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则英雄也,幼年丧父,青年丧母,参军立本,战场撕命,所过之处匪徒无处跑,人称铁娘子。三十那年,大难不死,左脸留疤,更名飞夜叉,直至我遇到她,已经是四十岁,可依旧豪爽。”
“真厉害。”
“哈哈,不过再厉害也难对阎王,四十六岁,长瑞山岭受伏,杀人四十六,杀虎有三,斩妖人一臂,终难抵飞剑,穿心难死,便,万箭穿心,尸骨无存。只留断臂紧持刀,立于天地,化骨不松。”
“巾帼不让须眉!”
年轻人真心赞叹,但也可惜。
“那妖人甚可恶。”
“技不如人罢了。”
“可妖人用法,枪剑何敌?”
“天生有你,命数如此,何来埋怨?再则那妖人,也不过是道貌岸然,无大本事,一口飞剑,也不过是随符纸而起,放入那鬼神世界,只是刚刚入门,皮毛功夫。若是单独对拼,鹿死谁手,还说不定呢。”
竹先生看似说年轻人不对,实则,也是在抱怨彼时战斗的不公平。
年轻人想,若当初,竹先生提早知道,肯定会怒冲而起,将那妖人除掉吧。
似是察觉到年轻人的心思,听竹先生说道。
“我收到书信时,因为路途遥远,行踪不定,已经是一年之余,而后途径山海诸地,终报此仇,倒也不算亏欠友人了。”
年轻人点点头,果然是竹先生,正如他所想。
谈论过去,忽然一人撞到年轻人。
“对对不起!”
那是个蒙头盖面的矮个子,说完便拔腿就跑,头也不回,很快自人流中没了影子。竹先生眼看天,年轻人跟着望去,见深夜明月下,有暗影跳跃,速度飞快,眨眼即逝。
“这是?”
“承熊自有守卫,想来,是小偷小摸,被抓个正着罢。”
年轻人拍拍荷包,不见无踪,依旧充实,这才松口气。
“这承熊也同许州一样。”
“哈哈,富硕之地,多生强盗,再正常不过,走走走!我知道有一处,美酒甚佳,包你身心暖和。”
在承熊停歇,是因为风雪气冷,赶路太辛苦。
竹先生无畏惧,可年轻人却受不住啊。
二来,是一路打听,听闻于承熊,见美人露面。
虽是醉汉之语,但那时醉汉醒酒,说的话应该能信一半。
根据那醉汉说的,曾经他跟友人,在承熊住宿,入酒楼潇洒时,一面惊魂,从此难忘怀,只是,在遇到年轻人之前,醉汉都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一时眼瞎,只因为当时,左右皆人,却好像只有他一个注意到这美人。
想想也不对啊,此等美人,便是天天装作正人君子的朋友,恐怕也会露出痴态。
可那美人擦身而过,朋友却只是笑着问他。
“怎么还没喝,你便醉了?”
若不是遇到年轻人,醉汉可能要怀疑一生了,至于时日,确实数年前。
年轻人很高兴,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抓住有关美人的消息,只是听醉汉言语,再结合他自己的经历。
“果然,非凡人也。”
年轻人不仅仅没有失望,反而越高兴。
毕竟凡人一入江湖水,那就是鱼入大海,想要再捞出来,很困难。
可如果不是凡人,
比如竹先生,非同寻常,便是大隐隐于市,依旧会被他找见。
因为非同寻常者,是根本不可能藏的住的。
找个厉害的人,要比大海捞针容易太多,
而且年轻人也特别赞同醉汉的话,若是见到这样的美人,便是正人君子,也会露出痴态的。
怀揣希望,终于到了承熊。
年轻人反而不着急了。
已任岁月流,何急于一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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