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百年,还是三百年?
林陌不是很确定了,但一千六百多年前的那段经历,倒是记得挺清楚的。
那会恰逢春天,十里桃林,河坊竞立,灯船萧鼓,入眼净是旖旎的春色。站在桥上,林陌也如今天这般立在岸边望着秦河水流淌而去,耳边是数不清的欢声笑语,眼前的桃花夭夭,灼灼其华,美不胜收。
“呀,我的风筝!”清灵的声音打断了林陌的思绪,转头看去,一只造型简单的风筝很不凑巧的挂在了丈余高的树杈上,少女站在树下,看模样很是沮丧。
她的身旁站着一个四十左右的男子,同样很无奈的仰着脑袋,轻叹一声:“罢了桃叶,赶明儿我叫人给你做只新的送来,如今天色不早,先回吧。”
叫桃叶的女子尽管不舍,却也只是听话的点点头,循着男子的身后款款离去。
“两位稍等,我帮你们取下来。”林陌出声止住了二人的步伐,走上前去。
生活实在太过平淡,他总是止不住那颗蠢蠢欲动想要助人为乐的心。
“小兄弟你可想清了?此树甚高,万不要出了危险。”男子看着那高高的树杈心头就不免发慌,反倒是劝起了林陌不要冒险。
风筝虽说是个稀罕物件,但若为了它再伤了自己,无论如何也是不值当的。
谁知他话音刚落,林陌已经箭步蹿了出去,脚底仿佛只是轻轻一踏,便似蜻蜓点水攀上了树顶拿到了风筝,随后轻飘飘的落了地。
“给。”前后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树下的二人皆是瞪大了眼睛,嘴巴张成了O型,片刻之后男子才满脸佩服的拱了拱手:“小兄弟真乃神人也。”
林陌愣了愣,心里琢磨着就爬个树而已,应该不至于太过惊世骇俗吧,这就神人了?
“在下王子敬,不知这位小兄弟如何称呼?”男子脸色有些暗黄,说话间稍有气喘,语气却很是客气。
“林遇。”这是林陌曾经用过的名字。
当年呱呱落地的时候,星空气泡就把他扔在了一片树林里,所以林陌便以林字做了姓氏,无论走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都没变过,名字倒是换的很频繁,有时候一个三十年的周期能换上七八个。
“今日之事多谢林兄弟了,桃叶还不快谢谢人家?”
少女感十足的小姑娘桃叶连忙右手压左手行了揖礼:“小女多谢林公子相助。”
王子敬身体不太好,却是个好客之人,当晚便盛邀林陌去家里小叙,礼数做的十分周到。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两人便聊到了王子敬的小妾桃叶。
这也是个苦命的女子,在秦河边卖砚为生,每日为了渡河都需等上许久,日子过得很是艰辛,所幸遇上了王子敬才好了一些,但也始终放不下买卖的事,不得已,王子敬只好每日的等在桥边,等着佳人归来。
借着酒意看着美景,王子敬来了兴致,大手一挥让桃叶取来了墨宝,提笔作诗一蹴而就,行文洋洋洒洒,笔力入木三分。
“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但渡无所苦,我自迎接汝。”
桃叶听了眼眶泛红,她本就是个感性的女子,此刻见到爱郎的体贴心头感动更甚,轻启朱唇念道:“桃叶映红花,无风自婀娜。春花映何限,感郎独采我。”
王子敬:“桃叶......”
桃叶:“王郎......”
林陌:“......”
呵呵,原来有些人表面是请我喝酒以示感谢,实际上真实目的是为了把狗拖进家里再杀......
......
林陌回过神,再看面前美景,已多了一份释然。
千年之后斯人已逝,地方还是那个地方,桥却不是曾经的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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