扛麻袋不需要多大的力量,普通人就能做到,更别说琦玉了。
对他来说,这只是一股小小的力量,但正是这股小小的力量,却被千家万户需要着,让他有种比当英雄还要更加强烈的使命感。
不过随着扛麻包的次数越来越多,新鲜劲一过,又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就像一拳打死怪人,内心毫无波动。
正在这时,他的世界出现了一道光,是老板告诉他,这个世界有神仙,可以修仙。
顿时,琦玉的双眼燃起了两团火焰,斗志昂扬,自此有了新目标。
往事历历在目。
斑驳的柜台上,铺着一叠宣纸,旁边搁着一支墨迹未干的毛笔,宣纸上还有半个没有写完的字,从字迹上看,应该是个初学者,但已经能够熟稔地驾驭字体,字迹端正。
这里,便是李忆蝉练字的地方。
一边练字一边守店,两不误。
琦玉故作惊讶道:“呀,这谁的字帖啊,没写完呢!”
果然,那小子立刻像黄鼠狼似的,溜回柜台内,站在小板凳上,重新把没有写完的字写完。
再晚一点,老爹就要开始骂人了。
琦玉得意地笑了笑,算是报了刚才被二次伤害的仇。
李忆蝉则狠狠地瞪他一眼,又赶紧低头认真写字,生怕被老爹看到。
李树才压根就没想起这一茬,家里来了客人,他满脑子都是中午要吃什么,光顾着高兴了。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好要做午饭呢,你可得留下来吃完饭再走啊,诶诶,你小子也别写了,家里有肉,你上街买两条鱼回来,赶紧的!”
噢噢噢,释放咯!
李忆蝉心里欢呼着,但表面很矜持。
“来,说说,咱们的琦玉仙人,这么久不见,肯定拜师成功了,剪水派怎么样?那廖掌门可真如传说当中那般仙风道骨?”
李树才刚坐下就开始拉着琦玉聊家常,仿佛是他多年未见,衣锦还乡的大侄子。
这个年岁几近花甲的老人,对眼前这个干活异常卖力,还不需要多少工钱的年轻人观感极好,让他想起了年轻时候的自己。
特别是当时琦玉孤身一人,流落异国他乡,但没有悲从中来,反而踏实肯干,任劳任怨,让李树才感同身受,不禁对他有了提携之意。
只是琦玉志不在此,想当山上仙人,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
李树才尊重年轻人的梦想,除了某个小崽子之外。
他还小,不知道闯荡江湖的利害,这世道,莽夫和大侠只有一念之差,极易丧失理智,毫无自知之明,白白葬送性命。
这个世界需要神仙吗?需要大侠吗?
李树才可以毫不犹豫地回答,需要。
但那个人可以是自己儿子吗?
不可以。
事实就是如此,人们一边希望有人于水火之中拯救世界,一边又不希望自己是那个赴汤蹈火的英雄。
很讽刺,但很真实。
但这不代表他们不敬重英雄。
正是因为英雄舍生取义,敢一马当先,不顾生命。
才让那些躲在黑暗中,身陷泥潭无法自拔的人们,油然升起一股敬佩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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