堂堂一个秀才却被一个十二岁的娃娃问住,这是何等的奇耻大辱,何等的没面子!

每当这时,老秀才伸出尖尖的食指,食指上留着被修剪得长而尖的指甲,颤颤地指向八弟的额头,一嘴胡子哆哆嗦嗦,半天抖不完个“你”字。

秀才背后是挂着的孔圣人像,头上顶着“仁者之风”的牌匾,一袭灰扑扑的长袍架在瘦骨嶙峋的身上,两袖清风,只有点文人的傲骨支在那。

教书育人二十载,多少桃李走出五尺村,挣得一点声名,唯独一个他,守着一间破落私塾,岌岌无名至今。

青年时屡屡名落孙山,到老也只是个秀才,埋头经文,耽误了姻缘,如今也不过孤家寡人一个。

八弟垂首作揖,嘴里恭敬道:“先生莫怪,是学生出言不逊了。”

秀才这才收了手,顺着台阶说一句挽回面子的话:“罚你把尊师重道四字抄写百遍,不抄完不准回家吃饭。”

犹如得胜的公鸡,重新背起手,昂着头,又做回平日里骄傲高冷的五尺村第一秀才。

八弟刚坐回位子,前桌的宋思培便转过头来问他,“又是跑哪去胡混了,现在才过来。早上先生可是朝你的位子盯了好几眼呢,我坐这还怪不自在的,总觉得他也在打量我似的。”

“对不起啊,宋大哥。”

“别,可别这么说,好歹长了你十岁,不至于让你跟我伏低做小的。”

宋思培是私塾里的“大学生”了,家里送的晚,而他在学习上的天资也较常人差些,故而都二十二了,还同这一屋的稚气小儿一道进学。

只是他为人忠厚讲义气,帮八弟打过几次掩护,因而与八弟渐渐熟络起来。

八弟悄声道:“我今早去了镇上的胭脂铺。”

“啊,你一个十二岁的小娃娃,去那干啥?这女人逛得铺子你一个男的进去不丢脸吗?”宋思培激动地声音都抬高了,惹得老秀才拿着书卷朝这不善地盯了一眼。

“嘘嘘……”八弟扯了扯宋思培的袖子,“别着急,放课了再与你详说。”

老秀才一说放课,宋思培便急急拿了书袋跟在比他矮一头的八弟身后往门外走去。

“快说,八弟,到底怎么回事,可好奇死你宋大哥了。”

“早上我喊了宋家姐姐一道去胭脂铺,想要……”

“啊,妹妹!?我说思芸一早怎得就不见了,原来是你这小子拐走的。”

宋家妹妹宋思芸,芳龄十五,是五尺村里有名的小美人。

接连被打断,八弟无奈道:“宋大哥,你就让我把一口气喘完行吗?”

宋思培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额头,又把手搭在八弟肩上,满含歉意道:“对不住啊,你知道你宋大哥我是个急性子,你说,我保证接下来绝不讲话。”

八弟这才继续道:“我以前在大都的时候,”有些不自然地顿了顿,“常和兄长出门,看到胭脂铺生意络绎不绝,对胭脂颇为好奇,后来信王爷因我好奇之故,特意请了艳桂楼的胭脂师傅来为我答疑解惑,我才知晓原来胭脂是以花为材料。”

“之前我在村里田埂边见过一种紫蓝色的小花,与那师傅讲与我的莫兰花极像,这种花生长不易,需要特殊的土壤和水源,用其制作的胭脂色秾质厚,是胭脂中的上品,千金难得。”

宋思培听到这,一下瞪大了眼睛,表示震惊。

“今早我便是拿了这花,托宋家姐姐与我一道去了胭脂铺,看一看我所想是否是真。”

宋思培夸张地转了转眼珠子,表示结果呢。

“果不其然,那掌柜的十分惊喜,同意以后以每斤二两的价格进购。”

这下宋思培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叫了出来,举着手掌道:“我没听错吧?二两!”

八弟点了点头,笑道:“若不是我和宋姐姐势单力薄,恐怕还能再把价格说高些。”

“天呐,二两还不够吗?宋大哥我此生还没见过这么多银两呢。”

看到八弟黯淡下去的眉眼,宋思培心里一怔,怕是惹他想起以前大富大贵的日子,区区二两哪里看得上,如今那么小,就要为了生计谋。

想起之前宋大娘在家里提起林家大娘近段日子身体不好,很少出来和她们一道浆洗衣物,宋思培不禁又有点同情起八弟。

“我回家便与父亲商量,把自家的三亩地拿出一块以后拿来改种那什么,莫,莫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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