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郑彩上下打量了着李华清。
“你要去NBA?而且去的是湖人队?”她满脸惊讶,而且语气中充满了不信。
前段时间安德森他们打地下赛场的事,她也是刚知道这才跑来问询。
眼前的清哥,个头只比她高了一点点,站在那里松垮垮的,身上也没有铁塔般的肌肉,就这还能去打职业联赛?
话说餐馆怎么办!
李华清觉得这姑娘反应是不是有些过大,不过是去打个球而已。
得!
还不信!
他两手一摊:“没办法,现在餐馆里连个客人也没有,我要是再不想办法赚点钱,恐怕我连住地方都保不住了!”
下一步距离他冻死在街头估计也不太远。
李华清觉得这事也不太好解释。
NBA联盟里都是一群百万和千万富翁在玩球。
这种财富上的差距足以让普通人仰望。
不少球员都是底层贫民出身,所以一旦听说某某要进NBA,就觉得他会立刻成为百万富翁一样。
清哥从社会底层马上就要鱼跃龙门?
离开华人街,然后搬到富人区。
双方身份如同天然般的隔绝,郑彩就觉得难以接受。
“清哥,你还会回来吗?”
郑彩心里有些难受,说话时脸上也不大自然,“你贸然搬走......我担心平时也没个人照顾你,帮你打扫屋子什么的......”
说到这里,她的声音逐渐变低,委屈的眼圈发了红。
成了有钱人再找几个妞......
NBA球员都这样。
李华清一怔:“我好好的搬走干嘛?”
“有钱了谁还愿意住这里,一到晚上就有黑帮成员聚集在周围也不安全!”郑彩抱怨。
说到这里,她抬头看向李华清。
清哥,留下吧。
喜不喜欢你倒是无所谓,主要是喜欢肉夹馍。
每日都想见到你!
尽管妈不同意......
但如果她知道清哥成为有钱人,肯定态度上有所转变的。
对了,我还得看着他,免得他被别的女表子勾引......
李华清不解:“警方已经把黑帮......”
“还有不少混蛋的流浪汉!”郑彩强调了一句。
从小到大,她妈说最多就是女孩子一定不要晚上游逛。
洛杉矶只要一入夜就充满了危机,美国其他城市更是如此,当然,流浪汉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去夜店门口“捡尸”。
拉到小街巷里能免费做一些爱做的事。
李华清笑了笑,觉得眼前这个刚满十的姑娘性格上过于柔弱。
不过这也是一件好事。
“我不会离开,我的家就在这里,再说,万一有其他方式我肯定不会选择打球!”
“那我就放心了......”郑彩脸上再度露出甜甜的笑容。
同时心里一直默默念叨,上帝保佑,他可千万不要想有离开的念头。
“那我去楼上打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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