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一定会刷新你的认知,至少会刷新你认为我对女人的认知。”
李喆从钱包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张女子的生活照,那是她在南非拍摄大象时所留下的,镜头里她一头利落的短发,穿着迷彩套装,脚蹬马丁靴。
又飒又酷的样子,倒像极了周林着西装的样子,只是周宁身居高级办公楼,比起她来就像是被豢养的玄凤,美则美矣,但是却缺少了一些野性。
倒是这位眼神中透着野性,更像是在蓝天翱翔的雄鹰,她的名字叫直子。
余志看到女子照片儿,于是明白了李喆为什么会选择离婚。
男人和女人最常用也是最致命的一种方式便是吸引。
显然,照片里面所呈现女人的野性,野心的背后便是他有不服输的人格魅力。
女人身上的不服输,完全不像陆雅瞳或陆雅言两姊妹就好像圈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
她们少了谁都不能好好活着,相反是这样的女孩子丢到哪里都可以活的很好,可以像野草一样坚韧。
况且外在又呈现的健康美,如此的有吸引力,任谁都不会轻易放弃。
余志看着李哲一脸自豪地递给他,自己女朋友的照片,他的内心像是被某一种力量触动了一番。
选择大于努力。
李喆目前的确是为自己而活,要征服这样的女子,男人需要付出更多。
而且这种付出较之经营豪门婚姻有着更高的调整,他需要有勇气跃出藩篱,跳出家庭条件的条条框框的约束,这个抉择本身就是一种人生挑战。
偏偏男人这种雄性动物天性就是爱挑战,天生就爱向世界证明自己。
这种跳出樊篱的决心,是年轻时的李喆所不曾拥有的,而现在的他更有资本选择自己更钟意的对象。
门当户对的豪门婚姻肯定有很多不如意之处,别看这些年李喆嘻嘻哈哈的,好似万人迷和雅言蜜里调油,有可能只是表象,就像自己和雅瞳一样,婚姻当中的苦闷只有当事人最明了。
看余志若有所思的样子,李喆很好奇。
“你现在明白我离婚的决心来自何处了吧?”
余志把照片放在桌子上面,只是轻轻的点了点照片的边缘。
余志笃定地端起了酒杯很认真的看着李喆。
“无论你做何抉择,只要你认为是对的是开心的,我都会支持你。这次过来,完全是因为要完成老太太的指令。我个人来说,对于你的去和留哦不会掺杂个人的意见,希望你可以很好的遵从自己的内心。”
李喆听完颇为感慨。
“看来全世界都不理解我,也只有你这个异性兄弟才能真正的理解我。这样也好,我不会觉得自己太孤独。”
余志微笑着看着李喆半开玩笑的说道。
“如果有一天,我的婚姻走到和你一样的节点,你也会和站在我的对面,还是站在我的同一面呢?”
……
多年以后,回忆往事里余志才知道,就在那个时候,他的苦心孤诣地经营婚姻在那一刻,在余志的心里似乎被画上了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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