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慢慢”看到大家惊讶的表情,毛文龙立刻打住了话头,这敌人都攻击到了自己鼻子尖上了,还慢慢想想,那不是沉稳,那就是找死了。
“全军列阵,我的义子亲兵随本帅站到第一阵,将三百建奴的尸体两人一个抬起来准备好。”
大帅身先士卒,排在第一阵,这是鼓舞士气的法宝,但将那些白条鸡一样的建奴尸体抬上,就绝对的不可思议了,尤其那些建奴的脑袋已经被砍掉,虽然大家久经生死,但那状况还是让人感觉到恐怖无比。
“这是命令,立刻执行。”毛文龙大声的吩咐,神色没有一点可以商量的余地。
于是义子亲兵们两人一个,抬起了已经冻得硬邦邦的建奴尸体,在大阵之前站好。
毛文龙紧紧握着刚刚缴获的大刀,希望从大刀的厚重里,获取杀敌的勇气。现在,自己脑海里原先毛文龙的记忆和勇敢,已经和现在的毛文龙纠缠在了一起,一股勃然的杀意在胸膛中熊熊燃烧。
杀奴,这是毛文龙刻到骨子里的誓言,现在已经化作了一种本能。
山下的脚步声呐喊声越来越近,山上的毛文龙将士将兵器握的越来越紧,一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的堂堂之战,就要在这片山林惨烈的展开,不久的将来,倒下的有敌人,当然也有自己。躯体里喷洒的鲜血,也有敌人,但更有自己的,那就让这大好的生命,这一腔的热血,在杀奴的正义里,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吧。
空气似乎凝结了,整个世界变得死一般的寂静,寂静的让人恐惧,上千个跳跃的心脏,一起砰砰的汇合成一股宏大的声音,充塞了所有人的耳鼓,听不到敌人那疯狂的呐喊,只有自己一颗蓬勃的心脏跳动声充斥天地。
毛文龙突然想唱歌,于是,他张口,竟然唱起了洪武大帝曾经唱过的战歌:“风从龙,云从虎,功名利禄尘与土。
望神州,百姓苦,千里沃土皆荒芜。
看天下,尽胡虏,天道残缺匹夫补。
好男儿,别父母,只为苍生不为主。
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
我本堂堂男子汉,何为鞑虏作马牛。
壮士饮尽碗中酒,千里征途不回头。
金鼓齐鸣万众吼,不破黄龙誓不休。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唱这首歌,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就不由得声音哽咽,热泪长流,他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唱起的时候,就让自己浑身都在燃烧,他就那么唱着,由低声的哼唱,变成大声的高歌,最终变成没有曲调的嘶吼。可能是这颗高贵的汉人头颅,不愿意低下,可能是这片土地,让自己深爱,也可能是一个责任,让自己甘心将这一腔热血抛洒在这片自己这苦难深重的祖国大地上吧。
身后上千将士,就连当初王化贞派来的那两位名为助手,实为监军的两个老守备苏其民、丁文礼也不由自主的跟着毛文龙开始吟唱,转而高歌,最终也一起嘶吼,一起流泪,一起热血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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