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我那么大那么粗的宝剑呢?(1 / 1)在办公室码字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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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回春,可此时的幽州大地虽然雪已化尽,但却无一丝春意,辽西的一片的平原荒野上,约两千人在慢慢的步行。

从他们残破的甲胄和身上的伤势以及脸上的哀容上看,这是一队残兵,在其中,有约两百人左右着着白袍衣甲,在人群中十分显眼。

“关长史,不知公子好些了没”,问话的是一个白袍甲兵中最为突出的一位年轻人。

为什么。一个字“帅“!立体的眉峰和鼻梁显得锐气十足,一双眼睛英气十足,微圆的的下颌骨又带着几分温柔,声音带点磁性却又不显得娘;

关靖摸了摸嘴上凌乱的胡子,这是他平时的最爱,一席美髯,显得正气十足,只是此刻显得杂乱又邋遢。

“子龙放心,公子无恙,只是连夜赶路有些疲乏,公子可是蓟候之子,这点风寒无恙的”边说还有点担心回头看了眼后面的不断晃动的车架。

年轻人没有说话,也回头看了看车架,作为大汉北地的儿郎,父母教会他很多事,在其中最重的一件事就是——恨胡人!

而公孙瓒则是他一生中遇到的最会杀胡人的将军,自然而然的,他也如同其他万千北地儿郎一般,把公孙瓒视为毕生的偶像;

他抿了抿嘴,心中暗自发誓“不管怎么样,我赵云一定要护好公孙将军的血脉”。

没错,他就是赵云赵子龙,刚刚在老家奔完兄丧的他听闻公孙瓒被袁绍大军围困在易京,他就提着长枪,一路杀奔而来,之后就遇到了刚刚从易京突围出来的单经和关靖;

车架之中,一个六岁左右长得粉雕玉琢的女童正在安静的坐着,一双小手紧紧的握住一个十一二的少年手臂,好似一松手,眼前的少年就会一下子消失不见一样。

或许是女童抓的太紧,少年略微有些吃痛,那有些稚嫩的小脸微微皱起,慢慢的睁开眼帘。

入眼的是一面陌生的天花板,耳边的则是人行马踏的声音,身子下面传来了一阵阵的颠簸的感觉。自己怎么了,不是在船上吗?不对,我现在在汉末。

公孙路一下子就把上半身子直起来,愣了一会。

然后轻轻的摸了摸头,嘴角露着苦笑,好吧,就这么穿了。

靠,和谁商量了,好在这个身体还算公孙路自己的的身体,没错,眼前的案件不是这不是魂穿夺舍杀人事件,而是转世投胎。

他投胎到了大汉,而且已经度过了已经12年了,也不知道这孩子受啥刺激了,两天前才算解了胎中之谜,知道了自己穿越到大汉的重生人士。

废话!废话!老子睁开眼就看到一片尸体狼藉,到处都是尸山火海,还有一个眼睛通红的狰狞大汉,手里拿着一把滴血长剑,直奔老子而来,换成你,不把祖宗十八代都想起来就不错了。

眼看自己就要领了便当,当即他恶向胆边生,乘着大汉举剑时,一个滑铲,再来个懒驴打滚,接着身高优势,一击致命,猴子偷桃。

在大汉承受了男人无法接受之痛时,捡起掉落的宝剑,夺路而逃,还顺手捡了一只小萝莉。

公孙路很忧伤,想当年他也是北影出身的新生代偶像,前途无量的,很快就能成为超越某凡凡,鹿呦呦的明日之星,是的,某个淮北影视歌唱学院出身的前网红舔不知耻的想着;

没错他上辈子是个网红,喜欢改编歌曲,还算有点唱功,一次直播能收个几百块钱的那种;

穿越的原因也比较特殊,那天,他约了一个女艺校粉丝,没别的意思,他就准备陪她谈谈心,练练歌,他也很正经的准备请她去个野湖划划船,很正经的那种,主要是那个湖面比较安静,周围也没什么人,很适合练歌,当时他来的挺早,女生还没到,所以就在水边准备皮划艇,正在纠结皮划艇木浆到底是用两个好呢,还是一个的时候,就看见眼前的湖面出现了一道道裂纹,像是镜子从中间碎开一样。

渐渐地裂纹延生到了空中,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从空间中挤出一样,崩的一声,湖面的上空炸开了一块菊花,公孙路没时间看从里面蹦出了啥,因为一块像是玻璃一样的碎片直窜向他的脑门,公孙路的最后一个画面就是就是那块菊花一样的大洞;公孙路想了一会,看了看声旁的女童,见公孙路醒了,女孩反而害怕的松开了手,有点害怕的滕到了边上,把自已团成一团,头埋在手臂里,直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看;

公孙路有点无语,正准备习惯性的拿出手机,才发现自己自己已经到汉末了。

他叹了口气,轻轻的凑到女童身边“桃桃不怕,阿兄在这里”女童似乎愣了一下,好似找到一个宣泄口一般,一下子扑了上来,嘤嘤哭着。

公孙路摸摸女孩的头,这两天估计吓坏了,女孩和他一样都是公孙瓒妾室所出,但好歹也是蓟候子嗣,衣食住所都无所缺,他是男丁还好一点,虽然是庶子,但读书习武也算没有什么短缺的,女孩名字叫公孙沫,出生的时候桃树正开着,所以乳名叫桃桃。

渐渐地桃桃的哭声渐小,公孙路看了看,看来是累了,这小家伙也不知道在旁边看了自己多久,轻轻的把她放下,盖上衣物;

他恢复记忆以后,脑子迷迷糊糊的,只知道提着公孙瓒的宝剑就跑,然后就遇到了其手下的长史关靖和校尉单经,自己喊了说了一句向东突围,就晕了。

前世二十六年和今生十二年的记忆理清楚他才醒过来。

睡了一整天,他微微伸了伸懒腰,揉了揉脸蛋,要说这辈子他生的还真不错,长得眉清目秀,嘴角也有公孙瓒的俊朗,不得不说他这辈子的便宜亲爹不发疯的时候也是老帅哥一名,不然年轻的时候也骗不到郡守的千金小姐;从此少奋斗二十年,搭上权贵,踏上了富一代的光明前景。

可惜的是公孙路虽然继承了老爹的颜值,却没能用上这张脸,作为一名枯燥的富二代,他的开局不算好,手底下虽然还有两千多号残兵败将,可他们未必服自己,身边就一个小萝莉。后面还跟着袁绍这个富N代,要是他知道自己还活着,还不分分钟带着万把兄弟找自己谈心,谈人生。

要知道,现在的袁绍虽然还没发展到后期的雄跨四州的天下第一军阀,但也是生命发展过程中的最强上升期;手底下文有田丰、沮授、许攸、郭图、逢记,武有颜良文丑、张郃、更何况手底下还有个鞠义的先登营,刚击破白马义从的他们现在可谓猛的一逼;

自己老爹都刚不过他们,更何况是自已呢;“为什么不出生及觉醒记忆呢,搞得现在不仅仅发育不了,还得想想怎么从这群猛人手下活下来”

罢了想这些没啥用,干饭人!干饭魂,快两天没吃饭的公孙路决定先填饱肚子再想出路。

他看看边上正在流口水的小鬼,给这小娃也带点吧,说着正准备拿放在自己身边的宝剑,当手快要碰到剑时。

刷!

“诶,我宝剑呢,我那么粗那么大的宝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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